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著鐵肺入水時禁止採捕海螺,龍蝦及魚類。
2.政府制定法律旨在保護各種生物在安靜的環境中繁衍。
3.法令規定最小的採捕標準以保護水產幼苗。
4.龍蝦採捕季為五月十五日至七月九日。最小捕捉標準重量為四英兩,尾巴帶殼。
5.玳瑁及紅海龜採捕期為六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最小捕捉標準為身體變為綠色,玳瑁重為五十英磅,紅海龜為三十英磅。
6.海螺採捕期為七月一日至十月一日,最低採捕標準為重三英磅。(註:幼小海螺無唇,應讓牠成長繁衍)。
7.海龜,海牛在全世界已瀕臨絕種,在貝里斯挖取海龜蛋及捕捉海牛都是非法的。
8.將海龜,海牛身體製成的裝飾品,雕刻品自包括英,美,加等很多國家輸入都是非法行為。
9.珊瑚乃提供很多其他海產動物居住,就食,生存之溫床,碰斷,站立其上或觸摸都會傷害或殺害牠,絕不可下錨在珊瑚上。 |
採取行動,挽救自然
當世人不斷追求科技文明的
同時,人類卻正面臨生死浩
劫的關頭而不自知!
化學毒素充斥在賴以生存的
土壤和河流中,大氣臭氧層
的破壞,人人都暴露在癌症
的威脅中,各種邪說瘟疫四
起...,不必等到下個世紀,
大自然將對我們展開無情的
報復!
唯有現在採取行動身體力行,
維護所有自然的事物,不再
恣意破壞,才能為子孫留下
生存環境;這一點觀念,生
為華人的我們實在比不上貝
里斯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