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四章、第四節:替換定理與等優曲線
在第一章我們談及,以理論解釋行為,行為一定要受到理論的約束。在局限下爭取個人的最大利益是一個約束,而有了功用的理念,就變為爭取最高的功用數字了。這約束是一個定理或公理(Postulate),但解釋不了多少人的行為。說一個人做什麼都是爭取較高的功用數字,是套套邏輯,加以局限條件的變化,我們能推斷的只是一樣經濟物品增加而其他物品沒有減少這一類的選擇。
替換定理(Postulate of substitution)補加了約束,因而增加了解釋行為的範疇。這個定理是這樣說的:每一個人都願意犧牲任何物品來換取任何其他物品。你同意不同意?你願意不願意以自己的生命來換取一碗魚蛋粉?這定理說你是願意的。只要你犧牲的夠少,而換得的夠多,你就願意。
你走過馬路去吃魚蛋粉,是冒一點點生命之險而去的——車禍的風險不是零。像其他父親一樣,我願為自己的兒女付出很大的代
價——這是愛。但為了工作,我與兒女相聚的時間不多——這是愛與生計的替換。
不要說因為你是個有原則的人,有些原則上的事你半步也不退讓。人各有價,我自己的靈魂是可以出售的。叫價頗高,但假若你給我很大的「好處」,而我只須放棄微不足道的原則,那我就跟你成交了。這是替換。
因為每個人都願意替換,功用分析就創造了那有名的「等優曲線」(Indifference Curve——歷來譯作「無差異曲線」,既乏文采,也不正確)。因為願意捨甲而取乙,我們在甲乙兩種經濟物品之間很容易找到一條曲線,在這線上的每一點功用數字相同。「等優」是指功用數字相同,每一點不分彼此地同樣可取。這曲線一定是向右下傾斜的。此線於是成為一條分水嶺,凡是線之右上的每一點,皆比線上的每一點有較高的功用數字,較為可取,而線之左下每一點卻相反。
在約束行為上等優曲線增加了用場。兩樣經濟物品,人的選擇不需要甲、乙皆增,或甲增而乙不減,才算是優勝可取:一增一減可能是優勝的。
等優曲線有無限多條,二線永不相交,而右上的每一線的功用數字都必定比左下的每一線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