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濟 解 釋 卷 二 》

第一章:利息理論

 

 

利息理論(theory of interest)可以搞得很湛深而又極為複雜。這理論是今天在國際的商業學院中大行其道的金融學(finance)的中流砥柱。金融學是六十年代初期在加州洛杉磯搞起來的。我的老師赫舒拉發(J.Hirshleifer)是這門學問的「始作俑者」。他把差不多被遺忘了的費沙(I.Fisher,1867-1947)創立的利息理論重新介紹,然後再為文加上風險(risks)。作為赫老的入室弟子,我曾經花了幾個月的時間考慮以投資理論(investment theory,這包括今天的金融)作為博士論文,但因為解決不了量度風險的困難,就放棄了。

我不知道今天的學者,對量度風險有沒有突破。當年的困難是,如果風險可以事前被量度,就沒有風險可言了。後來我又意識到,那所謂風險,好些是交易費用的問題。既然可用交易費用來處理,風險不談也罷。今天的金融學,是費沙的利息理論加上風險及交易費用,有時是加得重複了。話雖如此,赫師的一位學生(我的師兄)及當時在洛杉磯蘭克公司工作的一位朋友,因為金融的研究而拿得諾貝爾經濟學獎。這可見該學問並不簡單。可幸的是,從解釋行為的角度看,利息理論可以簡化。複雜的是融資與投資組合的「怎麼辦」問題。

這裡我要分析的利息理論,主要是費沙的思想。此君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經濟學者,而純從可用的理論來衡量,費沙的貢獻在歷史上無出其右。他是耶魯大學的人。該大學名滿天下,主要是因為費沙。費沙是經濟學中的莫札特。無論是功用分析、指數(index numbers)分析、貨幣理論、利息理論,此君皆立竿見影。他平生論著無數,皆天才之作也。費沙是一個超凡的木匠,是文件存檔的設計大師,曾經莫名其妙地拿得紐約市的一個醫學獎!

我還要指出的,是數世紀一見的經濟學天才費沙,料事如神的費沙,竟然在三十年代的經濟大衰退中破了產,由耶魯大學破例地給他居所。(是的,費沙曾經賺過很多、很多錢。)這可見學經濟千萬不要存有幻想,認為這學問可以賺錢。解釋行為或世事是可以的,只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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