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

今日是十月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五十周年記念之後的第二日, 是星期日, 我放 假的日子, 沒甚麼大不了, 但我亦趁今日星期日參加了一個節目, 我到了海洋公園的 水上樂園, 打從今日黃昏六時後, 這個樂園便走到了今日的盡頭, 不單是今日的盡頭 , 而是永久的關閉. 我特地跑到香港仔, 陪著這個夕陽樂園一塊兒跑到今日的盡頭.

本來還是陽光普照的星期日上午, 到了下午仍有一陣子的陽光, 我也趁機曬了一陣子 太陽, 可惜四時許便下起雨來, 而且越來越大, 開始覺得有點冷, 但仍捨不得離開, 決意陪著這樂園至最後一刻, 五時許更行雷閃電, 冒著冷病也要在此尋樂至最後一刻 .

當然尋歡的不只我一人, 還有一眾水上樂園的擁戴者, 我到過"浪濤灣"共三次, 其中 只有一次能完成整個漂蕩於波濤洶湧的過程, 而不幸的是, 五時五十分那最後一次的 人造浪, 在不到三分鐘, 便給救生員吹罰叫停, 因有一女士不支遇溺, 現場曾一度叫 嚷不滿, 除了埋怨那女子不量力, 累街坊外, "Encore"之聲不絕, 救生員哥哥也試圖 為我們爭取, 最後仍是以一句"天下無不散之延席", 替水上樂園畫上句號.

其實我們不難發現, 我們身邊甚至是我們自己, 經常心存僥倖, 看少了潛藏的危險, 危機的隨時發生, 並沒有做到居安思危, 再嚴重些更會做出累己累人的事. 其中例 子簡直不可勝數, 個人來說, 單就冒著著涼的危險繼續"游"玩, 要是真的病了, 上不 了班, 還辛苦幾日; 又如我們平常沒把防煙門關好, 把巨大垃圾棄置走火樓梯; 不依 交通規則過馬路; 爭先恐後的上車, 上電梯; 沒扶穩自動電樓梯等等, 平常看起來不 算甚麼, 但遇上意外時, 潛伏的危機, 殺傷力可非同小可, 要是真的弄出人命或死傷 , 我們能承受得起來自內心內疚的壓力嗎? 颱風時有人賞浪, 滑浪, 出街, 飲茶; 僱主要員工於極度惡劣天氣下值班; 甚或莽僱工業安全的老闆, 請問如果因為你的疏 忽大意, 或一時之快, 自己遭殃, 當然心甘命抵, 但當禍及無辜, 請問你負得起良心 的責問, 公眾指責的壓力嗎?

看過台灣的例子, 我們人民的領袖, 高高在上的官員, 強勢的政府, 請問你們有沒有 在大停電, 水質污染, 毒氣, 地震, 幅射襲港等情況定下應變措施, 對分區警局及有 關部門作出危機指引? 維持在發生災難後的治安和救援的安排, 有否需要通過學校 及宣傳向市民教育災難發生時的應變方法呢? 我們是否仍繼續亂花我們的儲備, 是 否應想想居安思危的道理呢?

危機就像我們心中的神佛一樣, 是無處不在的, 縱使小心奕奕, 也未必能逃避過人為 的災難, 既然生命是如此脆弱而重要, 請由今天起重視自己的行為會否有意無意危害 他人, 當然更要切實肯定居安思危的重要, 多為人設想, 那麼生活會比較幸福快樂, 記住幸福不是必然的!


PP wrote at 3 October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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