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媽媽 | 2000/12/18 |
| 說到我的媽媽,我也不能不佩服她。她在我大約六歲時便和爸爸分居了,但過了大約三、四年才正式離婚。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她太忙,沒時間去攪這些事情!那時候她既要工作,回來更要幫我和哥哥看功課。比較安慰的便是她不用煮飯,因為婆婆會煮。
其實我一直也想她能結識一個新男朋友。一來她老時,能有個伴侶陪著,也沒那麼寂寞了。二來,能幫助她的經濟,使她不用工作得那麼辛苦。有時候看到她回來黑了的臉,就知道她在公司受了氣,也真想開解一下她,但只怕我會弄巧成拙,所以也就沒出聲,乖乖的走回房裡。 聽起來你們可能會覺得奇怪︰母女之間,怎麼會不談談心事的呢? 可能你們是跟親人很好,會一起談天的。但是我剛剛相反。我跟家人從來也沒有兩句,更不要說談天了。也不是什麼也不說的,只是不會說一些很深入的課題。 久而久之,我們便變得很怕面對面談話。所以有什麼,我也只會寫張便條,貼在她的房門上,或是放在她的床上。吵架變成了我們最直接抒發感受的方法了。 以前我們會因為她不讓我上街而吵架。現在當然沒有了,因為我根本沒有上街。
有時候,吵架後我會寫一封信給媽媽,把心中的說話再清楚的告訴她。今年新年的時候,有一天早上,她在我還在睡覺的時候,貼了一張便條在我的床頭櫃上。「今年我就送一本日記給你吧,以後有什麼事你可以寫在裡面,我有空就拿來看。這樣我便能更清楚你的近況了,你說好嗎?」 我真的很高興,因為這是她主動跟我溝通呢!所以開始時,我也有很用心的寫的。但是有時候,一些事情我也不會照事實般寫進去的……
最近,因為我被迫成為她和爸爸之間的麵包,要負責替他們轉一些關於錢銀上的事情的話,所以也就更清楚他們之間的事。大約好像是因為媽媽受不了爸爸的性格,便提出離婚。雖然爸爸不願意,但也迫於無奈接受了。而媽媽也爭取了我們的撫養權,爸爸更說我們跟著媽媽,將來定會學壞的。 之後大約一年不夠,爸爸便和另一個女人搭上了,還生了一個女兒,也就是我的妹妹。現在都已經八歲了。她很天真的喔!可惜胖了一點兒…… 多年來,爸爸只是名義上給$4500生活費我和哥哥。但實際上,他每個月都只是給了$2500,因為他說他給了學費……真不明白有什麼關係。 最近由於姨媽欠下巨額,媽媽出手相救,以致自己財政較緊張,於是便到法庭伸請增加生活費,並追討以前的生活費,更伸請入息扣押令,使他不會欠生活費。 曾經有一陣子我很不開心,因為我既愛我的媽媽,也愛我的爸爸。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什麼事都已成過去,雨過天晴了。但是到現在,我還沒有知道他們真正的離婚原因是什麼。(剛才我說的只是我爸爸的片面之詞,絕對不可信的喔……) 希望我能早日懂事,替媽媽分擔她的憂傷,更能早日知道他們離婚之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