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倫理
著者︰周志忠
新聞,並不是某一些人、某一些組織獨享的。
新聞是牽涉到整個社會中,各階層的人仕。每日,社會各界人仕都會透過新聞傳媒,了解世界各地發生的事件。如果,當中擔演傳訊人角色的新聞傳媒上下其手,信息便會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被歪曲。故此,新聞界是必須要有一定的操守。
絕大部份人也會認同,報導新聞最起碼的守則,是要客觀、真確、盡量全面[1]。而新聞學者戴維斯(Elmer Davis)亦說過,我們要求的是全部的真相[2]。將真相報導出來,是新聞傳媒最基本的責任。在資訊爆炸的年代,我們更需要確保信息的真確性。因為,每一個失實的報導,都會輕易地滲透各家各戶。
就以我們身邊的事件為例。《太陽報》於本月二十日刊出一則關於本校周會的新聞。當中內容嘩眾取寵,偏離事實真相,且極盡偏袒、煽情之能事。明顯地,這篇報導是沒有作出最基本的資料搜集。在報導用語方面,更是完全不合格。對於新聞傳媒來說,無疑是一篇頂好的反面教材。
該報不費吹灰之力,便損害了本校辛苦建立的聲譽,而且亦影響到外界對大學、大學生的印象。而該報的論壇文章,更進一步就他們所寫的「真相」,對本校大批特批。對於本校校長、同學及其他相關的人員,都是絕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指控。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當日不在場的同學,很容易會誤信報導的內容。當他們與其他同學討論時,才會如夢初醒,知道被報章誤導。我們不禁要細想,這事件與我們只是咫尺之間,我們尚可向同學求證,其他家國大事,試問我們如何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其他行業亦有其職業操守要跟從,更何況是影響力極廣的新聞傳媒。故此,新聞傳媒的操守是必須的。
[1] 根據︰歐陽醇︰《採訪寫作》︰台灣︰三民書局,民國71年、
嚴介生等︰《消息寫作入門》︰山東教育出版社,1998。
[2] Elmer Davis(戴維斯), “Nothing but the truth, whole t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