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這項計劃旨在向有需要的人士和家庭提供援助,使他們的入息能夠達到一定的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方可獲得援助 :
i) 居港規定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並在港居住不少於七年。如個案情況特殊,社會福利署署長可酌情考慮向未能符合居港規定的申請人發放援助。

ii) 經濟狀況調查
家庭每月的可評估收入,必須低於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擁有的家庭資產(即物業、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及財物)總值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iii) 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十五至五十九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必須就業或積極地找尋工作,包括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申請辦法
有需要人士,可向區內社會福利署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出申請。行動不便的人士,可利用電話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社會保障辦事處會安排職員約見和/或進行家訪,辦理申請手續。

區內服務單位
服務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社會福利署中西區及離島區社會保障辦事處 香港德輔道西246號東慈商業大廈3-4樓
2546 6462
2546 8003
2858 4494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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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目的是鼓勵和協助失業綜援申請人尋找有薪工作,自食其力。這個計劃有三個主要部分,包括積極就業援助、社區工作 及豁免計算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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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目的是鼓勵和協助失業綜援申請人尋找有薪工作,自食其力。這個計劃有三個主要部分,包括積極就業援助、社區工作 及豁免計算入息。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親自前往處理其綜援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出申請。行動不便的人士,可利用電話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社會保障辦事處會安排職員進行家訪,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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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65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這項計劃包括普通高齡津貼、高額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除申請普通高齡津貼外,其他申請人均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服務簡介
單親中心目的在協助單親人士克服因單親生活引起的問題和重建對抗逆境的能力、建立社區支援互助網絡、藉此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和幫助他們自力更生。中心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提供幼兒照顧訓練、工作技能及就業訓練、家長教育及家庭教育活動、資源閣、支援小組、互助小組及義工小組、支援輔導、外展服務及及轉介服務。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符合本計劃內所規定的居港年期;
☆ 普通高齡津貼是發給年齡介乎65至69歲而收入及資產並未超出下列的規定限額的人士:

 
資產限額(元)
每月入息限額(元)
單身人士
169,000
5,910
夫婦人士
254,000
9,740

☆ 高額高齡津貼是發給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人士;
☆ 普通傷殘津貼是發給經由公立醫院醫生証明為嚴重殘疾人士;
☆ 高額傷殘津貼是發給經由公立醫院醫生証明為需要他人不斷照顧而沒有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買位或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的嚴重殘疾人士。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利用電話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社會保障辦事處會安排職員約見或進行家訪,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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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計劃旨在提供經濟援助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以致無辜受傷人士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因傷死亡)。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申請辦法
有需要人士,可向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提出申請。申請必須以指定的表格(可在網頁下載)提出。接到申請後,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職員會約見申請人,以便搜集一切有關資料。申請合格與否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服務單位
服務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社會福利署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辦事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03室
2892 5220
2838 6079
2575 7938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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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計劃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而無須考慮計劃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援助金按受害人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申請辦法
有需要人士,可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提出申請。申請必須以指定的表格(可在網頁下載) 提出。接到申請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職員會約見申請人,以便搜集一切有關資料。申請合格與否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服務單位
服務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辦事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0樓3020室
2832 4615
2834 7472
2893 8690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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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濟是為天災或其他災禍的受害人提供物資援助,這些援助包括熱飯、毛氈及其他必需物品。緊急救援基金旨在提供現金援助給因天災或其他災難而極需緊急援助的人士。社會福利署負責發放傷亡補助,其他補助金則分別由房屋署、地政總署、海事處及漁農及自然護理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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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其主要職能是考慮個別人士因不滿社會福利署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共福利金(包括高齡津貼和傷殘津貼),以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資格和發放情況所作決定而提出的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是最終的決定,並且對其他個案不會構成先例。

服務單位
服務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4樓
2835 1946
2591 6703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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