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2000年5月以来,在沈阳市的一些公园和运河沿岸,连续发生多起以恋爱男女为侵害目标的杀人、强奸、抢劫案件。沈阳市公安局将该案定为沈阳市2000年“串联54号”系列案件。2003年“百日会战”,辽宁省公安厅又将此案列为“三号公案”。经沈阳市公安局民警的努力,此案于7月15日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强交代,自1991年以来,他结伙或单独在铁岭、开原、沈阳、上海、北京等地共作案38起,杀死、杀伤57人,强奸妇女14人,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20多万元。
王强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请看他的自述——
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
我叫王强,今年28岁,是开原市马家寨子乡杏花村人。父母都是农民。记忆中,我从来没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和童年的快乐。我爸是个赌徒,打我记事起,他一天到晚就是赌,赢了回来就喝大酒,输了就拿我妈和我们哥俩出气,不是打就是让我们跪着,有时一跪就是半宿。
在我8岁那年,我妈实在受不了,就和我爸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我妈,我跟了我爸,但我爸根本不管我,把我往爷爷奶奶那里一扔,就又去耍钱了。爷爷奶奶也不愿管我,动不动还骂我、打我。
我直到13岁才上学,上了一年多就不上了,整天在外面瞎溜达。有一天,我在火车站里看见有一节车厢拉的都是草袋子,就爬了上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我醒来火车已经到了沈阳。就这样,一直到我被抓,这十几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沈阳度过的。
一点一点练出狠劲
刚到沈阳,我主要在沈阳站、太原街一带当乞丐。那些地方像我一样要钱要饭的小孩很多,都是因各种原因从家里跑出来的。由于我长得小,又是刚来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欺负我,我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我被人打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浑身是血,我咬着牙爬回了火车站。当时我就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不可。可能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后来,我遇见一个30多岁的人,叫王森林,他对我说:“这么要饭能要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我想这也挺好,便拜他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才偷了2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跟着“师傅”两年,我的“手艺”见长,最多一次掏了4000元。1991年6月,我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被劳教2年。从劳教所出来后,我没回家,也没找“师傅”,而是直接到沈阳火车站找到了原来在一起掏包的小伙伴。我觉得掏包来得太慢、太累,不如抢劫来得快。于是,我们买了刀,到处寻找目标。第一次抢劫是在199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大约20时许,在太原街的一个胡同里,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我们一帮人一起冲上去把他打倒,从他西服里搜出2万元。尝到这个甜头后,我们便一发不可收拾。
组建团伙疯狂抢劫情侣
在与这些人合伙抢劫中,我始终感到这些人杂,担心有人把我“撂了”(检举)。因此,我就逐渐脱离了这些人,回老家带出几个人一起干。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我的胆子更大了,一到晚上就经常带着他们在沈阳一些公园转悠,寻找那些“野鸳鸯”,然后冒充警察敲诈。后来干脆见到恋爱男女就下手抢劫。1994年夏季的一个晚上22时许,我们溜达到南湖公园,在湖边的一个僻静处发现一对情侣,便上去索要钱物,遭到拒绝后,我们掏出刀来扎这对男女,直到把他们打入湖中。
为了保证作案成功,我还有意培养手下这些人的胆量和能力。有一次在青年公园里,见到一对青年男女,我让杨兴波和戴军先上去,可他俩折腾半天也没整服人家,我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子,照着男的脑袋就是一下,这男的当时就倒下了,女的吓得也不喊了,我们翻走了两人身上所有的钱物,我还把女的拽到旁边的树林中强奸了。
报复心理极强
1996年初,同伙中有人把我给“撂了”。我咬着牙硬挺,只承认冒充警察敲诈这件事,结果还真“挺”了过去,被劳教3年。这件事促使我抱定作大案一定要“单干”的决心,因此,第二次从劳教所出来后,我的犯罪也就越来越疯狂。1998年12月4日,我被提前半年释放。出来的当天晚上,我就直奔沈阳南运河边,见一个女青年在河边散步,我上去用木棒子将其打倒,把她强奸了。没过几天,我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了残忍、暴躁的性格和极强的报复心理。在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个干洗店,平时我到这个店洗衣服,这家人看不起我,总向我要高价,我就记恨在心。2000年8月的一天,大约凌晨四五时许,我带着两把杀猪刀来到这家干洗店。敲门时,是老太太开的,其他人不在,我上去就是一刀,把她刺倒。她捂着伤口问我为什么杀她。我告诉她,“就因为你家总管我要高价。”老太太说,“那你为什么不说呢?”我说,“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这样干脆。”接着又刺了她几刀,一直把老太太刺死。
从杀人抢劫中获得快感
犯罪时间长了,我也感觉自己的心理有点儿不对,不但在杀人、抢劫中获得刺激和快感,而且还有意识地与警察“较劲”。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在开原市的城郊乡许台村里溜达,想找个地方弄点儿钱。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我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钻进了屋里。炕上有3个人正在熟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两口子。我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这3人一声没出就死了。事后,我把镐头扔在现场,也没马上离开开原市,就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结果几年了,也没人找我。
最近几年,我也想过,就这么打打杀杀,搞不到多少钱,也不是个事儿。所以,我一直琢磨着找机会干把“大的”。
干“大的”就需要买一把枪。为此,我曾专门带了4万元到广州买枪。在广州转了好几天,托“朋友”找到个卖主。合计再三,最后还是没敢买。这次要不是公安机关把我抓住,我早晚还得买把枪,干一把“大的”。徐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