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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交易策略

台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項目

內容

交易標的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二)臺指選擇權(臺指買權、臺指賣權)

英文代碼

(三)TXO

履約型態

(四)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乘數

(五)指數每點新臺幣50元

到期月份

(六)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履約價格間距

(七)三個連續近月契約:100點

(八)接續之二個季月契約:200點

契約序列

(九)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日現貨指數收盤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一百點倍數推出一個序列,另再依履約價格間距上下各推出二個序列,共計五個序列

權利金報價單位

(十)權利金報價10點以下:0.1點(5元)  

(十一)權利金報價10點以上,50點以下:0.5點(25元)

(十二)權利金報價50點以上,500點以下:1點(50元)

(十三)權利金報價500點以上,1000點以下:5點(250元)

(十四)權利金報價1000點以上:10點(500元)

每日漲跌幅

(十五)以前一營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之百分之七為限

交易時間

(十六)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十七)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最後交易日

(十八)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

到期日

(十九)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到期結算價

(二十)以到期日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指數各成分股當日開盤價計算之指數訂之。前項開盤價係採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惟當日市場交易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仍無成交價者,則以當日市價升降幅度之基準價替代之。

交割方式

(二十一)未沖銷之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依到期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到期結算價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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