| 1999年二月重點新聞 07/02/99
貝里斯新移民政策公佈
在大約五個月的討論之後本週政府終於公佈了新的
移民政策,其中規定外國人若要以專業技術取得工
作許可,必須得多花費原本三倍的費用,而對於一
些國家的永久居留權申請費用則增加了一倍,新的
移民法更進一步限制了以難民身分申請進入貝里
斯;在新的政策之下,男女服務生、小販、管家和
農工將不會獲得工作准許,除了一些例外狀況;如
果公司僱用非法勞工,將面對非常重的罰金,同時
也得繳付遣送非法勞工回國的成本;新的移民政策
規定非法載運偷渡的人蛇,,將面對五千元以上的
罰金,同時也得繳付遣送費用。
國家安全部秘書長,亞蘭阿許准將(Brigadier
General Allan Usher)指出新的移民政策是一個
試圖制止非法移民進入貝里斯之問題擴大的法案。
他說經過了這麼多年,政府一直肩負了處理非法移
民的沉重包袱,付出了極大的費用遣送他們回國。
「我們相信新移民法提供了一些途徑來嚇阻貝里斯
公司僱用非法移民,以及使非法移民不敢進入貝里
斯」亞蘭阿許說。「政府部門將會認真地執行新的
政策,移民局將會有更好的服務,如果加重了費
用..將會使現存業務量與收入得到平衡。」
在新移民政策中各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權費用如下:
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525元(原本500
元);墨西哥、瓜地馬拉-250元(原本100元);
加勒比海公民-600元(未變);其他聯邦國家-
1000元(相同);其他全部國家1250元(漲600
元)。
而儘管台灣政府先前提供一億元貸款給貝里斯,以
及這一次蕭萬長及其八十位成員的代表團答應另外
給四百萬元,台灣的申請人卻未得到任何好處,他
們必須繳付三千元的永久居留權申請費用;而且除
了台灣人外,這些全部費用是可以退的。
工作許可費用如下:專業和技術工作者-1500元
(原本500元);一般工人-200元(原本100
元);季節性農工-50元/每次收成(相同);藝
人(團體廿五人以上)-500元(原本100元);單
一藝人-300元(原本100元);宗教,教育和自願
工作者-50元(原本10元)。
根據移民局說,新規定將從一九九年二月五日開始,
亞蘭阿許也表示目前移民局已經暫停發出許可,政府
希望身親自到貝里斯領卡,才能完成全部的申請流
程。對於已經在貝里斯停留了一段時間的非法移民,
貝里斯政府已經研擬一套計劃使他們就地合法或是遣
送回國。
漁業新規則
漁業部先前訂定而於最近公佈的新漁業規定對外國
人在南方水域非法捕撈漁產將有嚴格管制,但相對
地,新規定可能使本地的漁業大有助益。
雖然政府正試圖以新的漁業規定彌補一些漏洞與投
機行為,但是漁業部承認由於巡邏隊與裝備的嚴重
不足,是造成目前政府進一步退二步,績效不彰的
原因。土列多區目前捕魚的人或團體有百分之九十
屬於非法的,沒有巡邏船執法,盜補情況嚴重。即
使從貝里斯市來的巡邏船來了,也不能發揮神麼效
果;因為漁業部的查緝船官員常常抱怨若要執行實
際有效的巡邏工作,現有工作時間是不夠地,工作
負荷太大。
新規定將發給合法漁民識別卡,所有從事捕魚的人
都要攜帶識別卡,才能合法的活動。漁民和漁船二
者的許可執照,只有貝里斯人才可擁有,只要有貝
里斯護照或出生證明或選民登記卡都可申請捕魚執
照;新規定中也不再許可持有有效執照的人或團體
僱用沒有執照的人為他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