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濟 解 釋 卷 二 》
第三章、第一節:邊際產量下降定律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 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productivity ) 又 稱 為 回 報 率 下 降 定 律 ( the law of diminishing returns ) 。 這 大 名 鼎 鼎 的 定 律 萬 無 一 失 , 是 一 個 「 實 證 定 律 」 ( empirical law ) 。 「 實 證 」 是 指 定 律 之 內 的 所 有 變 量 ( variables ) 在 原 則 上 是 可 以 觀 察 到 的 , 是 事 實 , 非 抽 象 之 物 也 。 在 卷 一 我 們 數 次 提 及 , 需 求 定 律 中 的 需 求 量 是 意 圖 之 物 , 是 抽 象 的 , 在 真 實 世 界 不 存 在 。 但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卻 沒 有 這 種 困 擾 。 話 雖 如 此 , 邊 際 產 量 ( marginal product ) 雖 然 是 事 實 , 在 原 則 上 可 以 觀 察 到 , 但 一 般 來 說 只 能 在 一 個 有 控 制 的 實 驗 室 之 內 才 可 以 量 度 ,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是 不 容 易 或 不 能 量 度 的 。 有 這 樣 的 困 難 , 運 用 邊 際 產 量 理 論 ( marginal productivity theory ) 又 要 講 功 夫 了 。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是 說 , 如 果 有 兩 樣 生 產 要 素 ( factors of production ) , 土 地 與 勞 工 , 一 樣 要 素 增 加 而 另 一 樣 固 定 不 變 , 那 麼 總 產 量 會 上 升 , 但 這 增 加 會 愈 來 愈 小 ( 邊 際 產 率 下 降 ) , 然 後 總 產 量 達 一 頂 點 , 再 其 後 總 產 量 會 因 為 只 有 一 樣 生 產 要 素 繼 續 增 加 而 下 降 。
四 歲 時 我 在 香 港 讀 小 學 一 年 級 。 老 師 問 : 如 果 一 個 人 可 以 在 十 天 之 內 建 造 一 所 小 房 子 , 那 麼 兩 個 人 建 造 需 要 多 少 天 ? 我 當 時 知 道 老 師 所 要 的 答 案 是 五 天 , 但 怎 樣 也 不 肯 答 , 問 來 問 去 我 也 說 不 知 道 。 老 師 認 為 我 太 蠢 , 不 可 教 , 要 留 級 。 後 來 我 留 級 的 次 數 成 為 香 港 西 灣 河 的 典 故 。
一 個 人 十 天 , 兩 個 人 五 天 , 十 個 人 一 天 , 一 萬 個 人 需 要 多 少 天 ? 讓 我 告 訴 你 吧 。 一 萬 個 人 擠 在 一 塊 小 地 上 建 小 房 子 , 一 億 年 也 建 不 出 來 。 這 就 是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 母 親 在 生 時 常 說 : 「 人 多 手 腳 亂 ! 」 這 是 中 國 人 的 傳 統 智 慧 , 說 的 是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 但 這 定 律 可 不 是 我 不 識 字 的 母 親 發 明 的 。
要 證 實 這 定 律 的 必 然 性 , 我 們 不 妨 反 問 : 假 若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是 不 對 的 話 , 世 界 會 有 些 什 麼 現 象 呢 ? 答 案 是 : 如 果 這 定 律 不 對 , 我 們 可 用 一 平 方 公 尺 的 土 地 , 不 斷 地 增 加 勞 工 、 肥 料 、 水 分 等 , 而 種 出 可 以 供 應 全 世 界 的 米 糧 。 這 類 現 象 顯 然 從 來 沒 有 出 現 過 , 所 以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從 來 沒 有 被 推 翻 。
記 著 ,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是 基 於 某 些 生 產 要 素 之 量 固 定 不 變 , 或 不 是 所 有 生 產 要 素 之 量 都 自 由 變 動 。 在 這 個 大 前 提 下 , 這 定 律 有 好 幾 方 面 的 變 化 是 重 要 的 。
( 一 ) 以 甲 、 乙 兩 種 生 產 要 素 為 例 , 如 果 甲 之 量 是 二 , 乙 之 量 是 一 , 其 比 數 是 二 比 一 。 甲 增 至 四 , 乙 增 至 二 , 其 比 數 還 是 二 比 一 , 定 律 無 效 。 甲 增 至 四 , 乙 仍 是 一 , 四 比 一 , 定 律 有 效 , 因 為 乙 之 量 不 變 。 甲 增 至 八 , 乙 增 至 二 , 比 數 也 是 四 比 一 , 但 乙 之 量 是 增 加 了 , 定 律 如 何 ?
答 案 有 兩 個 。 其 一 是 吹 毛 求 疵 的 。 那 就 是 在 某 種 生 產 函 數 ( production function , 我 很 少 用 ) 下 , 在 某 一 段 產 量 中 , 甲 、 乙 的 比 數 增 加 不 一 定 會 導 致 甲 的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 其 二 是 不 管 生 產 函 數 怎 樣 , 只 要 這 比 數 不 斷 增 加 , 甲 的 邊 際 產 量 遲 早 會 下 降 。 這 樣 , 一 般 而 言 ,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不 限 於 一 種 要 素 之 量 固 定 不 變 , 而 是 適 用 於 不 同 生 產 要 素 的 比 數 轉 變 。
( 二 ) 如 果 生 產 要 素 不 限 於 甲 與 乙 , 而 是 有 更 多 種 的 , 那 麼 一 種 要 素 不 變 而 其 他 的 幾 種 皆 變 ( 增 加 ) ,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是 否 同 樣 有 效 呢 ? 答 案 也 是 兩 個 。 其 一 也 是 吹 毛 求 疵 , 某 種 生 產 函 數 下 , 在 某 一 段 產 量 中 , 這 定 律 可 能 無 效 。 其 二 是 只 要 不 變 的 繼 續 不 變 , 其 他 增 加 的 幾 種 要 素 繼 續 增 加 , 到 了 某 一 點 邊 際 產 量 必 定 下 降 。
本 章 第 三 至 第 五 節 分 析 生 產 成 本 時 可 見 , 上 述 兩 點 非 常 重 要 。 那 就 是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不 限 於 兩 種 生 產 要 素 其 中 一 種 固 定 不 變 而 另 一 種 增 加 。 這 定 律 還 有 兩 個 變 化 。 一 、 增 加 生 產 , 要 素 的 比 數 有 所 變 動 ,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遲 早 會 出 現 。 二 、 只 要 有 一 種 要 素 之 量 不 變 , 其 他 的 要 素 不 管 有 多 少 種 , 它 們 的 增 加 遲 早 會 帶 來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
( 三 ) 定 律 是 說 兩 種 生 產 要 素 之 一 不 變 而 另 一 種 增 加 時 , 總 產 量 ( total product ) 曲 線 的 上 升 是 弧 形 似 山 : 邊 際 產 量 上 升 率 下 降 , 總 產 量 達 一 頂 點 , 其 後 曲 線 下 落 。 這 樣 , 平 均 產 量 ( average product ) 曲 線 與 邊 際 產 量 ( marginal product ) 曲 線 皆 向 右 下 傾 斜 。 然 而 , 自 奈 特 ( F. H. Knight, 1921 ) 之 後 , 經 濟 學 者 喜 歡 把 總 產 量 曲 線 畫 成 先 弧 上 然 後 再 弧 落 — — 平 均 與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是 先 升 而 後 下 降 。
定 律 是 指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下 降 的 那 部 分 , 開 頭 上 升 那 部 分 是 違 反 了 定 律 的 。 怎 麼 可 能 呢 ? 這 是 個 難 題 。 奈 特 的 解 釋 是 生 產 要 素 有 「 團 性 」 ( lumpiness 或 indivisibility ) 。 這 是 說 , 一 個 勞 工 就 是 一 個 , 不 可 以 把 他 斬 開 來 解 體 生 產 。 這 也 是 說 , 因 為 要 有 一 個 起 碼 的 生 產 要 素 單 位 , 「 團 性 」 存 在 , 所 以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是 先 升 而 後 下 降 的 。 這 個 解 釋 很 牽 強 , 難 以 置 信 , 因 為 一 個 勞 工 或 任 何 生 產 要 素 , 不 需 要 用 刀 解 體 , 而 是 可 工 作 一 個 小 時 、 半 個 小 時 、 一 分 鐘 或 甚 至 幾 秒 鐘 。 這 樣 , 「 團 性 」 是 不 存 在 的 。
我 不 反 對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有 上 升 的 那 部 分 , 而 是 反 對 「 團 性 」 的 解 釋 。 我 認 為 困 難 的 所 在 , 是 傳 統 的 邊 際 產 量 分 析 是 假 設 生 產 的 方 法 不 變 。 一 般 經 濟 學 者 誤 解 了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 誤 解 了 成 本 曲 線 , 也 誤 解 了 供 應 曲 線 , 以 為 這 些 曲 線 像 需 求 曲 線 那 樣 , 是 需 要 假 設 某 些 因 素 不 變 的 。 不 對 。 供 應 曲 線 與 需 求 曲 線 不 同 的 一 個 重 點 , 是 前 者 的 好 些 其 他 因 素 大 可 自 由 。 這 是 後 話 。
要 是 我 們 讓 生 產 的 方 法 自 由 轉 變 , 開 頭 一 段 的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上 升 就 沒 有 問 題 了 。 一 個 人 拿 著 一 卷 軟 尺 量 度 土 地 , 其 產 量 是 量 度 了 的 土 地 面 積 。 一 個 人 有 一 個 人 的 方 法 。 多 加 了 一 個 人 , 軟 尺 還 是 一 卷 , 量 度 的 方 法 一 樣 , 兩 個 人 交 替 用 同 一 軟 尺 , 產 量 的 邊 際 上 升 必 然 下 降 。 但 如 果 兩 個 人 合 作 , 各 執 軟 尺 的 一 端 來 量 度 , 其 量 度 得 的 土 地 面 積 ( 產 量 ) 會 比 一 個 人 的 產 量 乘 以 二 為 高 , 但 生 產 的 方 法 是 改 變 了 。 若 繼 續 多 加 人 手 , 軟 尺 還 是 一 卷 , 無 論 生 產 方 法 怎 樣 變 , 邊 際 產 量 是 必 定 會 下 降 的 。
( 四 ) 奈 特 以 「 團 性 」 為 理 由 來 解 釋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開 頭 上 升 , 目 的 是 要 支 持 他 認 為 是 重 要 的 生 產 「 三 部 曲 」 。 甲 、 乙 兩 種 生 產 要 素 , 在 那 最 常 用 的 線 性 倍 增 ( linearly homogeneous ) 的 生 產 函 數 下 , 若 甲 的 平 均 產 量 達 到 頂 點 , 乙 的 邊 際 產 量 一 定 是 零 ; 倒 轉 過 來 , 乙 的 平 均 產 量 達 頂 點 , 甲 的 邊 際 產 量 是 零 。 這 個 有 趣 的 規 律 其 實 是 P. Wicksteed 於 一 八 九 四 年 發 明 的 , 後 人 稱 之 為 the law of variable proportions 。
奈 特 以 圖 表 示 範 的 「 三 部 曲 」 如 下 : 第 一 部 , 甲 要 素 的 平 均 產 量 上 升 , 乙 要 素 的 邊 際 產 量 是 負 值 ; 第 三 部 ( 沒 有 印 錯 , 不 是 第 二 部 ) , 乙 要 素 的 平 均 產 量 上 升 , 甲 要 素 的 邊 際 產 量 是 負 值 。 重 要 的 是 中 間 的 第 二 部 : 甲 與 乙 的 平 均 產 量 皆 下 降 , 二 者 的 邊 際 產 量 都 一 定 是 正 數 。 這 樣 , 生 產 一 定 是 在 一 與 三 之 間 的 第 二 部 從 事 , 因 為 在 第 二 部 之 外 , 必 有 一 種 要 素 的 生 產 貢 獻 是 負 值 , 不 用 勝 於 用 也 。
以 上 的 分 析 有 點 技 術 性 , 讀 書 考 試 的 學 生 要 理 解 , 但 對 解 釋 行 為 來 說 , 重 要 的 可 不 是 那 「 三 部 曲 」 , 而 是 其 中 的 一 個 含 意 : 不 管 生 產 函 數 怎 樣 , 若 一 種 生 產 要 素 增 加 時 其 平 均 產 量 下 降 , 另 一 種 要 素 的 邊 際 產 量 必 定 上 升 。 這 含 意 重 要 。
想 想 吧 。 在 局 限 下 爭 取 極 大 化 永 遠 都 是 以 邊 際 之 量 來 推 理 的 。 邊 際 產 量 雖 然 是 事 實 , 但 在 真 實 世 界 不 容 易 觀 察 到 。 有 了 Wicksteed 的 發 明 , 我 們 可 從 甲 要 素 的 可 以 觀 察 到 的 平 均 產 量 轉 變 來 推 斷 乙 要 素 的 看 不 到 的 邊 際 產 量 轉 變 。 我 作 學 生 時 寫 《 佃 農 理 論 》 , 憑 這 一 招 , 加 上 變 化 , 表 演 神 功 , 把 老 師 嚇 了 一 跳 ! 當 時 我 有 的 是 台 灣 多 種 農 產 品 的 幾 年 數 字 , 很 詳 盡 , 但 都 是 土 地 的 平 均 產 量 。 理 論 推 斷 了 的 是 不 同 生 產 要 素 的 邊 際 產 量 轉 變 , 有 的 資 料 只 是 一 種 要 素 的 不 同 產 品 的 平 均 產 量 轉 變 , 但 我 能 以 這 些 「 平 均 」 資 料 證 實 了 理 論 推 斷 了 的 所 有 邊 際 產 量 轉 變 。
技 術 歸 技 術 , 含 意 歸 含 意 。 解 釋 世 事 要 把 含 意 拿 得 準 , 懂 得 簡 化 , 懂 得 一 般 化 , 也 要 懂 得 加 上 變 化 。 只 管 技 術 而 不 管 含 意 內 容 , 是 一 種 遊 戲 , 與 科 學 驗 證 是 扯 不 上 關 係 的 。
( 五 ) 向 右 下 傾 斜 的 某 生 產 要 素 的 邊 際 產 量 曲 線 , 若 乘 之 以 產 品 之 價 , 就 可 看 為 該 生 產 要 素 的 需 求 曲 線 ( factor demand curve ) , 當 然 也 是 向 右 下 傾 斜 的 。 你 若 要 多 玩 遊 戲 , 生 產 要 素 的 需 求 曲 線 可 以 有 很 多 種 , 變 化 不 同 , 複 雜 之 極 , 但 還 是 向 右 下 傾 斜 的 。 這 些 複 雜 變 化 對 解 釋 行 為 沒 有 幫 助 , 不 談 也 罷 。
這 裡 要 提 的 , 是 物 品 的 需 求 曲 線 向 右 下 傾 斜 , 生 產 要 素 的 需 求 曲 線 也 是 向 右 下 傾 斜 , 再 要 簡 化 我 們 大 可 取 消 後 者 。 論 需 求 , 數 十 年 來 我 只 用 一 條 需 求 曲 線 , 堅 持 向 右 下 傾 斜 , 不 管 是 消 費 物 品 需 求 , 還 是 生 產 要 素 需 求 。 「 一 粥 一 飯 , 當 思 來 處 不 易 。 」 你 說 粥 與 飯 是 消 費 物 品 還 是 生 產 要 素 ? 二 者 皆 是 也 。
以
邊 際 產 量 下 降 定 律 為 基 礎 的 邊 際 產 量 理 論 , 還
有 其 他 重 點 要 說 的 , 但 我 決 定 推 到 本 書 的 卷 三
、 分 析 不 同 的 合 約 — — 如 分 成 合 約 、 件 工 合 約
— — 時 才 討 論 。 本 章 要 分 析 的 是 生 產 成 本 , 這
一 節 先 給 讀 者 在 生 產 的 規 律 上 打 個 基 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