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自焚事件之始末

賴振榮 4/25/03

鄭父於一九四九年由福建福卅遷台,定居於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職業理髮師,主持中興紙廠羅東總廠福刊社的理髮廳。同年南榕生於四結村,是道地的外省人第二代族群。在家中排行老大,有三個弟弟,國飛、肇基、清華。南榕從中興國民小學,到宜蘭初中、建國高中皆名列前茅。一九七二年,畢業於台大哲學系,在校時,認識輔大的葉菊蘭。畢業後從事文化工作,主張言論自由、台灣獨立,為台灣的言論自由及民主運動,向當局挑戰,不遺餘力。

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南榕數度創立雜誌社,以推展理念,雖遭當局多次取締,從不妥協。一九八九年年初起,國民黨情冶單位以叛亂罪將強制拘提,鄭誓言拒捕,並萌生以身殉道的決心,揚言當局若強行拘捕,只能拘捕到他的屍體,而絕對無法拘捕到他的人。隨後搬入雜誌社,準備汽油瓶及打火機,以便隨時殉身。親朋好友與同事們,深知他的個性及他那必死的決心,只能多多陪同他共守辦公室,並期望警方以人道的立場,勿強制執行。那知此時警方已全力暗中佈局,準備不論死活均要拘捕到手。四月五日晚上十一點半,台中中區基金會副會長陳元芬先生,接到台北的電話後,立刻趕來相挺。七日早上,陳元芬先生是最後一位離開辦公大樓的人,在他推出鐵門後,警方霹靂小組立即衝上大樓,不久之後,即傳出爆炸聲,火舌隨即冒出辦公室的陽台。消防車“因故”則於四十分鐘後才到達現場。此時南榕已殉身於自己的理念,自焚身亡,留下妻子葉菊蘭與10歲幼女。其弟鄭肇基後來接掌“時代雜誌社”。

七日清晨消息傳出,媒體記者及知情民眾一湧而來。警方仍然封鎖現場,等待檢察官驗屍。有位操外省腔的新約教徒破口大罵警方,直稱南榕的主張,有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何罪之有?隨後民進黨大老黃信介及民進黨民權律師、國代-陳水扁、洪奇昌、江鵬堅、謝長廷、李勝雄、盧修一、周清玉等人也分別趕到現場瞭解狀況,鄭家家屬也趕到現場。警方最後同意由民進黨推選一位代表及一位記者上樓檢視現場,以向群眾報告辦公室內現場的狀況。影片上,只見鄭南榕燒焦的軀殼橫躺地上,手腳彎曲,想必臨死前坐在椅子,面對烈火的煎熬,為了自己的理念勇敢地渡過了這段人生最後的一段旅程,真讓人佩服他這股志氣!隨後四位民進黨員抬著遺骸送入靈車。而靈車也特意繞道三重市明冶國中附近,向南榕的支持者及民眾致最後的敬意。

十日民進黨為此事舉行記者招待會,會中律師李勝雄指出警方在現場處理這件事件的十二項種種不合法、不人道、不合理的不當的行為。國代周清玉,現場證人陳元芬及盧修一教授也分別發表談話。隨後遺孀葉菊蘭起身,並強調她代表鄭南榕的靈魂向大家說話,同時數度向媒體記者一鞠躬,期望記者們用良知寫出事情的真相,切勿泯滅良知,污穢死者的殉身行為,用政治性的手法,做不實的報導。

十四日十多位台大學生在校門口靜坐示威,並抗議政府對言論自由的封鎖。鄭南榕的幼女也在場讀出她為亡父做的一首“生菜沙拉”詩,詩中天真地表現對父親的思念。突然之間,有人騎機車衝進人潮,向示威者及鄭女丟一瓶硫酸,並立即逃離現場,還好只有輕微的波及鄭女。真令人無法想像,還有人會對10歲幼女,在光化日之下,下這種毒手,難到真要趕盡殺絕,人道何在?天理又何在?

要瞭解南榕自焚的動機,可以從南榕生前的最後兩場演講會上感覺出來。一九八八年十一、十二月間在三重明冶國中的演講會,演講開始時,他額頭綁上白布條,並說“我是鄭南榕,我是台灣人,我主張台灣獨立,現在大家與我一起來喊十聲:獨立!”在演講結束時,他又帶領群眾再喊十聲“獨立!”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日的國際人權日(高雄事件的紀念日),在台北體育場的政治受難者聯誼會上,他極力聲援為台灣獨立運動被捕入嶽的許曹德、蔡有全兩人。在鼓吹台灣獨立就是犯了叛亂罪的舊政府統治之下,當然不能容忍此種思想,極力壓制並逮捕異義份子。而南榕覺得只有用非常的手段,來挑戰當局的政策,並激起國人正視這個主題,那麼他的人生就有價值,此等情操是何等的高傲!

十六日民進黨在台北新興國中,舉行鄭南榕追悼說明會,會場掛有上聯“魂而不毀”,右聯“滿腔熱血為獨立雖死無憾”,左聯“一生傲骨救台灣意以身殉”。簡單的對聯,道出南榕一生的言行與努力。謝長廷上台,語重心長的說:“鄭南榕之死是否有價值,他自己無法證明,需要外人證明他的死,有其價值,並為他的理想打併,他為了台灣獨立,司法獨立,犧牲了自己”隨後江鵬堅也以日本武士道精神來描述南榕自焚事件,最後顏景福也上台,申述南榕生前為台灣獨立的理想所做的努力。

十九日洪奇昌三重辦事處在明冶國中舉辦鄭南榕追悼會,會場掛上右聯“戰艦己沈沒”,左聯“烈士正誕生”,中聯“台獨萬歲”。短短的數句話,說出大家心中的哀痛、期望及南榕的最終理想-台灣獨立!

十四年前鄭南榕早就看清台灣獨立是台灣唯一的生路,並且以他的性命來堅持“台灣獨立”理想。而十四年後的今天,雖然政權已在二零零零年轉移,但台灣獨立了嗎?台灣不但尚未獨立,而且似乎這條道路是愈走愈遠。早日有獨立的台灣,鄭南榕的犧牲才有價值!

後記:前些日子台灣的某特定媒體,利用鄭南榕自焚事件,將「新聞自由」污名化。為了抗議台灣新聞局長葉國興提出的構想,擬以民間單位來評估,台灣平面媒體政治報導的真實性,竟抬出鄭南榕事件作為藉口,宣稱這是對新聞自由的干擾,如同於當年政府對鄭南榕的壓迫。殊不知這是兩件不同的事件,鄭南榕主張人民及報章雜誌有主張台灣獨立的權利,並自焚殉身,用以突顯戒嚴時代的不合理性。而當今台灣的媒體及立法委員諸公,託鄭南榕自焚事件之福,現在不但享有充份的言論自由,可以隨意污穢第一夫人(曾文惠攜帶美金現鈔事件),公然展示五星旗等等,私底下,更是暗通中國,在台灣傳播負面的政治言論,以獲得中國的信任及獲得在中國的好處,不但不必受處罰,還處處以新聞自由做藉口,利用媒體顛倒是非,對特定的政治人物做不實的負面攻擊。這種為一己私利的行為,怎可和鄭南榕犧牲一己,造福全民的情操相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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