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四章、第二節:功用是數字的定名

 

 

一般而言,推斷或解釋行為或現象是需要量度的。要推斷你在某十字街頭會向右行而不會向左,是因為向右會較快、較安全,或較舒適,等等,這些都是量度。量度不需要有很多個選擇(Options),但起碼要有兩個。說甲比乙大就是量度,而假若我說在某個情況下你會取大不取小,就是推斷。

量度是排列:大小的排列、多少的排列、重輕的排列,等等。假若排列的選擇太多,甲、乙、丙、丁……用盡還不夠,我們就要用數字。數字是無限的。量度的定義,是武斷地以數字排列。但數字本身是沒有內容的。我說十七、二十九,是在說什麼你不知道。但若我說二十九磅你就知我是說某物體的重量,也知道二十九磅比十七磅重。

說一個自私的人要爭取自己利益的極大化,我們也可用數字來排列這個人的選擇。假如我說在某情況下,這個人會選二十九而不選十七,那你會問,二十九或十七是什麼?

問題就是這樣。我要以數字來排列你的選擇,但數字本身沒有內容,怎麼辦?我可以說你選的數字是磅數,但「磅」是指重量,有所混淆。但怎樣我也要給這選擇排列的數字起一個名字。怎麼辦?我於是閉眼睛,胡亂地打開英語字典,手指下按,開眼一讀,那個字是Utility——功用。

二十世紀中葉,經過百多年眾多學者的耕耘,可取的功用定義就是那樣簡單:功用是以數字排列選擇的定名。不代表快樂,不代表享受,也不代表福利。功用所代表的是選擇的排列(Optionsranking),而又因為選擇數之不盡,我們就武斷地用數字,說數字較大的比較小的可取,或較小的比較大的可取,但不可以說大的小的有同樣的可取性。

「功用」是武斷地以數字排列選擇的定名。數字是大是小不重要,重要的是次序:我們若說數字大的功用比數字小的可取,不能在中途反轉過來,說小的比大的可取。這是邏輯上的需要了。

大致上,數字有三種用場,而其中兩種是量度的。第一種非量度的,是數字可用作鑑辨。例如你到馬場賭馬,每隻馬的身上都有一個數字,如七號、三號等。這些數字不論大小、快慢,而是作為鑑辨之用。買七號馬,跑勝了你就去收錢。

數字其他的兩個用場,是關於量度的了。有兩種量度,因為數字量度可以有兩種排列。一種排列的數字是可以加起來的,叫作基數量度(Cardinal measure);另一種數字只可以排列,但不可以加起來,叫作序數量度(Ordinal measure)。

一尾魚是兩磅,一隻雞是三磅,二者加起來是五磅。磅是基數,你要找一條八尺長的繩子,找不到八尺的,把三尺的與五尺的加起來,就是八尺。尺也是基數。凡是基數量度,都可以作線性轉移(Linear transformation)。舉個例:溫度的華氏是基數量度,攝氏也是基數量度,知道華氏的度數,我們可以方程式求得攝氏的度數,萬無一失。磅與公斤,碼與公尺,皆可以作線性轉移的。

量度功用的一個困難,是功用不一定可以加起來。一磅麵包的功用數字是四,一安士牛油的功用數字也是四,二者同吃,其功用數字會大於八。一杯咖啡的功用數字是四,一杯茶的功用數字也是四,二者同喝,每杯的功用數字會小於四。那所謂可以相加的功用(Additive utility),遇到互補物品(Complements,如麵包與牛油)或代替物品(Substitutes,如咖啡與茶)的情況,就有不容易解決的困難。

話雖如此,經濟學者曾經下過不少工夫,意圖以某種辦法來使功用可以用基數量度,其中最精彩的,是二十世紀的數學大師溫紐曼(J.vonNeumann,1903-1957,此公發明電腦結構)與經濟學者摩根斯坦(O.Mogenstern,1902-1977)合作寫的《博奕理論與經濟行為》一書,洛陽紙貴,在第二版(一九四六)中作者指出,在有風險的情況下,功用是可以用基數量度的。但這量度是需要四個假設才可以接受,而這四個假設中兩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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