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晨志
讓甜蜜愛情,永遠不死!
我有一個朋友,晚上跟太太說要到街角的電器行買些電池,結果,半小時回來後,居然「順便」搬了一台20 吋的彩色電影機回家!
太太一看到電視機,氣死了,大罵他「神經病」、「你發瘋啦!你不是說只去買電池嗎?……」噢,不,這是「一般太太」的做法──先把扛著電視機回來的老公臭罵一頓,然後再嘮嘮叨叨唸他個「三天三夜」!
可是,這朋友的太太並沒有如此,她雖然訝異,但看老公扛回電視機「已成事實」,吵也沒用,就笑笑接受;不過,這也就成為生活中,她調侃「衝動型老公」的笑料。
最近看到一位太太寫的文章,提到結婚當夜,她因卸「新娘妝」較費時,老公就先進浴室洗澡;當她稍後進入浴室時,發現老公已為她在牙刷上,擠好「適量的牙膏」。而在蜜月旅行期間,無論誰先沐浴盥洗,他們倆都延續這個習慣──一定會「幫對方擠好牙膏」。
如今,這對夫妻結婚已經四、五年了,也有兩個小孩了,可是「為對方擠牙膏」的習慣從未間斷。這位太太說,每次要刷牙時,看到先生已經為她擠好牙膏,就不禁「會心一笑」,心頭上也洋溢著無限「溫馨、幸福」。
看了這篇文章,我真是感動,也覺得慚愧、汗顏;我們常常只會挑剔另一半、甚至牢牢記住對方的缺點,卻很少真心為她(他)擠個「愛的牙膏」啊!
上個星期,一個中年的朋友,向我展示他的左手臂,說:「你看,這些齒痕都是我老婆咬的,有夠狠吧!……那是冬天耶,我衣服裡還穿衛生衣,兩人一吵架,我沒有打她,只是把她的頭壓在沙發,她一火大,轉過頭,狠狠咬我一大口!我脫掉衣服,發現肉掉了一塊,內衣、衛生衣上都是血……」
「我們家已經有五年沒開伙了!」這朋友接著又說:「現在我們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但兩人『形同陌路』!……你知道嗎,有一次,我晚上出去倒垃圾,忘了帶鑰匙,被鎖在外面,她竟然不願幫我開門,害得我到樓下三樓,跟別人借梯子,才爬回四樓!……有一次,我們吵完架,我以為沒事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看了五分鐘,她居然又拿起地上拖鞋,『噸!』冷不防地用力往我臉上打,還罵說──「你這個死人,你剛剛為什麼罵我是『瘋女人』?」
這朋友說,他和老婆已經十年沒同過房,很想離婚,卻又付不起贍養費:「我只是個國中老師,哪付得起那麼多錢?唉……我們的愛情早就死了!」
「你們結婚前、談戀愛,不是很甜蜜嗎?」我問。
「是啊,那時候,她 48公斤,人很可愛、很漂亮;可是婚後,人變得很懶,有時我在拖地,她則一腳蹺得高高的,躺在沙發上吃零食、看電視,而且一躺就是四、五個小時,所以她現在體重有78公斤了!」
其實,每個人在卿卿我我、含情脈脈地談戀愛時,誰都不願「愛情死了」,也不會料想到「情人」竟會變成「仇人」;可是,事實上,人就是那麼「難度情關」,不懂得做好「男女溝通」,所以咱台灣才會有「平均每天107 對夫妻離婚」、「警員槍殺女友」、「女研究生為了爭奪男友,而將情敵擊斃毀屍」、「男大學生放火,和女友同歸於盡」……等等感情事件。
事實上,有許多人只想轟轟烈烈她「談戀愛」,卻「不懂得愛」,而且也忘記了愛是需要學習的──學習「愛在心頭口常開」、學習「多聽、多讓、多關懷」、學習「愛我愛人所愛的人與事」、學習「退讓與寬容」……
曾有人說:「男人的頭此女人容易禿,證明男人比女人『多用腦』;女人的胸部比男人大,證明女人比男人『多用心』!」可是,如果不懂得「愛」,也不懂「包容、忍耐」,即使「禿光了頭」,也不表示「會用腦」;相同地,一個「超級波霸」也不見得「多用心」啊!
我印象很深刻:有一個女孩說,和男友吵架時,她經常告訴自己──「忍住氣、數秒數」,一、二、三、四、五……數到二十、三十、四十……。「為了愛他,我必須忍,我要數秒數,讓自已『慢慢生氣、快快忘記』!」
是的,因著愛,我們要學習「關懷、退讓」、「數秒數、不動怒」、「幫他放洗澡水、順便擠愛的牙膏」、「幫他拔白頭髮、為他歡喜為他憂」……只要能「少點怨、多些感謝」,則甜蜜的愛情,將永遠不死!
本書中的三十篇男女溝通故事,有熱戀中的情侶、結婚後的夫妻,有佳偶、也有怨偶,但全部的人名皆以「假名」代替!事實上,故事的人名並不是那麼重要,最重要的是,盼望透過這些故事,能使自己和讀者們,一起獲得成長和啟發。
而我太太在看完本篇序後,也「很有啟發」地告訴我:「以後不准你自己去買電池!要買電池,我去幫你買!」
為了她,他愛上了游泳!
她的身材真是太棒了,「婀娜多姿」實在無法形容她曼妙的曲線;尤其當她從池畔縱身躍入水中時,真是漂亮極了!
他心想──「仙女下凡游泳」或「美人魚」也不過如此吧!
小鄭在唸東吳大學時,為了鍛鍊身體,經常跑到「中影游泳池」去練習游泳;而他的運氣就是那麼好,在游泳池畔認識了一位漂亮的女孩。
說起來,你或許不相信,這年紀約二十歲的女孩身材真是太棒了,「婀娜多姿」實在無法形容她曼妙的曲線;尤其當她從池畔縱身躍入水中時,那敏捷的軀體和擺動的韻律,真是漂亮極了!不管是自由式、蛙式、蝶式……她每一個美妙的泳姿,都讓小鄭看得「目不轉睛、目瞪口呆」;心想,「仙女下凡游泳」或「美人魚」也不過如此吧!
小鄭對我說,他為了「大飽眼福」,所以就逐漸愛上游泳了!可是,他怕坐在池畔一直盯著漂亮小姐看,會引來他人的閒話,所以就故意「潛入水裡」,戴著蛙鏡,從水中偷偷地欣賞那女孩「玲瓏、清涼」的泳姿。
「我就這樣,不斷地練習『憋氣』,讓自己吸一大口氣後,悶在水裡很久,來偷看那女孩游泳!哇考,她真的好漂亮、好美……」小鄭幾乎是詞窮地描述著。
「那你在水中可以憋多久?」我問。
「剛開始只有三十秒就受不了了,可是,後來我的『肺活量』愈練愈好,大約可以潛入水裡『一分半鐘』不呼吸……有一次,有個救生員趕來救我,以為我淹死了!當他硬把我『救起來』,看我好好的、還沒死時,就生氣地問我說『你在水裡幹嘛?』」
「我……我在練『潛水』、練『閉氣』啊!」小鄭對救生員說。
「練潛水?練潛水要到海邊去練,到這裡來幹嘛?這裡又沒有珊瑚礁可以看!」
「哦……到海邊『浮潛』太貴了,而且各種裝備都要很好……可是,我的潛水技術不是很好,我怕在海邊潛下去,就浮不上來了……所以,在游泳池練,比較安全!」
小鄭對我說:「哈!我當時就這樣騙救生員!其實,我痛苦地憋氣、悶在水裡,真正的理由是──這裡有比『珊瑚礁』更好看的『美人胴體礁』!」
後來,小鄭逮到機會,鼓起勇氣和那女孩搭訕,而女孩也大方地和小鄭聊天!我就說小鄭運氣很好嘛,可能「命中帶有桃花」;你知道嗎,游泳池畔相處久了,他們倆竟然感情越來越好,甚至,那女孩還帶小鄭到她家去。
當他們走進陽明山的一棟別墅時,小鄭呆住了──天哪,她竟住在這麼漂亮、豪華的巨宅!那女孩指著屋旁的游泳池說:「我從五、六歲開始,我爸媽就在這裡教我游泳,都十幾年嘍……可是,一個人游泳很無聊,所以我才跑到中影游泳池去游!」
小鄭一聽,苦笑了一下!人家家裡有游泳池,游了十幾年,而自己才是個初學的窮小子,唉……
「戴老師,你沒去過那別墅,你不知道,哇考,真是有夠嚇人的!她家太有錢了,光是那個游泳池,就比我家還大!」小鄭對我說。
「她家有錢,有什麼關係啊!你們還是可以交往、當朋友啊……」
「算了、算了,我沒有這種命!我不敢和這麼有錢、又漂亮的小姐交往!我知道,如果我和她結婚,她們家可能會把『半座陽明山』送給我……」小鄭用開玩笑的口吻說,「可是,這樣我豈不是變成一個『沒骨氣』、只會『吃軟飯的男人』?」
「那好啊,你就可以減少奮鬥十年啊!」我笑著說。
「嘿,我才不幹呢!如果叫我去『吃軟飯』、而減少奮鬥十年的話,那我的壽命恐怕也會『減少二十年』,會夭壽、會死得很難看!」
後來,小鄭不再去中影游泳池了,也不再和那漂亮小姐聯絡;他雖然心中一直愛戀著她、也喜歡著她,但小鄭很怕成為一個「吃軟飯的男人」。
「我實在沒辦法『吃軟飯』,因為我『滿嘴鋼牙』,我一定要挑『硬飯』吃!」事過境遷之後,小鄭對我說:「我實在很佩服那些『吃軟飯』的男人,可以靠著老婆的萬貫家財過日子!這真的很不容易耶,至少你要有『那個臉』去吃軟飯,而且『臉皮也要夠厚』、『牙齒夠爛』才行!」
所以,小鄭最後的結論是──對那些天天黏著太太、靠著太太財富而「吃軟飯的男人」,我們要「心懷恭敬」,不要去「嘲笑他們」,畢竟人家就是有「夠厚的臉」、有「夠爛的牙」,還有「一生以吃軟飯為職志」的偉大志向,你說,你有嗎?
靜心一得
在咱們社會中,存在著「門當戶對」的傳統觀念,因一般認為,「門當戶對」會使男女雙方在「想法、理念、或生活習慣,甚至金錢的使用……」有較趨近一致的共識。
而社會上普遍存在的「價值觀」也認為:男人應該比女人強,不管是「薪水、學歷、年紀」,都該比女人高。因此,「社會階層理論」(Social Stratification Theory)提及:
女人要「往上爬」──通往榮華富貴,可以靠婚姻;但男人要「往上爬」──通往飛黃騰達,就必須靠自己!
所以,我們對於「白手起家、刻苦奮鬥」而成功的男人,都予以大聲喝采,也成為學習的榜樣。相反的,假如男人的飛黃騰達是「靠女人、靠老婆」的緣故,則就會被貼上「吃軟飯」的標籤,自己也會覺得「沒面子、丟臉」。
其實,與「有錢女孩」交往並沒什麼不對,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在交往前必須想清楚,自己是不是能容忍「別人的負面評價」?兩人在生活背景、價值觀、理念……會不會「差距太遠」?
正如本文中的小鄭一樣,雖然他很喜歡那美麗、漂亮的小姐,但他心中的「感性和理性」卻在衝突、在拔河。後來,他自認無法忍受將來別人對他的「異樣眼光」和「負面評價」,所以「快刀斬亂麻」,絕不容許自己「被愛衝昏了頭」!
因此,選擇結婚對象,就像「買鞋子」,不是要選「最漂亮、最貴的」,是要選「最合適的」!有人適合穿「普通球鞋」、有人適合穿「喬丹第十四代」高級運動鞋、也有人適合穿「進口鱷魚皮鞋」……請問,你適合穿什麼鞋?還是適合「光著腳ㄚ」?
可別忘記,「穿錯鞋、磨破腳」,可是會很痛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