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垃圾電郵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
Microsoft 主 席 兼 首 席 軟 件 建 築 師 比 爾 蓋 茨 於 今 年 5 月 中 曾 去 信 美 國 參 議 院 商 業 委 員 會 , 表 示 垃 圾 電 郵 對 社 會 構 成 巨 大 的 影 響 , 不 單 破 壞 人 們 對 科 技 的 信 任 程 度 , 更 構 成 嚴 重 的 經 濟 損 失 。 一 些 業 界 數 據 更 指 出 , 互 聯 網 的 電 郵 往 來 中 逾 半 都 是 垃 圾 電 郵 。
為 打 擊 垃 圾 電 郵 , 科 技 業 界 如 Microsoft Hotmail, AOL 及 Yahoo 等 公 司 已 於 4 月 發 表 聲 明 , 聯 手 開 發 搗 截 來 源 不 明 電 郵 的 新 技 術 以 遏 止 垃 圾 電 郵 ﹔ Hotmail 更 於 6 月 份 分 別 在 美 國 和 英 國 兩 地 , 入 稟 法 院 提 出 15 項 起 訴 , 控 告 一 批 蓄 意 發 出 垃 圾 電 郵 的 機 構 及 與 人 士 。 筆 者 相 信 , 這 次 起 訴 , 將 令 垃 圾 電 郵 問 題 由 科 技 層 面 提 升 至 社 會 層 面 , 亦 有 助 阻 嚇 其 他 不 法 分 子 所 進 行 的 同 類 活 動 。
本 港 對 垃 圾 電 郵 問 題 亦 表 示 關 注 。 立 法 會 議 員 單 仲 偕 於 上 月 向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作 出 書 面 查 詢 , 引 述 澳 洲 全 國 資 訊 經 濟 辦 公 室 的 一 項 濫 發 電 郵 對 社 會 影 響 的 研 究 報 告 結 果 , 指 出 濫 發 電 郵 將 帶 來 多 項 負 面 影 響 , 並 詢 問 政 府 檢 討 有 關 政 策 的 進 度 。
過 濾 垃 圾 電 郵 須 防 誤 中 副 車
而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的 答 覆 表 示 , 政 府 會 進 一 步 研 究 如 制 定 法 例 及 加 強 現 有 的 指 引 和 實 務 守 則 等 措 施 以 處 理 有 關 問 題 , 並 會 諮 詢 業 界 及 有 關 部 門 的 意 見 。
當 科 技 業 界 以 雷 厲 風 行 之 勢 , 打 擊 發 出 垃 圾 電 郵 的 不 法 分 子 時 , 不 要 忘 記 有 一 個 重 要 的 原 則 必 須 堅 守 ﹕ 假 如 電 郵 是 合 法 的 商 業 宣 傳 , 我 們 必 須 避 免 使 用 過 濾 垃 圾 電 郵 時 誤 中 副 車 , 確 保 電 郵 能 夠 成 功 送 到 收 件 者 手 中 。 林 林 種 種 的 合 法 商 業 宣 傳 , 包 括 商 業 機 構 向 過 往 的 合 作 伙 伴 發 出 電 郵 , 或 者 是 商 戶 用 電 郵 向 消 費 者 提 供 相 關 的 產 品 推 廣 等 。
須 建 立 電 郵 推 廣 宣 傳 慣 用 常 規
為 了 讓 商 戶 能 夠 繼 續 有 效 的 使 用 電 郵 作 合 法 的 宣 傳 推 廣 工 具 , 筆 者 認 為 有 需 要 建 立 一 套 適 用 於 電 郵 推 廣 及 宣 傳 的 最 佳 慣 用 常 規 。 例 如 , 在 所 有 未 經 收 件 者 同 意 的 商 業 宣 傳 電 郵 標 題 欄 目 中 , 加 入 一 個 「 ADV ﹕ 」 標 記 , 電 腦 用 戶 便 可 以 按 自 己 個 人 喜 好 設 定 電 郵 的 過 濾 軟 件 , 選 擇 接 受 「 ADV ﹕ 」 標 記 的 電 郵 還 是 立 即 將 之 刪 除 , 令 用 戶 可 以 全 面 管 理 接 受 商 業 宣 傳 電 郵 的 程 度 。 這 個 方 法 的 好 處 是 只 需 要 業 界 的 自 我 規 管 , 而 不 用 政 府 進 行 耗 用 大 量 人 力 和 時 間 的 立 法 程 序 。
筆 者 認 為 , 港 府 在 檢 討 及 處 理 有 關 政 策 時 , 或 可 嘗 試 參 考 國 際 間 普 遍 接 受 的 監 管 方 式 , 以 便 與 國 際 的 慣 常 做 法 接 軌 ﹔ 本 地 業 界 則 可 考 慮 採 納 最 佳 的 慣 用 常 規 , 主 動 以 自 我 規 管 來 遏 止 垃 圾 電 郵 。
文 ﹕ Microsoft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總 經 理 麥 頌 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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