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儲存服務良莠不齊 提防商業陷阱
上 網 漸 成 為 人 們 生 活 一 部 分 、 網 上 活 動 愈 來 愈 受 信 賴 之 時 , 互 聯 網 商 業 活 動 仍 存 瑕 疵 。 像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這 種 新 興 行 業 , 雖 然 大 大 方 便 網 戶 隨 時 隨 地 儲 存 檔 案 , 但 它 們 不 僅 保 密 技 術 有 待 改 善 , 也 因 網 上 商 業 欠 缺 監 管 , 令 服 務 質 素 良 莠 不 齊 。 部 分 公 司 更 受 使 用 守 則 協 議 保 護 , 在 結 業 或 取 消 免 費 服 務 後 , 只 向 客 戶 作 出 很 少 甚 至 無 賠 償 , 消 費 者 要 取 回 檔 案 也 十 分 困 難 , 是 以 用 戶 使 用 這 些 服 務 時 必 須 謹 慎 選 擇 。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的 一 大 弱 點 , 是 較 容 易 被 黑 客 入 侵 。 一 名 曾 使 用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的 用 家 對 本 報 記 者 表 示 , 他 對 這 些 服 務 相 當 有 保 留 , 因 為 黑 客 很 容 易 查 出 儲 存 位 置 , 令 檔 案 被 闖 入 的 的 可 能 性 比 放 在 個 人 電 腦 的 硬 碟 機 更 高 , 因 此 他 多 數 只 用 來 存 放 一 些 在 網 上 下 載 的 歌 曲 或 照 片 。
儲 存 公 司 突 結 業 無 先 兆
科 網 泡 沫 爆 破 , 科 網 公 司 關 門 結 業 的 危 機 很 大 , 公 司 倒 閉 前 更 往 往 在 事 前 毫 無 徵 兆 。 例 如 在 2001 年 夏 天 , 多 間 提 供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的 公 司 出 現 財 政 困 難 , 部 分 公 司 如 Myspace.com 、 i-Drive 等 取 消 免 費 儲 存 服 務 , 要 客 戶 在 數 天 內 取 回 檔 案 。 由 於 事 出 突 然 , 許 多 沒 檢 查 電 郵 的 人 , 趕 不 及 在 期 限 前 取 回 檔 案 , 加 上 沒 存 底 , 他 們 就 此 失 去 所 有 檔 案 。
美 國 律 師 史 密 斯 指 出 , 客 戶 使 用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前 , 公 司 一 般 會 要 求 客 戶 簽 署 協 議 , 這 些 協 議 大 多 是 向 客 戶 表 明 若 公 司 結 業 , 不 會 負 責 保 存 檔 案 , 令 用 戶 無 可 奈 何 。
據 CNet News.com 報 道 , 從 事 網 上 刺 繡 生 意 的 美 國 女 子 蘭 德 因 此 受 害 。 她 習 慣 利 用 儲 存 網 站 PhotoPoint.com 存 放 刺 繡 式 樣 的 照 片 , 但 在 2001 年 聖 節 前 , 她 無 法 再 進 入 網 站 。 她 查 看 網 上 留 言 板 後 , 方 知 網 站 已 結 業 , 但 公 司 事 前 沒 通 知 其 150 萬 個 用 戶 。 細 看 PhotoPoint.com 的 使 用 守 則 協 議 , 便 列 明 「 不 保 證 服 務 不 會 出 錯 、 中 止 , 或 數 據 不 會 失 去 , 也 不 為 這 些 失 誤 負 責 」 。 網 站 之 後 通 知 她 , 要 她 繳 交 25 美 元 , 才 可 取 回 照 片 。
蘭 德 不 滿 道 ﹕ 「 這 簡 直 是 欺 詐 。 」 她 說 , 適 用 於 任 何 商 業 活 動 的 商 業 法 例 , 也 應 適 用 於 網 上 商 業 。 「 現 在 的 情 是 他 們 出 售 這 種 服 務 , 但 轉 過 頭 對 你 說 ﹕ 『 我 們 不 會 為 任 何 損 失 負 責 』 , 這 毫 無 道 理 。 」
難 取 回 珍 貴 檔 案
即 使 想 討 回 賠 償 , 由 於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仍 是 新 興 行 業 , 幾 乎 沒 司 法 訴 訟 先 例 , 若 消 費 者 決 定 起 訴 , 得 花 大 量 金 錢 和 時 間 。 他 們 得 先 考 慮 要 告 對 方 什 麼 罪 — — 在 美 國 , 違 反 不 公 平 經 商 的 法 例 是 選 擇 之 一 ﹔ 然 後 他 們 要 鎖 定 告 誰 , 但 要 找 出 一 間 結 業 公 司 的 法 人 並 不 易 ﹔ 就 算 取 得 勝 訴 , 這 些 公 司 沒 什 麼 資 產 可 讓 消 費 者 拿 去 清 盤 變 賣 。 且 , 失 去 的 一 些 檔 案 或 相 片 可 能 十 分 重 要 或 珍 貴 , 根 本 無 法 追 討 。
有 消 費 者 權 益 組 織 指 出 , 網 上 儲 存 服 務 公 司 若 想 在 市 場 生 存 下 去 , 便 要 增 加 透 明 度 , 如 透 過 簡 易 明 白 的 協 議 , 表 明 公 司 的 責 任 所 在 及 檔 案 有 失 去 的 機 會 , 讓 消 費 者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使 用 服 務 , 即 使 公 司 不 幸 結 業 , 也 要 給 予 足 夠 時 間 , 讓 人 們 取 回 檔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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