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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我應該以什麼方式支付工資給傭工? |
| 答:
1.你最好以支票或自動轉帳方式支付工資給傭工.不過,你必須得到傭工的同意才可以用上述方式支付工資.否則.,你須以現金方式支付工資.
2. 你須保留支付工資的記錄,例如有關的銀行結算單.你亦應準備工資及膳食的收據,並要求傭工簽署確認巳收到款項. |
| 問: 我應何時支付工資給傭工? |
| 答: 1. 僱主每月最少須支付工資一次給傭工. 例如.
傭工在1月5日開始工作,僱主便應該在2月5日盡快支付工資,但無論如何不可遲過該日後7天,即2月12日.
2. 如果你想更改發薪日期,應先通知傭工,並在指定的發薪日期清付所有尚欠的工資. 例如. 傭工在1月5日開始工作.如你想把發薪日改為每月15號,便應在1月15日後的7天內支付傭工在這日之前以賺取的工資(即6號至15號期間的工資),然後在2月的 新發薪日發薪. |
| 問: 如傭工損壞僱主的財物,僱主可否扣除工資作為賠償? |
| 答: 如因傭工犯錯或疏忽而引至僱主的物品或財物受到損壞或遺失,僱主可按值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以300元為限.此外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傭工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
| 問: 當傭工患病或受傷,我是否須要支付醫療費用? |
| 答: 須要.當傭工患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在受僱期間或因工所致,你都必須向傭工提供免費醫療,包括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 |
| 問: 當傭工患病或受傷,我是否為傭工指定醫生? |
| 答: 傭工須接受任何由僱主提供的註冊醫生的診治.你應事先與傭工達成協議,說明傭工患病或受傷時該接受那位醫生的診治. |
| 問: 僱傭雙方是否可以在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 |
| 答: 可以.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1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 |
| 問: 僱傭雙方可否不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 |
答: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如果傭工在與其僱傭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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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在甚麼情況下,僱主須向傭工支付長期服務金? |
答: 如傭工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而他/她
僱主便須向傭工支付長期服務金. |
| 問: 當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後,僱主是否須要向僱傭支付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
| 答: 是. 當合約終止或屆滿後,僱主須免費把傭工送回原居地.通常僱主須給僱傭一張包括機場稅的機票及按日計算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
*本公司領有香港勞工處發出之職業介紹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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