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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基本介紹  權利金與保證金 台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交易選擇權的優勢 選擇權與期貨之比較 指數選擇權的特性
操作實例 選擇權名詞解釋 保證金收取方式
選擇權交易策略

選擇權名詞解釋

選擇權契約(Option Contract): 指當事人約定,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購入或售出之權利,得於特定時間內,依特定價格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約定標的物;選擇權賣方,於買方要求履約時,有依選擇權約定履行義務;或雙方同意於到期前或到期時結算差價之契約。

買權(Call Option): 在契約到期日前或到期日,以約定價格(稱為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購買約定標的物之權利。

賣權(Put Option): 於契約到期日前或到期日,以約定價格(稱為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賣出約定標的物之權利。

選擇權買方(Holder): 選擇權契約的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履約的權利。

選擇權賣方(Granter/Writer/Seller): 選擇權交易的賣方,收取買方之權利金,但必須承擔買方執行履約權利時,履行契約的義務,又稱之為Writer或Seller。

造市者(Market Maker): 造市者具有詢價及報價的義務,其主要功能在於提昇交易市場的價格密接性、連續性、穩定性、及市場流動性,並協助市場促成交易。

權利金(Option Premium): 買權或賣權的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作為將來買進或賣出期貨契約的權利價金。

原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 選擇權的賣方於下單委託賣出選擇權前,必須存入帳戶的交易保證金。原始保證金之收取金額,可由交易所公告之公式計算求出。以作為選擇權賣方履約的保證。

維持保證金(Maintenance Margin): 選擇權的賣方持有選擇權部位所必須維持在帳戶中的保證金最低限額。保證金專戶存款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額度時,期貨商即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要求交易人補繳保證金差額至原始保證金的額度。

履約價格(Strike/Exercise Price): 選擇權的買方有權買進或賣出期貨契約的交易價格。

價內(In the Money): 買權的履約價格低於於標的物的現價;賣權的履約價高於標的物的現價。

價平(At the Money): 買權的履約價格等標的物的現價;賣權的履約等於標的物的現價。

價外(Out of the Money): 買權的履約價格高於標的物的現價;賣權的履約價低於標的物的現價。

內涵價值(Intrinsic Value): 選擇權履約價格與標的物市價之差。

時間價值(Time Value): 選擇權價值超過其履約價值之部分,稱為時間價值。

賣出報價(Ask or Offer Price): 交易市場上,賣方掛單委託賣出的價格。

買進報價(Bid Price): 交易市場上,買方掛單委託買進的價格。

最小升降單位(Tick): 選擇權契約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單(Immediate or Cancel,IOC): 所下委託單必須馬上成交,否則即行取消之委託方式。

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單(Fill or Kill,FOK): 所下委託單必須全數成交,否則立即取消之委託方式。

當日有效單(Rest of Day,ROD): 所下委託單限當日有效。

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s): 選擇權可在權利期間內任何一天提出執行權利的要求。

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s): 選擇權在權利期間最後一天才能執行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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