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評議會委任新任仲議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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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議會已根據《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會章》第8.8條以補選形式委任仲議會副主席,委員及秘書,任期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日起,任期直至其會籍終結為止。

  根據《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會章》第8.1條 ,仲議會乃負責本會一均仲裁及司法事宜之最高司法機關。 仲議會的職能如下:

(一) 依章處分觸犯本會規章之會員及組織;

(二)處理及仲裁本會內之一切起訴;

(三)處理任何組織間及會員與組織間之起訴或仲裁互相間之糾紛;

(四)依本會會章基本精神及宗旨,作出裁決;

(五) 仲議會可要求任何會員或本會之組織提供某有關事件之資料,但須於三個工作天前書面通知該會員或組織;以及

(六)仲議會可傳召任何會員或組織代表出席訴訟會議。

  以下人士被委任為副主席,協助主席處理仲議會事務。 當主席缺席或辭職時,將由副主席互選出任署理主席。

(一)陳德祺先生

(二)余國正先生

(三)吳映杏小姐

  此外,以下三名人士獲委任為仲議會委員:

(一)麥家威先生

(二)劉頌謙先生

(三)吳敏儀小姐

  另外,楊智東先生被委任為仲議會秘書,他負責所有仲議會會議之會議記錄和處理仲議會的文書工作。。

  仲議會主席戚偉安先生對於仲議會副主席,委員及秘書的委任表示歡迎。

  戚偉安說:「我期望在未來的日子大家能繼續本著為同學服務的精神,各人團結一致、互相支持和鼓勵,為學生會的公平和公義作出無私的奉獻,也自己的大學生涯寫下光輝燦爛的一頁。」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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