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五章、第四節:品味不變的假設
在需求的分析中,品味或口味(taste)的轉變會影響需求,老生常談。品味的轉變,會使整條需求曲線向右移(需求增加)或向左移(需求減少)。我可能是唯一持不同觀點的人。我認為若要以需求定律解釋行為,我們應該假設每個人的品味不變。
在哲理或信念上,我同意有品味這回事,也不能肯定品味不變。困難是我們不是上帝,不能判斷一個人的品味是怎樣的,也不能判斷這個人的品味是否改變了。經濟學所說的品味之變是一種遊戲:一個人的行為改變了,就說因為這個人的品味有所轉變。這是什麼科學呢?所有行為都可以用品味的轉變來解釋,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被事實驗證的理論含意呢?可以這樣說吧:凡是以品味的轉變來解釋行為的,皆低手也。
每個人天生下來,其品味是不同的。這點容易同意,所以我不能否認有品味這回事。但從科學驗證的角度看,單以品味的轉變來解釋行為是空空如也。
舉些例子吧。前文提及若飛機頻頻失事,這訊息會使機票的需求下降。但這是因為坐飛機的人品味變了,還是不利訊息對坐飛機的需求有負面作用?說訊息變會引起品味變可能是對的,但我們看不到品味之變,只能看到訊息之變。單舉看不到的品味之變,我們無從推出可以被事實驗證的含意。但訊息之變是事實,可以推出機票需求下降的含意。這樣,我們是不需要知道品味是否改變了的。
舉另一個例。不喜歡聽古典音樂的人,若花點時間去試行欣賞,過了些時日,這些人會對古典音樂有好感,甚至了迷。你說這些人對古典音樂的品味變了,我不會反對,但我們無需指出品味之變來解釋這些人對古典音樂的需求有所增加。我們只要指出這些人多聽了古典音樂,或文化的環境轉變了,或新交的朋友都是古典音樂迷,等等,就可推斷這些人對古典音樂的需求有所增加。
我不是說品味真的不會變,而是說以品味的轉變來解釋行為,不可能推出可以被事實驗證的含意。我們必須知道的,是品味轉變的成因。但如果知道成因,我們根本無需提及品味的轉變。
問題是這樣的。從來沒有人可以單以品味的轉變來解釋行為。這樣做是套套邏輯,得個「講」字。要解釋需求的轉變,我們必須以可以觀察到因素或局限的轉變為依歸。能做到這一點,品味就不需要提及了。
我不是說沒有品味這回事,也不是說品味真的不會轉變。一個人可能天生下來品味就固定不變,只是不同的訊息或經驗或學問影響了他的需求;一個人也可能因為訊息之變而變了品味。這些是經濟學之外的問題了。我堅持的,是經濟學不能以品味轉變為藉口,來解釋我們不能解釋的行為,或挽救被推翻了的理論含意。要廢除這些藉口,最簡單的辦法是假設每個人的品味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