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二章、第一節:個人作決策

   

 

        經濟學上的第一個基礎假設是:「個人」(individual)是所有經濟分析的基本單位。這是說,任何經濟問題不可以從一群人、一個團體、一個社會或一個國家為起點來分析。說什麼宏觀經濟,社會福利,或什麼政府策劃,都一定要以個體或個人為分析單位。

        經濟學沒有以集體為起點的理論。無論觀點是怎樣的「宏」,不管在分析中基本的起點有沒有提及,若非基於「個人」為起點的,都不是可取的經濟理論。這是說,高手分析宏觀經濟,腦子裡必然以個人為起點。當然,以集體或整個社會為起點的經濟理論有的是,但這些是低手之作。在香港及中國經濟學者的言論中,往往有人說什麼宏觀比微觀重要等等。那些言論,都是一些在經濟學上沒有基礎的人才會說的。宏觀是以個人為單位加起來的。宏觀與微觀之別,只不過是組合的或大或小罷了。在現代的經濟學中,宏觀與微觀之別,已不按組合的程度,而是按重視貨幣與否為依歸。這是後話,按下不表。

        以「個人」為分析單位,是不論男女,無分長幼,也不管某些人的神經是否有毛病。不管某甲是天才,某乙是蠢材,我們都一視同仁地把個人作為分析單位。而「個人」者,是任何有觀察力的人都可以鑑辨的。同樣重要的是,凡是一個基礎上的假設,是不能朝令夕改的。「個人」的假設亦不例外。我們不可以將一些問題以個人為起點,而另一些問題卻以集體為起點。當然,好些問題是關乎集體而非個人的,但分析那集體問題時,還是要由個人為起點的。

        為什麼「個人」是如此重要呢?答案是,所有取決或選擇都是由個人作主的。集體的取決,是由個人的取決集合而成。那是說,即使一個人在極權的政制下失卻了自由——被形勢所迫而沒有自由——這個人還是作了不自由的選擇。換句話說,天下間沒有絕對的不自由,也沒有絕對的自由;選擇是一定有局限的約束,而這選擇是由個人作主的。

        經濟學的第一個基礎假設,是個人作決定,作取捨。所謂決定者,選擇是也。這其中有一個並不淺顯的哲理。經濟學是以推斷人的行為來解釋現象的科學。我們說人的任何行為都是經過選擇的。究竟是否明智,是否有理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假設人會作選擇。究竟在事實上人的任何行為是否因選擇而起,抑或是漫無目的、盲目而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一貫地遵守這個假設或公理。

        「人會作選擇」是經濟學上的「慣例」(convention)。這慣例與其他自然科學的不同。解釋物體的現象時,物理學家不會說物體的行為是物體自己選擇的結果。在原則上,假若物理學要說物體自作選擇,也無不可,但物理學家沒有這樣做。重要的是任何科學都有其固定不變的起點,而這起點是不容爭議的。經濟學的「個人作選擇」的假設,接受的人多了,所有的經濟問題就成了選擇的問題。經濟學內最重要的一門理論——價格理論(Price Theory)——被稱為選擇理論(Choice Theory),是有其因。

        以選擇理論來解釋人的行為,當然要假設人的行為是可以被推測的。比較嚴格一點說,經濟學的第一個公理是任何人的行為,都是由個人作出可以被推測的選擇(predictable choice)而起。這是公理,是經濟學一個基礎假設,不管是對還是錯,是不能有所爭議的。

 

Hosted by www.Geocities.w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