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健保費檢驗政府的人道政策 防範健保費被濫用造成無底洞 by 劉威良/德國報導 Feb/15/03 |
|
2002年9/28 的新聞, 報導大家對健保費調漲非常不滿。有的算算, 一個高薪資月入八萬七千六百的家庭, 加上家中三名眷屬的健保費, 結果一個月要付五千元的健保,占總收入的 5.7%覺得太貴不合理。 但以一個單身者來說, 同樣月薪八萬七千六百的高薪受雇者, 卻只付單人健保費1196 元, 占總收入得 1.3%。 健保局財務處經理承認,當初的健保調漲並未考慮單薪家庭。
在德國, 算一算我們的健保費與護理保險, 受雇人必須付薪資的 7.3- 7.74 %, 健資方也要付同樣的費用, 也就德國的健保費與護理保險費實際上是收薪資所得的 14.6-15.48 %, 遠比台灣高出許多。但其實德國健保與護理保險包括付一個月病假以後到病癒的生活費, 與出生嬰兒的初期費用, 還有長期療養的錢, 以及護理照護費用。並不能完全與台灣的健保混為一談。(即使失業以後, 勞工局仍要幫你付健康與護理保險費。)不過再怎麼樣, 單薪家庭也只算一份健保費, 不是像台灣算人頭。這裡可以看出, 德國健康保險, 是比較人道的, 一人保險全家都保。如果是大學生, 即使是沒收入也要保險, 一人約一千多元台幣, 二十六歲以上學生要三千台幣, 可是也是遵照一人保全家保的原則來算。 就是因為單薪要負擔所有的家計, 所以站在社會福利的立場, 實在不應讓有家庭的單薪收入者被扣除比單身更多的保險費。這裡可看出兩邊政策考量的出發點完全不同。 在台灣是使用者付費, 有多少人健保, 就要負擔多少,完全沒考慮有家庭的開支比沒家庭的多許多。單身者領高薪, 無後顧之憂, 卻只付少之又少的健保費。在這種制度下, 成立家庭養家活口, 就變成一種處罰似的, 等於是變相鼓勵大家都單身最好, 實在不人道。德國這邊, 對組家庭的人來說, 就相對得人道許多, 一人保全家保, 但如果伴侶有收入就要自付健保費。 在此我也要強調, 不是錢收多了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德國在實施健保制度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 收費除了向受雇者要外, 他們的雇主也同樣要付同樣的費用給保險公司, 也就是向受雇者要 7.3%, 但事實上的保險公司的進帳是受雇者薪資的 14.6 –15.4%, 在這種高費率的健保收入下, 保險公司還年年虧損, 因此德國的前車之鑑不得不讓台灣引以為誡。在健康事業上, 若沒有一個透明化而有效的監督系統, 即使給健保公司再多錢, 也等於把錢丟到無底洞, 仍然會拖垮健保的財務。所以, 我們絕對不要相信健保局說, 錢多了, 服務品質就會好這些話。德國這邊健保的內容與系統與台灣雖然不同, 但最近也一直被垢病, 醫師開較貴但更無效的藥或用較差的治療療程, 讓病人活受罪。原因當然是比較貴的藥的藥廠, 給醫生很多的好處, 讓醫師儘量開他們的藥。病人並沒專業知識去判定, 何為好何為不好的藥, 到最後發現, 花了最多的錢, 卻得不到最有效和最好的治療。 全世界醫生在健康事業中都是有他們的優勢, 但怎樣讓病患得到最好與最經濟的服務, 這些全不在健保的考慮中, 這在德國保險事業做長達百年的國家, 都會發生醫療資源浮濫亂用的情況。 更何況才剛起步的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