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
人來人往的街道,我們總是不會留意到身邊的一切.
有時候,我們很想念一個人,
幸運地會在街上遇見他.
可惜,他沒有發現你.
不要失望,因為你根本老早前已經可以肯定,
他沒有掛念你.
當你發現他,你一直眼瞪著他,
半步沒有離開過,
可是他完全感覺不到.
他的步伐一直向前,
沒有為你的眼光而停留半步.
他雙眼看著身邊的朋友,沒有離開過.
那刻,你一點也不高興,對嗎?
就算已經遇上思念已久的他,都不高興.
他......已把你忘掉.
在街道上,居然發現不到曾經愛過的你.
曾經你們相偎一起,不願意遠離對方.
那刻二人近在咫尺,卻沒有誰為對方停下步伐.
多可悲.
遇見,卻沒有說一句話.
遇見,卻沒有給對方一個友善的眼神.
遇見,卻.........
那種感覺,難以言喻.
閃過後,要捕捉?談何容易.
縱使曾經把對方放在心中第一位,
今天一切已事過境遷.
再思念又如何?
自古,感情就不是大家可以預料的事.
今天,你這樣愛我.
明天,你可以說,已經對我沒有感覺.
這樣的事,沒有保險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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