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ented Oil Lamps
LIHSUAN INTERNATION
精油瓶使用注意事項
1. 精油主要成分為異丙醇微氧素屬於易燃液體,請注意以下事項:請勿吞食,遠離火苗,避免熱源或陽光直射,置於兒童無法拿取處(小心兒童模仿點火)。
2. 添加精油過程,避免靠近火源,以免發生危險。
3. 精油瓶在添加精油時,以瓶身之八分滿為準(不可太滿)。如有精油溢出,請先將溢出精油擦拭乾淨後再使用,以確保安全。
4. 微量異丙醇會讓使用者初期有頭暈或想嘔吐,此為正常現象,約一週時間即可適應。
5. 蕊頭放置於精油瓶時,請確實將蕊頭基座平穩嵌置瓶口上,勿讓棉心部份外露,以免點火時直接燃燒到該部位,甚至引火至瓶中,造成危險。
6. 精油瓶運作時,請務必將鏤空蓋蓋上,以免人體直接碰觸蕊頭造成燙傷。
7. 如果精油瓶用於汽車上,在點燃蕊頭未熄火之際,切勿發動或移動車身,以免薰香台翻倒或精油溢出,造成危險。車內空間小,使用20~30分鐘左右即可蓋熄。(建議:在車外或室內先點火,等火焰吹熄後再提入車內使用)
8. 在密閉空間或小坪數房間使用,應注意使用是否過量,反而覺得不舒服;以4坪大房間為例,使用約2~3小時即可達到相當好的效果。
9. 在無火的狀況下,精油瓶不慎打翻了,精油會流出接觸到高溫的催化蕊頭,蕊頭會立即熄滅,不會危險。
10. 絕對不可以將其它品牌之純植物精油倒入精油瓶中或蕊頭上(濃度接近100%,不含異丙醇,不可用直接點火方式薰香,必需隔水加熱),此舉將嚴重堵塞蕊頭,對蕊頭造成不可逆之破壞,並冒出大量黑煙。
11. 為提高薰香品質,請定期保養或更換新蕊頭。
12. 使用本商品,請務必搭配使用本公司或Lampe Berger所販售之精油瓶與植物精油。切勿任意添加其他高濃度之純精油,或其他醇類液體,亦不可將本店所販賣之精油使用在蠟燭或插電方式的薰香台上,此將可能導致意外傷害,恕本公司將不予以負責。
Copyright 2002-2003 Lihsuan Co.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Victor C. and Lihusan International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