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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權證的風險與利益】
•買方的風險與利益
投資人購買認購權證,乃是付出一筆錢,取得一個「權利」,可以在未來一定期間,向認購權證的賣方(發行券商),要求以一定的價格,買入標的股票。這種情形,是不是與保險頗有相似之處?購買保險,也是花一筆錢,取得一個權利,在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就保險而言,如果保險事故沒有發生,要保人最大的損失,就是他所支出的保險費。同理,就投資認購權證的人而言,可能發生的最大損失,就是購買權證所支出的成本(因標的股票價格未能達到履約價,以致權證無法履約而失效時。)由於購買認購權證的風險是有限的,因此權證可以作為避險的工具。
至於投資認購權證的可能利益,是依標的股價、或權證市價的變化而定,理論上而言可以是無限制的。
•賣方的風險與利益
券商發行認購權證,是取得一筆錢,承擔一個「義務」,在未來履約期間,依買方的請求,必須以一定的價格出讓標的股票。就如同保險公司,一方面賺取保險費,一方面則視保險事故的發生承擔損失。
認購權證的賣方,就出售權證所能獲取的最大利益,就是出售權證取得的價額(當買方均未在履約期內請求履約時。)但是賣方可能發生的損失,則視標的股票的市價變動而定,理論上而言可以是無限制的。為了避免發生太大的損失,最近頗為流行「上限型」認購權證,當標的股票市價超過一定的金額時,權證就視為自動履約,這就是權證賣方將可能發生的損失,鎖定在一定金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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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12.1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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