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TW46/2001/2
通
告
由 : |
荃灣四十六旅童軍團 |
致 : |
童軍成員 , 家長, |
副本 : |
童軍團各領袖 , 支會主教團. |
日期 : |
2001年5月5日 |
有關徵收小隊隊費事項
(此通告由旅團代小隊長發出)一直以來
, 童軍活動是以小隊制度為訓練形式的. 我們也鼓勵小隊在小隊長帶領下多些進行小隊活動, 以帶出和發揮小隊精神, 讓童軍們從中學習團體合作的小隊精神. 每次的活動都可能需要一些物資和費用, 固其中一個傳統就是繳交小隊費, 由小隊自行選出的財政負責收集,保管和定期匯報.小隊費的目的是將小額的隊費慢慢儲存起來
, 到一定數目時可用以購置一些小隊物資, 例如: 地圖, 指南針, 露營用的爐, 燈, 訓練書本等, 也可在舉行活動時代為支付交通, 食物費用, 那就不需每次活動舉辦後再逐個逐個收費.經小隊長會議的商討下
, 現決定重新徵收2001年的小隊費. 定為每人每年$200, 每三個月徵收一次, 每次收$50. 收費日期為: 1月, 4月, 7月和10月. 今年第一次徵收在5月第二次集會進行(19/5 星期六), 因須徵收1月至6月之隊費, 固須繳交$100.
回
條本人已知悉荃灣四十六旅童軍團有關小隊費的事項
, 小隊費為每年200元, 每年分四次繳交, 繳交月份為1月, 4月, 7月和10月, 每次需繳數目為50元.如家長對小隊費有任何意見的話
, 請列出. 以做為參考. 謝謝!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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