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說起來也不是一個新的課題,只是因為其分析的對象及其分析的辦法有所不同而已。微觀經濟學中,分析的對象是一個人、一間公司或者一個行業,但是在宏觀經濟學中,要研究的是一個地區、一個國家或者幾個國家。這也許是微觀經濟學稱為個體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稱為總體經濟學的原因。雖然總體是由個體組合而成,可是作出分析的時候決不是把總體分為一個個體獨立分析這般簡單。這是因為每一個個體都是獨立運作但是又相互影響,因此只是獨立地分析,必然會出現偏差。當然,要分析國家經濟的變動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所以我們這�堨u是討論如何去量度國民經濟的水平的指標如國民收入、貨幣供應、失業率、通膨率。除此之外,我們還會研究貨幣的作用、銀行的作用、政府的政策和國際貿易等課題。
要衡量一個人在經濟活動中的成績,我們會以一個人的財富和收入來決定。對於一個有大量資金、飽讀詩書、手持大量土地的企業家和一個身無祥物、目不識丁、屋無片瓦的待業工人,如果前者的收入和後者相若或者只是比後者多一點點,我們會很驚訝,甚至會認為前者很失敗,未能好好運用手上的資源。所以要決定一個國家在在經濟活動中的成績,我們也應該以國家的財富和收入來決定。
要計算出一個國家的財富看並不困難,和計算一個人的資產一樣。只需要把一切可用作生產的東西的價值加起來,也就是把所有生產要素(factors of production)的價值加起來。可是有一些生產要素並沒有在市場交易,例如一些無人的荒島,沒有一個價格可作為計算基礎。所以,雖然概念上簡單,但是實際操作上也是有些技術上的問題要解決。
一個人的收入就是把他的勞動收入(Labor income)和非勞動收入(non-labour income) 加起來便是。勞動收入是指他以勞動力換取的回報,亦即是工資(wage),而非勞動收入則是指所有非勞工回報,包括土地的租金(rent from land) 、資本的利息(interest from capital)和企業家的利潤(profit from entrepreneurship)。
同理,一個經濟體系的收入只要把體系內的參與者(economic agents)的收入加起來便是國民收入(National Income)。如果真的要找出國民收入,主要有三個辦法:第一個方法就是所得分析法(income approach),就是直接把所有經濟參與者的收入加起來。第二個和第三個方法是分別是產出分析法(output approach)和支出分析法(expenditure approach),兩者都是第一個方法的間接計算法。兩個間接計算法的正確性由是一個名為策為循環流程模型(circular flow model)的東西引申出來的。一個人的所生產的東西的價值、一個人的收入和一個人的開支並不一定一樣,但是對於一個經濟體系來說,所有產品和服務的價值、所有人的收入和所有人的開支是一樣的。因此,產出分析法就是把所有產出品的價值加起來,支出分析法就是把所有人的消費加起來。
註:財富是一個固定的概念(stock concept),而收入是流動的概念。(flow concept)
在第一節提出,國民收入是指體系內的參與者(economic agents)的收入加起來。可是,要如何界定「體系內的參與者」:應該是以國民為基礎,還是以在領土的經濟活動者為準呢?如依前者,從國藉上出發,計算出的國民收入稱為國民生產總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反之,若果從經濟活動區域出發,則計算出的國民收入稱為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既然國民收入是一個統計數字(statistics),要研究兩者的分別就讓我們先看看其定義。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指在國內所有常住生產單位(resident producing unit)在一定時間內所製造和提供的最終貨品及服務(final good and service)的市值(market price)。所謂常住生產單位就是以該國為其經濟活動的中心(centre of economic interest),而最終貨品是指直接消費(direct consumption)的物品。而國民生產總值(GNP)和前者的定義唯一的不同是把常住生產單位改為國內居民(resident),而國內居民的定義只是考慮其國藉而已,所以國民生產總值和國內生產總值的差別只是國內居民海外的要素淨收入(net facotr income from abroad)。
第一節提出三個計算國民收入的辦法:所得分析法(income approach)、產出分析法(output approach)和支出分析法(expenditure approach)。三個分法所得的結果相同,只是用不同的角度去看而已:所得分析法(income approach)的計算是把工資(wage)、利息(interest)、租金收入(rental income)及除稅前盈利(Gross profit)四部分加起來得到國民收入(National Income),再把所得的是國民收入加上折舊(depreciation)得出國民收入的成本價格(national product at factor cost),之後再加上間接稅並減去補貼則可得國民生產的當時市價(national product at market price);產出分析法(output approach)和支出分析法(expenditure approach)可以直接求得國民生產的當時市價(national product at market price)。前者的計算方法是直接找出所製造和提供的最終貨品及服務的市值或者間接地找出所有增值(value-added),而增值是指產出的格值(value of output)減去投入的格值(value of input);而後者的計算方法則是把個人消費(private consumption)、總投資(gross investment)、政府消費開支(Government consumption expenditure)及淨出口(Net exports)加起來。
第一節中曾提出過,國民收入相等於總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在市場經場中,所謂價值就是價格,所以計算的標準是產品和服務在交易時市場上的均衡價格。無可否認,如果是用作比較同時期的收入,用當時市價(current market price)來計算絕對是一個合理的方法。可是用作比較跨年期的比較,以當時市價作為準則就有點問題。這是因為相同的物品在不同時間也會有不同的價格,有時候整體物品的價格在十年前和十年後相去甚遠(註:物價的變動大多數的原因是通脹,見第三章第八節),所以在比較國家收入的變化的時候,為了撇除價格變動的影響,所以會固定一個時期的市價(constant market price)來計算國民收入。順帶一提,當時市價的國民收入和固定市價的國民收入可用作計算國民收入平減指數(National Income deflator),以用作估評通脹率(inflation rate)。
第一節中曾提出過評估一個經濟體系的表現,要考慮的是國民的財富和國民的收入。如果所有國家的資源能完全地、有效地被運用,這個時候的國民收入稱為潛在國民收入(potential national income),而實際國民收入(actual national income)就是在現實在實際的國民收入。政府若想提高國民收入,只有兩個方法:刺激需求面要素(demand-side factor)以增加實際國民收入及刺激供應面要素(supply-side factor)以增加潛在國民收入。需求面要素可根據支出分析法(expenditure approach)中的四大要素來分類:私人消費需求、投資消費需求、政府開支需求及淨出口需求,供應面要素可根據生產要素(factor of production)中的四大要素:土地(自然資源)、資本(人造資源)、勞工(人力資源)及企業家職能(創業)。除此之外,四大要素的運用效率,亦是一個重要的要素,當然這樣一個重要的概念會有一個專有名詞:科技(technology)。
國民收入除了評估一個經濟體系的表現(basis for comparing economic performance)這個最重要的應用外,還可以作為生活水平的指標(measure of standard of living)、作為政策的指標(basis for policy making)及作為商業決定的指標(basis for business decision making)。
如同任何一個統計數字,在其收集的目以外的應用都要小心。用作比較歷史的國民收入,不得不考慮價格變化的因素(price effect)。用作生活水平的指標,不得不考慮國民的人數(population size)、收入分佈的問題(distribution of income)、收入的組成(composition of income)、非市場交易的產出(non-marketed outputs)、生產過程產生的破壞(undesirable effect from production process)及休閒的價值(value of lei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