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派和合主页] [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探讨]

附录一:
用法律说明法轮功违法

在美国,你上门传教被拒后,如果坚持,将被拘留。我认识一位传教士。曾上门传教
被某家拒绝。第二次,他是出于疏忽,又去了同一家。却被该居民打电话报警。结果
他被拘留六个月。这是该传教士亲自告诉我的。他很诚实,又很穷,没钱保释。于
是,足足蹲了六个月班房。

类似的例子还有:某男女闹僵。女方不让男方来访。男方坚持来访。结果女方报警。
男子被拘留。那么看看法轮功。在何柞庥登出一篇批评法轮功的学术文章以后,就到
杂志社进行静坐示威。同时,每天都有数人到何柞庥家门口去辩论。

按照正常的学术争论,法轮功完全可以在自己的报纸上发表与何柞庥不同的意见。国
家当时也完全没有干涉。但是,法轮功却不停地到何的家里争论,这按照美国的法
律,也是可以拘留的。诸位在美国是学生的很多。假如你(或者你的导师)在某学术杂
志上发表了一篇批评其他某人观点的文章,那么,那个被批评的人是不是就能每天到
你家上门辩论呢?是不是就能够带领他的众弟子,到杂志社去静坐示威呢?

如果某杂志社来了这么一帮人,说非要让杂志社为某篇已发表的文章“讨个公道”,
不说清楚,就不离开,那么杂志社的人是不是可以叫警察把这些人带走?如果你家门
口每天来一群这样的人,非要和你辩论,你是不是能报警,让警察把他们带走?

我认为,他们应该做的是:

1。向同一个杂志社投稿,对何柞庥的批评进行辩论。

2。如果被该杂志社退回,(这也是正常的。杂志社是有权退回他们认为不合格的稿件
的。)他们可以向其他的报社,杂志社投稿。在当时,还是有些报社正面报导过法轮
功的。直到现在,法轮功学员还经常拿着那些曾经的正面报导,来做宣传。

不同意见的双方进行激烈争论的情况多的是。王朔骂了金庸,金庸进行反击。那激烈
之况也是罕见。然而,这些争论都必须是在文字上的。每一方都有发言的自由,都不
能反对别人的发言自由。金庸是决不能带一帮子人,到报社,要求“讲清楚”,或者
到王朔家门口去天天争吵的。

3。如果其他报社退回法轮功的投稿,法轮功还是能够在自己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进行

辩论的。当时,法轮功是有自己的大量的出版物的。包括了磁带,录像带,光盘,以
及不定期的小报,以及宣传的小册子。大家应该记得,镇压法轮功时,曾经把成吨的
法轮功出版物当众用压路机压毁。在这以前,这些曾经都是合法出版的。

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法轮功采取了理智的,合法的争论方法。法轮功没有采取以上说
的任何一种方法。

比较而言,严新的气功也曾经被人骂的狗血淋头。但是,严新却没有跑到报社强烈要
求不许登载这些反对他的文章。

这就是合法与违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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