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宗學:台灣攜子自殺事件的特徵分析   by 洪敬浤/聯合報, 2003/11/28

攜子自殺導火線 家庭衝突居多

記者洪敬浤/台中報導

「爸爸問我願不願意一起死?」內政部兒童局與台灣家扶基金會昨天舉辦「攜子自殺處遇研討會」,研究顯示,不少父母因家庭衝突、婚姻觸礁或失業困境,決定殺死子女後再結束生命,動機是「捨不得孩子活著受苦」,因而同赴黃泉。

這場研討會在全國飯店舉辦,今天還有三場個案研討。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張家銘昨天發表「台灣攜子自殺事件的特徵分析」,他與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系教授呂宗學合作,從一九九二年至二○○一年的新聞中,挑出關於攜子自殺的報導加以統計、分析。

研究顯示,近十年來有七十八件攜子自殺事件,尤其近三年,發生四十四件,占總數五成以上。十年來共有一百廿三名受害者,以學齡或學齡前兒童為主,加害父母的年齡約卅至四十歲;攜子自殺方式以服用藥物最多,其次持刀或開瓦斯殺害。

張家銘說,攜子自殺的導火線多半是家庭衝突,當父母的經濟困難、婚姻觸礁或罹患重病、精神疾病,小衝突都可能成為悲劇起點。

值得注意的是,七成五以上的加害父母決定自殺時,認為「孩子活在世上多受苦」,不如全家共赴黃泉,出發點似乎是「愛子女」,由於受害者多是沒有拒絕或判斷力的幼童,最後由父母武斷地結束子女生命。也有家長採報復心態,以孩子的生命要脅,作為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籌碼,白白犧牲小生命。

張家銘說,台灣攜子自殺問題比想像中嚴重,社工體系、臨床心理醫師應加強篩檢疑似個案,親友、鄰里的聯繫也要加強,才能適時介入,避免悲劇發生;媒體報導也應收斂,以免造成模仿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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