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而不廢

蘇金妹口述

司徒明筆錄

 

我是水上人家,自小生長在狹窄、顛波的漁船上,每天早出晚歸跟從父母出海,到鴨州、吉澳一帶的海上捕魚,失去了受教育的機會,一九六七年,我十五歲的時候,在一次與弟妹嬉戲中意外跌倒,當時不以為然。父母因為忙於謀生,而且弟妹眾多,未能細心照料,為我找尋適當的治療,只帶我去看過一、兩次跌打醫生。在三、四個月後的一天,我突然不能站立行動,又適逢暴動期間,晚上實施宵禁,不能外出到醫院求診。當我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時,病情已極度惡化,變成骨癆,雖然經過無數次的治療,還是不能治癒,結果下肢癱瘓,終身與輪椅結下不解之緣。幸好我在困苦無助中認識上帝,成為天父的兒女,有主內弟兄姊妹互助互愛,生活有意義多了。

雖然失去了雙腳行動的自由,但總算不幸中的大幸,能保住了性命,仍然需要留院大半年接受體力訓練。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九六八年夏天,在九龍醫院療養期間,可能在外面吃了不潔的東西,染上霍亂,轉到伊利沙伯醫院治理,要插胃喉、吊鹽水、輸血漿,很不好受。十多天後,才又轉到葛量洪醫院休養和做物理治療。期間我學習打保齡球、輪椅比賽、射箭、標槍等,學習得不錯,曾連續兩年(一九六八、一九六九)參加香港傷殘運動會,獲得全場冠軍。一九七三年我更代表香港,出席英聯邦傷殘運動會,到紐西蘭參賽,結果在輪椅障礙賽中獲得第二名。

一九六九年,在醫院大約住了一年,雙腿的狀況並未能獲得改善,一天爸爸和哥哥來探我,要求醫院給我假期,帶我回家小住,但是他們並沒有帶我回家,卻帶我去了上水叔叔的家。叔叔帶我去看附近一位跌打中醫,並帶回一包山草藥,叔叔煎好中藥後,把我的雙腳放入滾燙的藥水中浸洗,因為我的雙腳是完全沒有感覺的,幾分鐘後,雙腳差不多給燙熟了,嚴重受傷,我昏迷過去。他們把我匆匆送回醫院,專科醫生立刻把我左腳的五隻腳趾鋸去,才保住我的生命。雖然我的雙腿差不多是沒有功用的,然而始終是我身體的一部份,對於失去那五隻腳趾,我始終是戀戀不捨!療傷至一九七零年,始能離開醫院。

但幾個月後,我的臀部又生了一個大瘡,要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手術,再到戴麟趾醫院接受物理治療。每天有八節時間,每節四十五分鐘,我伏在手術床上,用雙手拿著手叉「爬」到物理治療室去做運動,當時真的感到很難受,好希望能了結殘生。幸好遇上專科顧問醫生,才獲得妥善的治療,半年之後,傷口才痊癒可以出院。但是當時,我又面對新的徬徨,想到回家,即是回到狹窄、搖晃不穩的船艙,根本不可能讓我操控輪椅,只能爬行拖著下半身活動,想及如此,已產生極度不安及恐懼感。我正絕望的時候,在物理治療室認識了一位英兵,他非常同情我的遭遇,願意幫助我。他給我三個選擇:一是認他為乾爹,讓他照顧我的生活;二是到兵房做清潔工,自食其力;三是安排我到上水古洞的一家兒童院做義工,生活由兒童院負責。我選擇到兒童院工作,幫忙照顧嚴重弱智的兒童。

一九七二年,我轉到疪護工場去學習謀生技能,預備投身社會自食其力,期間有一位空中小姐請我在工餘之暇,幫助照顧一個全身癱瘓青年的起居飲食。所以自一九七四年開始,白天我上工廠工作,曾做過電子廠、電子錶廠、電鍍廠等,晚上便回去照顧那名年青人,深深體會到「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幸福。一九八八年,我在電鍍廠工作時,收入不錯,首次需要繳交薪俸稅,自己覺得很興奮呢,因為証明了我是殘而不廢的!

這樣生活差不多廿年,直至一九九零年夏天,我再次因臀部生瘡而需要入醫院治療,做了兩、三次手術,仍不見好轉,分別在瑪嘉烈和仁濟醫院住了幾個月。但出院後不久,又因意外翻了輪椅,折斷了大腿骨,再度入院治理了三個月。自始便沒有再到工廠上班,而需要我照顧的那位男士又搬了家,我不能再協助他們,便開始全職做義務工作。有三年的時間,我差不多每個星期有四天回到上水古洞的兒童院去照顧那兒的病童,每週一次攜同煲好的湯到醫院去做探訪,其餘兩天便在家中輔導精神病患者。一九九三年我獲基督教女青年會選為香港十大傑出婦女義工之一,有機會到台灣交流探訪了四天。跟著的三年,我全職照顧一位失明人士。一九九六年至今,我每天幫朋友照顧小生意,有閒時仍會到醫院探訪及做電話輔導。

回想走過的路,雖是崎嶇不平,然而我不計較付出了多少,只覺得施比受更有福。感謝主賜給我力量和勇氣,跨過不少困難艱苦,並伴著我渡過許多風雨同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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