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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亞新磯內亞獨立國 政治 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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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亞新磯內亞是英聯邦中實行議會制的獨立國家,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女王根據總理提名任命總督為其代表。立法機構為一院制的國民議會(以前稱議會),享有立法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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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中立政策,主張各國和平相處,對外交往的實質內容是經濟往來和合作,致力於南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與中國關係:1976年10月12日,巴布亞新磯內亞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2004年2月,巴布亞新磯內亞總理索馬雷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兩國發表聯合新聞公報。 1995年5月22日,巴布亞新磯內亞與臺灣省表示相互完全承認。 1999年7月5日,巴新與臺灣當局簽署“建交”公報,中國政府對此提出強烈抗議。 1999年7月21日,巴新新任總理莫勞塔發表聲明,宣佈巴新前政府於7月5日與臺灣當局簽署的所謂“建交”公報無效,不予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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