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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措施 |
計劃詳情 |
預計完成日期 |
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1.1 |
進行地區長者及護老者的服務需要研究,參考研究結果,以規劃及協調區內各項安老服務 |
- 統籌中西區及離島區長者及護老者社區支援服務需要研究的進行。
- 分析及發佈調查結果,協助區內長者服務單位制定年度服務計劃,以配合地區長者的需要。
- 收集地區人士、其他政府部門、區議員對調查報告及服務規劃的意見,以協助制定服務重點和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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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調查報告(2004年5月完成)
- 召開安老服務地區協調會議,討論調查結果及計劃服務方向(2004年5月完成)
- 舉行安老服務協調委員會分享調查結果,徵詢委員會成員對調查及服務規劃的意見。(2004年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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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1.2 |
統籌及協助服務提升後的地區長者中心與其他安老服務單位的合作及協調,加強服務以配合地區需要 |
- 召開長者地區服務分區(Sub-district) 協調會議,制定分區工作重點及加強單位間的溝通及合作。
- 統籌區內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及街坊組織,集結資源及力量,在區內推行聯合活動或服務,以配合地區長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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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開分區(Sub-district)協調會議。(2004年4月完成)
- 召開中西區及離島區服務統籌及協調會議,制定地區年度計劃及聯合活動內容。(2004年5月完成)
- 推行多項長者聯合活動計劃,配合各中心的服務重點。(2005年3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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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1.3 |
統籌區內與獨居長者有關的工作及資源,以提供適切的服務及資源予最有需要的長者 |
- 透過地區統籌會議,協調區內非政府機構對獨居長者提供各項服務
- 推動地區團體、區議會等支持及贊助獨居長者活動及資源
- 建立地區獨居長者資料冊、以了解他們接受服務的狀況
- 定期更新獨居長者資料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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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開地區服務統籌會議(2004年5月完成)
- 向區議會及地區團體介紹獨居長者服務的最新情況,以取得支持及贊助(持續進行)
- 已完成
- 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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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1.4 |
統籌區內非政府機構作聯合服務宣傳及推廣,以增加服務使用率 |
- 透過服務統籌會議,探討服務宣傳及推廣策略,讓更多區內居民了解各項長者社區服務(例如: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及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詳程及情況,以服務更多有需要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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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開服務統籌會(2004年5月完成)
- 籌辦聯合宣傳及推廣活動(2004年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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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措施 |
計劃詳情 |
預計完成日期 |
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1 |
策劃及統籌小組代表社會社利署出席不同非政府機構的管理委員會,以建立伙伴關係 |
- 策劃及統籌小組代表社會福利署出席以下非政府機構的管理委員會
- 明愛堅道社區中心管理委員會
- 明愛莫張瑞勤社區中心管理委員會
- 長洲鄉事委員會青年綜合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
- 香港西區婦女福利會執行委員會
- 鍾錫熙長洲安老院有限公司總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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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2 |
定期探訪區內非政府機構,以加強溝通及合作 |
- 通過定期聯絡及探訪區內非政府機構,了解他們的運作情況,面對的困難,並共同商討改善服務質與量的方法,以加強夥伴關係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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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3月共探訪了16間福利機構
- 2004年4月共探訪了16間福利機構
- 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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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3 |
參與地區不同事務,與地區團體、政府部門及社團保持聯繫 |
- 出席中西區區節籌備委員會、中西區及離島區兩個暑期青少年活動委員會、中西區健康督導委員會、中西區推廣資訊科技委員會、中西區文化藝術委員會及其他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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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4 |
透過參與區議會服務工作小組,聯繫區議員,分區委員及地區團體,善用區內資源,以支持福利服務發展 |
- 列席中西區區議會老人服務工作小組會議
- 向中西區區議會及離島區議會文康會介紹2004至2005年度長者服務計劃,讓各區議員了解及支持長者服務發展
- 向地區團體介紹長者服務計劃,共同合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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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老人服務工作小組申請撥款,籌辦地區長者活動(2005年3月完成)
- 向中西區區議會及離島區議會申請撥款,籌辦地區長者活動(2005年3月完成)
- 向地區團體申請贊助,以合辦地區長者活動(2005年3月完成)
- 有關服務及活動,請參閱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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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5 |
舉行長者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申請流程及細則分享會 |
- 透過分享會加強各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工作單位,及安老服務單位對長者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的了解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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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長 者 服 務 |
3.6 |
與各區長者地區中心主管舉行交流會,理順長者個案轉介程序及安排統一評估安排 |
- 在各區舉行交流會,強化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工作單位,長者地區中心及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就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長者個案轉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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