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國父說, 華僑為革命之母. 以前不覺得有特別, 現在才知道華僑在海外的意義在哪了. 我們會接觸到新事物覺得可借鏡的事, 但如何改革就要把新知帶回去. 長年在國外, 讓我們要回去也很難. 最近看到一個感人的事蹟, 想與大家分享. 在十三世紀時的義大利弗倫斯有很多未婚少女生了小孩, 無法照顧就丟在街頭的棄嬰. 當時的富人梅迪家族為了幫忙這些棄嬰, 所以出資籌建孤兒院. 但梅迪家族認為棄嬰是社會問題,是城市的恥辱, 不應由他們家族來承擔一切, 讓社會大眾瞭解這問題關心這問題更重要. 所以他們就發起了一個社會運動, 也就是他們家族出一半的孤兒院的費用, 另一半就向城市的每個市民募款, 每人給個一元五角都沒關係, 他們要每個市民對此事有所瞭解與反省. 至今孤兒院仍留存著, 每個梁柱間都用藍色磁磚鑲上一個天使, 每個天使代表一個失去父母的孤兒.在側邊的入口 有個大的洞, 是讓未婚少女把不能照顧的小孩送交的口. 梅迪世家讓人敬佩的是, 他們不只是富豪, 因為他們的義舉也讓他們留名百世. 看到這則報導就讓我想到台灣的棄犬. 台灣的流浪狗平均在外的壽命只有三年. 他們會遇到的車禍意外, 人為迫害與與病痛傷害是早死的原因. 知道嗎一隻狗的平均壽命是 13 歲, 而一隻流浪在外的狗只有三年可活. 如果溫馴的流浪狗都能絕育, 沒有人為的迫害(潑流酸, 砍殺踢打及各種殘忍的虐待)沒有捕捉撲殺, 牠們最多就是那三年可活, 我們台灣的流浪犬在政府的捕捉與撲殺下, 連三年的活命對牠們來說都是奢侈. 一年三十萬隻無辜生命的撲殺, 一般民眾還可高價自由買賣同伴動物,我實在不懂道理何在? 目前我想寫一本動物保護的書, 然後我想回台灣去巡迴談動物保護並募款. 在德國這邊有動物保護團體有計畫想到台灣蓋收容所, 但台灣民眾把動物當商品的心態, 讓動物收容所都負荷到了極限.所以我認為,現階段蓋收容所的意義不大, 等到我們透過教育大家慢慢懂得尊重生命,才可能蓋人道的動物收容所. 今年我已三十六歲, 或許再努力個二十年, 台灣流浪狗問題會有所改善. 我自己沒有小孩, 但我認為教育成人與別人的小孩尊重生命更重要. 對於我的計畫, 妳們覺的如何呢? 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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