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洋狀還是尋求庇護? by 劉威良, 2003/03/01 自由時報 |
過去很多年前, 彭明敏與許信良等人因被政治迫害而流亡海外, 尋求庇護. 如果當時沒有瑞典與美國等重視人權的國家願意伸出援手, 他們今天的命運又將如何?今日我們的流浪狗在台灣,為了"美麗的市容"與成為國際化的都市, 每日被捕犬隊的人員嚴厲地追捕, 七日無人認領, 即在黑暗的角落被宰殺, 其命運比當年的彭許更坎坷. 台灣宰殺狗是一次要處死六十隻以上的狗, 一隻狗要三分鐘的話, 如果馬不停啼地做, 需要至少三小時. 要人三小時連續不止地宰殺動物, 是會讓人精神崩潰的.這樣不可能的任務, 正在台灣52 所動物之家, 每天在進行. 三分鐘,有可能真正被安樂地死嗎? 農委會都說他們是專業人士, 絕對沒問題,但您相信嗎? 他們只有兩個人, 要負責把狗帶出籠, 要安撫, 做保定狗的動作,要不能讓其他狗看到宰殺的場面, 然後要算狗的體重,抽針, 找靜脈, 推針打藥. 一個安樂死需要至少十分鐘的時間, 現在在台灣是最多三分鐘.在台灣目前的安樂死作業是不受民間團體監督的,在一次要做六十隻以上的數量下, 一切都是黑箱作業, 怎麼死的, 有沒有死,沒人知. 以前是淹死的狗, 現在是在在半死的狀態中,被置於冷凍櫃中慢慢嚥下牠們的最後一口氣的. 動保法第四條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動物保護委員會, 負責動物保護政策之研擬及本法實施之檢討. 而這個組織似乎沒有功能存在. 國內為動物爭權有目共賭的關懷生命協會,曾力爭要加入此委員卻遭拒, 理由為何, 只有農委會知道. 而每當國際人士為台灣受苦動物伸出援手時,主管的機關總是指責動物保護團體說告洋狀( 2.20 東森新聞報導,農委會表示,這類外國媒體的報導,很多是國內的保育團體跑去告洋狀,...), 講的臉不紅氣不喘. 好像這些揭發虐待動物真相的人是劣等公民似的, 但是如果他們不揭發, 有人可以庇護他們嗎? 如贈稿酬請轉王淑甘流浪犬收容所,戶名:王淑甘,劃撥帳號:18920648 原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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