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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国开办公司的有关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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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公司,首先要决定选用哪一类型的商业公司。加国公司有三种基本形式: 个人独资经营(SoleProprietor) 、合伙经营(Partnership) 、有限公司经营 (Incorporation) 个人独资经营(SoleProprietor) 用个人名义开办公司,好处是手续简单,节省费用。开始时只要登记自己的姓名与生意的持有人,无须先注册一间公司。以后每年亦无须向公司注册处作报告,填报入息税时亦只需用个人报税表填报一次即可。但如果用个人名义去开公司,生意损失亏本时,公司的债主可以追究那些与公司无关的东主的任何个人财产。 合伙经营(Partnership) 合伙经营(Partnership) 合伙经营的法律意义是:所有合伙的人或公司全部承担所经营企业的债务和法律责任。通常见到的合伙经营,是两夫妇或一家人合伙经营的小生意,例如餐馆、超级市场杂货店之类;或者是一些专业人士,例如律师、会计师之类。也有个人与公司, 公司与公司的合伙经营。 普通合伙公司注意事项 1).每一位合伙人在法律上要承担全部合伙经营公司的全部债务。 2).每一位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经营的企业签署合约。任何一位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作出的承诺,都成为所有合伙人要承担的责任。 3).由于合伙人要互相承担生意上的债务和法律责任,合伙人之间应该订立合约,这是在投资之前便应该讨论和询问律师的问题。不要等到合伙关系出现裂缝之时,才想到要找律师。 合伙经营公司在年终报税时,只需根据合伙的条约计算每个合伙人分得的利润或亏损,然后各自报税。 有限投资合伙 这是比较复杂的合伙关系,必须有律师协助才可以订立,适用于较大的投资计划。一般来说,有限投资的合伙是由一个人或公司充普当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负责合伙生意的所有运作和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其余的合伙人,都是有限投资合伙人(LimitedPartner),无权参与生意的行政运作,责任只限于投资该生意资金。这其实是合伙经营与有限公司两概念的合成品。 有限公司经营 (Incorporation) 如果用有限公司的名义去开办公司,首先要有注册公司的费用,然后每年都要向公司注册处缴交年报(AnnualReport),费用是比较独资公司多了一点,每年报入息税时,除公司本身要报税,股东自己亦另外要报个人的入息税手续也多了一些。 用有限公司的名义去开办公司的有利之处,主要是保障股东的负债只限于其投入该公司的资本,而不会波及股东个人的其他财产。也就是说,但如果有限公司的生意失败,债主只能追究那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切财产,而不能追究股东的个人财产。另外,股东亦可以利用有限公司的股份分配把公司的收入分给配偶或儿女,以此减低个人入息税。 不过,各人情况不同,不可一概而论。应该在开办公司之前,先向会计师了解清楚在你的具体情况之下,注册有限公司是否在税务方面对你较为有利。 合资经营公司应订立合约 如果是集资经营,即是说有两个或更多的人合资去办,便要在开始的时候清楚和仔细地订下集资的合约。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去集资经营,便应订立合伙人合约(ParternerShipAgreement);如果是以有限公司名义去集资经营,便应订立股东合约 (ShareHolder’sAgreement)。这两种合约都是为了让合资的人士清楚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万一将来有人要退出公司,或合伙人人不幸去世的情况,做好解决拆伙或退股的准备工作。 合约的内容大概应该包括: 1.各人投资的款项多少. 2.将来如果生意需要更多的资金周转,或需要扩充,是否每人都要按比例再投资呢. 3 .如果生意有利润,应如何分配 4.各投资者是否都有参与生意的日常业务的责任, 是否每人都支付月薪 5.若有新投资者想加入,是否要所有人都同意. 6.若有人想退出,应如何处理?若有人不幸去世,他的权益应如何处置? 注册有限公司的有关法律事项 根据省政府的公司法,有限公司要在省内注册(LimitedCompany),如果该公司在其他省份设办事处或处理业务,在那些省份亦要作登记手续(ExtraProvincialRegerstration). 注册的手续,首先是选择一个可注册的公司名字。条件是不与已经注册的公司的名字相同或接近,也不可使人误会这公司和政府或皇室有任何关系。 除了选择公司的名字,注册成立有限公司还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股东的姓名、地址、各占股份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