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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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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導向身心淨化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方法或技巧,廣義地來說,都可以視之為對治法了。因為,種種的修行方法,都是為了導正人們種種錯誤習性的需要,而安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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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極盛欲心,要當觀不淨之想,然後乃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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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嗔、疑,是人們最主要的問題了,貪、嗔、疑的對治法門,就相當於含蓋了佛法的所有修行方法。間接地,也涉及了整個佛法的思惟與價值判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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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焦炭,云何,非為增炭令火滅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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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讓小火燒得旺盛,就不可以一下子加入許多焦炭,因為焦炭一開始並不容易著火,加多了反而阻礙通風,並且吸走了熱量,使原來的小火,因溫度降低,得不到足夠的空氣而息滅。反之,如果要息滅燒得很旺盛的火,而加入許多乾材,豈不是會讓火燒得更旺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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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此鹿子母堂空,無象、馬、牛、羊、財物、谷米、奴婢,然有不空,唯比丘眾。若此中無者,以此故我見是空,若此有餘者,我見真實有。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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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若不欲嘩說、不樂嘩說、不合會嘩說,不欲於眾、不樂於眾、不合會於眾,欲離眾,常樂獨住遠離處者,得時愛樂心解脫,及不時不移動心解脫者,必有是處。所以者何?我不見有一色令我欲樂,彼色敗壞變易,異時生愁戚啼哭,憂苦懊惱。以是故,我此異住處正覺盡覺,謂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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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種不同的修行方法,前面一經,名為《小空經》;後面一經,名為《大空經》。《小空經》�堜珒y述的方法,是以漸進地轉移替代方式,一直以進入比較深程度的禪定(所可能引起的煩惱比較輕),來取代目前程度較淺的禪定(所可能引起的煩惱比較重)。像這樣,逐步地減輕煩惱,體認空義。一直到進入最深的無想定。爾後,再更進一步地警覺到,連無想定的境界,也不可以貪戀執著。能夠這樣,就離開了最後的執著,而成為解脫的聖者了。這時候,只剩下五蘊、六處(六根)和合的存在,以及五蘊、六處無常衰敗的侵擾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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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以知以見故,諸漏得盡。云何?正思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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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見解(正見,尤其是離「我見」);守護六根;遠離常為惡的人;有正當而能維持修行的生活資源(用);維持精進的安忍力;斷除惡念、惡習的決心;常思惟佛法,這是經中所說的七個對治煩惱(漏)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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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若比丘欲得增上心者,當以數數念於五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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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心中常常想著好人好事,那麼就比較沒有餘暇升起惡念,就如同木匠,先用墨繩作好記號,就能夠把木料切得筆直一樣。這是不讓心中,起惡念的第一個方法,與「近朱者赤」的含義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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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當為說自通之法: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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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我今為汝說五除惱(嗔恨)法: 1.或有身不淨行,口淨行,莫念彼身不淨行,但當念其口淨行; 2.或有口不淨行,身淨行,莫念彼口不淨行,但當念彼身淨行; 3.或有身、口不淨行,心少有淨行,莫念彼身、口不淨行,但當念彼心少有淨; 4.或有身、口、意不淨行,哀湣慈念于此病人,莫令此賢因身、口、意不淨,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5.或有身、口、意淨行,常當念彼身、口、意淨行;若慧者見,設生恚惱,應如是除。(中·二五)(水喻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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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嗔心的動機,還是在要求「順從己意」,就是「我執」的表現了。看到不合理的情況,最容易失去自制力,而起憤怒了。尊者舍梨子(舍利弗),所教導的方法,就是要我們儘量看到別人的優點,來化解自己的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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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不惡語言者,便不嗔恚,亦不憎嫉,不憂纏住,不憎嗔恚,不髮露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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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和悅地說話,就不會起嗔心了。不起嗔心,那麼,也就不會有憎恨嫉妒、憂愁煩惱,也不用常常懺悔(髮露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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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猶如縛作□筏,乘之而度,安隱至彼。彼便以筏著右肩上,或頭戴去。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竟,能為筏有所益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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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是修行上常需要用的手段,也可以看作是修行方法。如果使用某種對治法,奏效了,卻轉而深愛(執)著這個對治法,無法舍離,那麼,問題(執著)解決了沒?豈不像為了過河而造筏,等過了河,又捨不得已經用不上的筏,還要扛著筏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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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念欲惡;惡念欲亦惡。彼斷念欲,亦斷惡念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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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欲、嗔恚、怨恨、慳嫉、欺誑、諛諂...等,都是造成煩惱的根源,心中如果升起這些念頭,當然是不好的,應當設法平息。然而,如果發現自己,或是別人,心中起了這些惡念,自己也跟著起了情緒,對這些惡念,感到厭惡懊惱,那麼,這也是另一種執著,同樣的是不好。貪,製造了煩惱,是不好的。執著,也製造了煩惱,同樣是不好的。貪,應當斷除,執著,也應當斷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