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翁望回專訪!

記者:黃秀惠

翁望回小檔案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企管博士
經歷:輔仁大學社會系專任講師
   億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劍麟股份有限公司策略總監
   中國生產力中心特約講師
現任:東吳大學企管系與研究所副教授
興趣:拜訪群山

......將學術知識轉化為實務運作,翁望回認為,人力資源管理最基本是同等的尊重,被尊重的員工才有動機與意願做事,一個公司最重要的基礎建設是人,充分發揮員工的力量,是他在業界最深的體會。.........

 學術界與企業界兩棲的東吳大學企管系副教授翁望回,深覺長期處於象牙塔的學術殿堂,於課堂上教授學生時與業界脫軌的心虛,曾讓他毅然辭去教職工作投入業界,並將學術知識轉化為實務運作,翁望回認為,人力資源管理最基本是同等的尊重,被尊重的員工才有動機與意願做事,一個公司最重要的基礎建設是人,充分發揮員工的力量,是他在業界最深的體會。他更有感而發的說,其實人力資源管理就像養小孩,要付出,要教導,要有父母親的包容與關愛。

          人資管理要因應環境變遷
 在快速變動的年代裡,環境的變遷使得人力資源管理面臨新的挑戰,翁望回指出,在全球化的趨勢下,人員的交流勢在必行,公司內部員工需具有國際觀,以備隨時應戰至全球各地工作,管理者更要有管理不同國家員工的能力,只有培養全球化所需的能力,才能運用各地方的人力資源,贏取競爭優勢。而科技的創新,也改變了工作方式,採用新的管理方式以順應潮流。此外,在加入WTO後,政府干涉愈來愈少,法規的限制也更為寬鬆,企業競爭激烈,危機增加,組織變革因應而生,而人資管理者在改造的過程中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尤其是關廠或裁撤時的解僱問題。

        策略是成功的基石 變動突顯人資重要  
 慣用熱誠解惑的翁望回有著師者的典範,總是孜孜不卷面帶笑容回應著所有問題,教授人資策略管理的他,認為一個公司要成功一定要懂得〔策略〕,尤其人資管理已不再只是幕僚單位,更應扮演策略夥伴,以前人資管理的階層只到經理,現在一些大公司都有副總階級,而在企業吹起改造風潮下,人資管理同時也是公司變革的代理人,如何運用不同的策略,協助推動變革的成功,是許多企業人資主管的當務之急,他舉例說,如果要到海外投資開創一個新的事業部,就要先做SWOT分析,了解公司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點在哪裡,這個投資案該由誰負責,有無此技術,是否有適當的人選可派駐海外等,詳細的分析後在運用適宜的策略規劃,而人資的重要性往往在此一覽無遺。

          一視同仁 肯定員工價值
 孔子說:〔不患貧,而患不均〕,英特爾總裁葛洛夫則強調平等的觀念。翁望回詮釋,在英特爾連總經理也要簽到,並且沒有個人車位,找不到車位就得早點來,在他們的企業裡無所謂〔官大學問大〕,每一個員工的地位都平等,不應有特權。而且現代的年輕人幾乎都討厭權威,架子擺得愈大,員工愈不願信服,因此對員工一視同仁,且肯定每一個員工的價值,是有效的管理措施。此外,治軍嚴謹的王永慶與無為而治的許文龍,還有時常把員工罵得狗血淋頭的松下幸之助,不論是嚴格或信任的管理方式,其手法雖各異其趣,但共同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公司未來的願景,而在中小企業有五年管理經驗的翁望回則感觸良深的說,一個人要不要努力付出,並非以任何制度可以規範的,懂得尊重與關懷才是根本之道。
   


《英語教與學》
「等句」的迷思─談英語句型的教與學

張武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
 

在國中、高中的英語教學中,有許多老師在講解課文時,常會針對課文中出現的句子提供「等句」的解說。這種「等句」,原本是「釋義」(paraphrase)的性質,也就是針對文句的意思提供另一種不同的說法;尤其是對於結構較為複雜難懂的句子,換一種較為淺顯易懂的方式表達,以幫助學生了解句意。

  然而,由於許多參考書中大量提供許多句子的「等句」,而補習班的許多名師更以「等句」的補充做為教學上號召學生的主要訴求,因此甚至連部分學校課堂上的教學也以提供「等句」做為補充句型、片語等的主要方式。久而久之,這些補充的「等句」就成為學校段考中重要的內容,有些學生也因此不得不上補習班或買參考書、自修,以取得更多、更完整的「等句」資訊,而老師們在力求學生成績表現的壓力下,即使不認同這種補充的方式,也常不得不隨俗照做。

  在這樣的教學活動中,老師們的出發點原本是希望學生能多學一點、多懂一些。但問題是:學生真的多學了嗎?而多學到的又是甚麼呢?教學上提供「等句」的目的,原本是要「化繁為簡」,也就是以簡單淺顯的方式去代替複雜艱深的說法。但是,看看坊間的參考書、補習班所提供的,卻是「化簡為繁」;課文的句子明明是簡單易懂,但提供的「等句」卻常常是晦澀艱深且不常用。結果是學生徒然背了許多句型、片語,但是到了真正聽、說、讀、寫的情境中,卻常常連最基本的句型與表達方式都用不上來。以下舉一個國中英語教學最常見的例子做為說明:

  國中英語課本教到詢問與回應個人的年齡時,課本上的句子是:

  問句:How old are you?

  答句:I'm thirteen. 或 I'm thirteen years old.

  但許多參考書補充的卻是:

  How old are you? = What's your age?

  I'm thirteen. = I'm thirteen years old.

       = I'm thirteen years of age.

       = I'm a thirteen-year-old boy/girl.

  有些參考書甚至還強調:若問句是 What's your age? 時,則答句一定得要用 It's ____. 回答,不可以用I'm ____.;因為 What's your age? 的主語是 your age,是第三人稱單數非屬人的名詞,所以答句也就必須用第三人稱單數非屬人的代詞 it 做為主語對應。

  諸如此類的「等句」的補充究竟是否有助於英語的學習?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考量。首先,是語言習得的順序和成效的考量。凡是參與過教科書編寫或是對語言學習過程較為用心的老師都明白,句型的呈現並不是越多越好;教科書中要在哪一個階段呈現哪些句型,通常必須考量學生使用語言的情境需求、學習者的認知發展順序、語言結構的複雜度等因素。任何學習要想達到最佳成效,都應該由易而難、由簡入繁,因此我們不能將所有可能的用法要求學生一次就全部學會,而是必須從最核心的、最常用的句型下手。較為複雜、一般情境下不常使用的句型,應該留待學生語言發展到適當的階段再逐步介紹。由此看來,提供「等句」以補充句型,就完全違反了學習的原則,破壞教科書編寫的原意。

  其次就語言的結構與語用層面來看,過多「等句」的學習,不但不能幫助學生提早學得更多有用的句型,反而可能破壞他們對英語的「語感」的掌握,扭曲他們對各個句型用法的學習。因為,就語言結構的實際使用而言,沒有哪兩個句型可以說是真正「相等」的;所謂「等句」,只不過是邏輯上的基本語意相同,但是用法卻常常大不相同。以上述詢問年齡的問句為例,What's your age? 就很少用於日常生活的交談中,正如同我們在中文裡通常也不會問人家「你的年齡是什麼?」。比較可能用得到的情境,可能是在某些機關填寫表格,或甚至是到警局去製作筆錄等,需要基本資料的時候,才會用 What's your age? 來詢問對方的年齡。(而且,如果有人問你 What's your age?,則答句也有可能是 I'm thirteen.,並非一定要用It's thirteen.,因為語言的使用並非僅須考量形式的對應,更重要的是語意的溝通。)

  I'm a thirteen-year-old boy/girl. 這類的句子,通常也不會出現在日常對話中;較可能出現的情境,是說話者或作者在說了這句話後,接著要描述自己身為一個13歲的男孩或女孩會有什麼樣的想法、需求、做法等,才會使用這個特別的句型(例如,I'm a thirteen-year-old boy, and I want to be myself.)。而I'm thirteen years of age. 的用法更是少見,非常正式、甚至帶有一些古意。教學和評量上如果過度強調「等句」的代換,無形中就模糊了不同句式之間的重要語用差異,更嚴重地誤導學生以為這些句型的用法都可替換,這樣做實際上卻有礙正常的英語學習。

  近年來美國語言學界針對以英語為母的人士之用語的調查與分析中發現,他們有超過50%以上的用語屬於高頻率的慣用語式。換言之,就算同一個意義的語句可以採用不同的詞彙、片語或句型表達,但是一般人在語言實際使用上,還是只採用某一個慣用的、一般性的句式來表達。

  同時,研究也發現,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學習成效最佳,甚至幾乎可達到母語程度(native-like)的學習者,都是最能掌握英語的慣用句式,並且大量模仿這些高頻率的常用表達法的人士。他們通常不會花精力去注意那些「可能可以替換」的句型或表達方式,因為使用不常出現的語句常會影響到語言的流暢,更顯得怪異而不自然,有礙英語達到native-like的層次。反觀我們坊間許多參考書、補習班所提供的「等句」,其實多數是極為不常用的句型,只有在特殊、罕見的情境中才可能使用。不但無助於英語語言能力的提昇,更有可能剝奪學生對英語中的高頻率基本慣用句式的學習與掌握。

  或許有部分家長和老師認為,「等句」的補充與背誦能讓孩子在考試中得取高分。這在部分學校的小考與段考中可能是事實,但這種情況反應的是,老師應該改進命題的技巧與加強對語用差異的認知。其實,我們若將眼光放遠一些,看看高中或大學入學的各種英語學科能力測驗,就不難看出「等句」的學習與背誦其實沒有什麼作用;真正重要的是,要能將各種句式的用法了解、整合,並應用在上下文語境中。

  「等句」的補充與練習,在現今國、高中英語的教與學中,似乎佔了過重的分量。事實上,它對英語的學習並無絕對正面的助益,過度的重視反倒有可能模糊學習的焦點,誤導學生對英語語句正確用法的認識。對此,英語老師與學子皆應該慎思。


《英語教與學》

各階段英語教學應如何銜接?

董崇選 (中興大學外文系教授)

各縣市國小英語教學起步不一,英語的授語時數也大不相同。針對這種「一國多制」的現象,教育部請專家、學者與各縣市代表研商對策。結果:大家初步認為各縣市最好都從小三開始英語教學。不管這個共識能不能在各縣市全面落實,也不管各校每周授課時數能否統一,我認為當前我國英語教學還有一個問題必須先確定答案,那就是:從小到大,我們的英語教學要分幾個階段而各個階段應如何銜接?如果這個問題的答案能夠先確定下來,我們才好去思考「何時開始」與「要上幾堂課」的問題。

一 分階段訂目標學語言

我們要曉得:學語言是一種隨心性發展、隨環境變化、隨生活調適、隨文化轉移,在長期不斷練習中所累積的成果。在我們國家,英語不是母語 (mother tongue),也不是國語或官話 (official language) ,它不會時時刻刻陪伴每個人,也不要求每個人去「終身學習」它。但畢竟它漸漸要成為世界語 (universal language),我們要使用的機會很多,所以我們還是要長期地「分階段訂目標」來學習,這樣才是辦法。

我想,在衡量各種因素 (師資、財力、兒童身心、學習環境等) 後,把學習英語的第一階段訂在小學,應該是國人可以接受的。至於後來接續的階段,也按學制分成初中、高中、大學、與大學後等階段,應該也是合情合理的。最重要的是:各階段的學習目標應該訂得很明確,而且各階段的學習內容必須要能夠銜接得很自然、很順暢,這樣才會有最大的成效。

在「把英語學好」的總目標下,各階段的目標應該怎麼訂呢?我們常說語言能力有四種:聽、說、讀、寫。有時候,我們說還要加上一種:譯。其實,這四、五種能力在學習時是有先後次序的:先聽而後說,先讀而後寫,先聽說而後讀寫,先聽說而後口譯,先讀寫而後筆譯,前一種功夫不好,後一種能力便不佳。因此,我們的五階段大可拿這五種能力來分別當學習的目標:小學以培養「聽力」為主要目標,初中的目標主在「說力」,高中在「讀力」,大學在「寫力」,大學後 (研究所) 在「譯力」。我說「主要目標」而已,不說「唯一目標」。其實,五種能力在各階段都或多或少要接觸到,只不過越初期越應重視聽與說,越後期才越重視讀、寫、譯罷了。

至於各階段的學習內容應該分別涵蓋哪些東西才能互相銜接而有效地完成目標呢?學習的內容常反映在編輯的教材裡。目前,國內各階段的英語教材常常是一種課本,裡頭聽、說、讀、寫、譯各種能力都一起訓練。其實,聽說的「口頭英語」(oral English) 與讀寫的「筆桿英語」(written English) 是不同的英語。在側重聽說的小學與初中階段,應該以聽說的教材 (把口頭英語錄成音帶、音影片,配合音標與字句的使用) 為主,讀寫的教材 (精讀與廣讀,配合造句作文) 為副。到了高中、大學以後,才反過來以讀寫為主,聽說為副。

二 編輯教材時應考慮銜接

大家普遍認為:我們的初中英語很簡單,高中英語則忽然間變得很難。究其原因,我覺得編教材的人似乎患了一種「生字謬誤」("new-word fallacy"):他們堅持在初中這個第一階段裡,只用所謂的 (約八百個單字組成的)「基本字彙」(basic vocabulary)。那些「生字」確實是最常用、最基本的字。但在第一階段裡 (不管是小學或初中), 學習者真的只宜聽說讀寫那些字而已嗎?我們想想看:洋小孩在小學或初中時候也只限於聽說讀寫近千個「生字」而已嗎?其實,他們聽到、看到的單字與成語 (idioms) 豈只上千個?應該是幾萬個才對。重點在於聽到或看到不一定要馬上懂、馬上會用。編教材時,如果暸解這一點,就應分「精」(intensive) 與「廣」(extensive) 兩種版本,精本教材在於訓練會用 (能說、能寫),廣本教材在於訓練會懂 (能聽、能讀)。在各階段的英語教學裡,精本教材確實可依字詞使用的頻率 (frequency of usage) 訂出教學的次序 (先教最基本的一千字,再教次基本的三千、八千,直到含蓋較不基本的兩萬、三萬字等)。但廣本教材則不必如此,只要各階段學生有興趣的英語都可編入。

近來,英語教學界也患了一種「文法恐懼症」(grammar phobia),大家在恥笑以往的「文法翻譯教學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之後,似乎把教文法當成罪過 (sin),所以編英語教材時,好像就不敢再拿文法的重點來當編排的順序。其實,基本的語法或文法還是要教的 (洋人在學校裡也學文法),而高階的學習者更應從文法跨入修辭 (rhetoric) 的領域。我承認:在第一階段不必急著教文法與修辭。在小學時,讓小孩聽一大堆「真實英語」(authentic English),讓他們先自行摸索法則就夠了。可是,到了第二階段 (初中),就應該教最基本的語法 (名詞的數,代名詞的格,動詞的時態、語態、語氣等等),到了高中時,再教精進的 (advanced) 文法,而大學以後則開始學修辭。

語文的大小單位也應納入各階段英語教學的考量。廣泛學習用的教材,在各階段都應該盡量編入整個篇章或段落,精細學習用的教材則可分階段注重不同的語文單位。在小學時,廣泛聽的英語最好是整段話、整篇故事。但精細聽與說的英語則可偏重字句。教語音、語調、節奏等也可以片語、句子為單位,有必要時還可專注在某些音素的發音或某些詞素的意涵。初中階段,精本教材應讓學生會聽說整段、讀寫字句,高中階段會聽說讀寫整段,大學以後則會聽說讀寫整篇乃至整個語文作品。

英語的使用場合也可以成為考慮銜接的重要因素。小學生的生活範圍以家庭、學校為主,所以「家庭英語」 (family English)、「教室英語」 (classroom English)、「校園英語」(campus English) 應先教會,再配上一些生活所需的「每日英語」(daily English)。初、高中以後,學生的生活圈逐漸擴大,活動的項目與內容也逐漸增多,這時便要教各類的「實用英語」(practical English)。上了大學以後,「社交英語」(social English) 以及各類的「專業英語」(professional English) 便要成為重點了。所謂導遊英語、商業英語、新聞英語、科技英語等,都是「專業英語」,都是各行各業要特別精通的話語。

以上,我只是簡單地拿「能力項目」、「字彙大小」、「文法修辭」、「語文單位」、「使用場合」等因素,來粗淺地提一些個人的看法。我國的英語教學到底要從何開始、要劃分多少階段、要如何讓各階段銜接好,這些問題應該透過多場討論會,讓教師、學生、專家、學者、官員和整個教育界與社會一起考慮完所有相關問題後,才能訂出一套長遠而有效的計畫,也才好落實施行。


《英語教與學》

談英語的字詞搭配

林茂竹(明新科技大學應用外語中心教授)

我國學生學習英語時,常著重累積「單」字(isolated words)以及背誦文法細則。由於他們常受到母語中所謂的同義語或相當語(equivalents)的誤導,寫出來的文章往往錯誤百出,不知所云,這是忽略了學習英語字詞搭配(collocations)的結果。字詞搭配指字詞間固定的連用結構(fixed combinations)。這種結構大都是習慣的(habitual),或任意的(arbitrary)。英語的字詞搭配分為兩大類:一、 文法字詞搭配(grammatical collocations),二、 詞彙字詞搭配(lexical collocations)。透過文法或句型教學,我國學生較易接觸到文法字詞搭配,但是因為詞彙字詞搭配十分複雜又無規則可循,所以常被忽略。本文指出這兩種字詞搭配中常見的搭配關係,以及我國學生常犯的錯誤,最後提出四點教學建議,就教於高明。

壹、 文法字詞搭配

這是指某一主字(dominant word)(動詞、名詞、形容詞、副詞)與介詞或其他文法結構(不定詞、子句)構成的連用字群 (請參見The BBI Combinatory Dictionary of English )。文法字詞搭配種類頗多,茲舉數例如下:

一、動詞+介詞:介詞是我國學生學英文時常犯錯的詞類。例:「我恭喜你成功了」 I congratulate you on(誤:for)your success.;「歧視某人」discriminate against(誤:to)a person;「被控告貪污」be accused of(誤:with / for)corruption 等。

二、名詞+介詞:例:「一千元的支票」a check for(誤:of)$1000;「歧視亞洲人」discrimination against(誤:for) Asians;「Apr.是April的縮寫」Apr. is an abbreviation for(誤:of) April.;「對政治冷漠」apathy toward(s)(誤:for)politics,此類誤用的介詞頗多,不勝枚舉。

三、主詞+及物動詞+直接受詞+介詞+間接受詞:此句型中的直接與間接受詞不可互換位置。例:「他們向她描述那本書」They described the book to her.(誤:They described her the book.);「她們向她提到那本書」They mentioned the book to her.(誤:They mentioned her the book.);「她們把那本書還給她」They returned the book to her.(誤:They returned her the book.)。

四、主詞+及物動詞+受詞+現在分詞:此類最常見的動詞為 catch,find 和 keep。例:I caught him stealing apples. 我逮到他偷蘋果;The test caught the students napping. 這次測驗使學生措手不及;We found the children sleeping on the floor. 我們發現孩子們睡在地板上;He kept me waiting for two hours. 他讓我一直等了兩個鐘頭。

五、主詞+及物動詞+受詞+形容詞/分詞/名詞:例:She dyed her hair red. 她把頭髮染成紅色;We found them interesting. 我們發現他們很有趣;He made his meaning clear. 他把意思交代得很清楚;The police set the prisoner free. 警方釋放了那個囚犯;The soldiers found the village destroyed. 士兵們發現那個村莊已遭摧毀;She had her tonsils removed. 她把扁桃腺割除了;Her friends call her Becky. 她的朋友叫她為貝琪;We appointed/elected/made/named Mary secretary. 我們任命/推選/要/指名瑪莉當秘書。

六、主詞+及物動詞+雙受詞(double objects):例:We bet him fifty dollars. 我們向他打賭五十元;The police fined him fifty dollars. 警察罰他五十元;God will forgive them their sins. 上帝會寬恕他們的罪過;She tipped the waiter five dollars. 她賞了侍者五元小費;Elvis Presley's music and performing style won him a lot of fans. 貓王的音樂與表演風格為他贏得許多歌迷。

貳、詞彙字詞搭配

這是我國學生學英語最弱的一環之一。相對於文法字詞搭配,詞彙字詞搭配通常不含介詞、不定詞或子句,其主字大都為實質字(content words),例如動詞、名詞、形容詞或副詞。常用的搭配關係:(一)動詞+名詞、(二)名詞+動詞、(三)形容詞+名詞、(四)動詞+副詞等。其中又以動詞+名詞的搭配關係最為複雜。學生的英文能否寫得正確、流暢、文體是否成熟,使用正確的搭配關係為主因之一。

一、動詞+名詞:學生受母語影響常犯的錯誤很多,例如「開燈」put on / turn on / switch on(誤:open)the light;「關燈」put off / turn off / switch off(誤:close) the light;「開生日派對」give / have / throw / host(誤:open)a birthday party;「接電話」answer(誤:receive)the phone;「開支票」make out / write (out)(誤:open)a check;「接受手術」have / undergo (誤:receive) an operation;「舉例」cite /give / provide(誤:raise)an example;「參加考試」sit (for) / take (誤:take part in / participate in) an examination;「選修一門課程」take(誤:choose)a course; 「提出辭呈」hand in / submit /tender(誤:raise) one's resignation; 「度過難關」get over / overcome / tide over(誤:cross) one's difficulties;「提出申請」file / make / send in / submit(誤:raise) an application;「犯殺人罪」commit (誤:make / do) murder;「犯錯」commit / make(誤:do) a mistake;「玩陀螺」spin(誤:play) a top;「放風箏」fly(誤:put)a kite;「放鞭炮/煙火」fire off / let off / light / set off / shoot off(誤:put) firecrackers / fireworks;此外,像「養成好習慣」cultivate / develop / form / foster a good habit;「革除壞習慣」break / break off /drop / shake off a bad habit;「解渴」quench one's thirst;「旁聽一門課」 audit / sit in on a course;「(醫師)在醫院動手術」 perform an operation in a hospital;「(醫師)在戰場動手術」carry out / conduct an operation on a battlefield;「留鬍子」wear / grow a beard;「度蜜月」spend one's honeymoon;「把脈」feel / take someone's pulse;「量體溫」take someone's temperature;「搭計程車」take a taxi;「(開車)走高速公路」take the freeway 等搭配關係,許多學生感覺困難。建議大家學這些名詞時,把前面常搭配的動詞一併記住。


《英語教與學》

誰的語法?-談所謂「標準英語」的語法

張武昌(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兼系主任)

或許是在學校課堂裡學習英語的經驗使然,一般人總以為英語有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語法:符合這套語法的英語才是正確的「標準英語」;若是違反這套語法的規則,就是不正確的、不標準的(substandard)的英語。

  多元世界中發展多重語法

  然而,英語真的有這麼「一套標準語法」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試想:任何一個「活的」語言,都有不同背景的使用者,他們的年齡、性別、社會階層、教育程度、從事行業等各不相同,所使用的語言形式自然有所差距。此外,一個語言還必須使用於不同的社會情境,執行不同的社交功能;因此我們在不同的場合也就必須選用不同的語言形式,才能有效地達成溝通的目的。換言之,人類語言常是以多層次(multi-layered)的形式存在的,其語法也不是只有唯一的一套標準,而是有多重的可能,以供使用者依不同溝通情境與目的加以選用。尤其是當代的英語,廣泛地使用於當今如此多元而複雜的世界中,其形式和語法的多樣化更不在話下。

  美國當代著名的語法學家 Talmy Givon 在其 1993年的著作English Grammar: A Function-Based Introduction 中就指出,所謂「美式英語」,只是為了方便而虛構的名稱(a convenient fiction),並非形式全然統一的「一種語言」,其語法也展現多元並存的現象。他進一步指出導致語法多元化的眾多因素,包括語言的歷史演變、地域差距、語言使用的媒介(口語或書面語)、語體正式或非正式,以及說話者的年齡差距、社會背景、族群歸屬、教育程度、家庭和個人的因素、是否為本地人(native speaker)等。當然,這些因素並非各自分立,而是彼此具有相當程度的相關性。例如書面語常與歷史發展上較古的用法吻合,也常為年紀較長、教育水準較高、社會地位較高者使用,同時也比較貼近都會地區、正式場合所使用的語言形式。而這種形式的語言,大致上也較趨近學校中所教授的語法。

  語法結構是變動而非固定的

  然而,對於語法中較新的發展、較為口語化、非正式的及年輕族群的用法,我們究竟該抱持何種態度呢?或者說,我們是否真的可以在舊與新、正式與非正式、年長與年輕族群、教育高與教育低、都會與鄉村等層面上畫出一條明顯清楚的界線,並從而定出所謂「標準語法」呢?這其實是很困難的。因為語法的存在並非是靜態而固定的(static),而是隨著時間、隨著其使用情形而時時變動的(dynamic);我們一般傾向賦予較保守的、書面的、正式的用法所謂「標準語法」的地位,但另一方面卻不能忽視:新的、口語的、非正式的、年輕族群的用法,常代表著語法變遷的新走向。因此,對於一些較新的、較屬口語的或不符合傳統文法規則的用法,是不是可以一概歸為「不合乎標準英語」的文法錯誤呢?例如,較為保守的傳統文法告訴我們:下列二句中只有(1a)是合文法的,(1b)則是錯誤的。

  (1)a. I feel well.

  b. I feel good.

  但是在當代的實際使用中,此二句已經分化而表達不同的語意:I feel well. 表示身體狀況很好,而 I feel good. 則表示心理狀況感覺很好。

  同樣地,文法書通常認定下列二句中只有(2a)是合乎標準文法的,而(2b)就算有部分文法書勉強接受,也要註明它是「不太好」、「不甚標準」的用法。但事實上,如(2b)中以複數形的 they/them/their回指前文中的不定代詞如everyone/everybody/someone/somebody 等的用法,早已不侷限於非正式的口語,而成為高教育背景者在相當正式的情境中使用的形式:

  (2)a. If you see anybody there, tell him to...

  b. If you see anybody there, tell them to...

  至於(3a)與(3b),在文法書中常並列為可以彼此替換的等同形式,但實際上(3a)這種將介系詞提前到關係子句之前的用法已經是極為保守而拗口的用法,除非是在必須呈現「古意」的情境中,否則常顯得過分守舊而不自然。

  (3)a. The man to whom I showed this...

  b. The man I showed this to...

  相對地,如下面例(4a)與(4b)關係子句的用法,目前則似乎尚僅見於口語中:

  (4)a. ...these faces that you don't know who they are...

  b. ...the woman that I told you about herbrother...

  而例(5)中,由指示詞 this 與關係子句的用法,就可看出這是典型的新興起的口語語法:(參見 Givon 1993, p. 12)

  (5)"...There's this policeman and his name is

  Bradley and every night there's this thief going

  around swiping one wheel from everybody's

  bicycle. Bradley's partner's name is Fred that

  this thief swipes one wheel from his bicycle.

  His daughter is Tracey. Fred has a police dog

  that he makes him sniff all the bicycles..."

  由上述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語法結構的新與舊、正式與非正式,常常不是固定而恆常的,而是經常變動的,而且各個結構用法的演變速度也不盡相同。語法現象如此多層次、多面向的變異,似乎會讓人覺得莫衷一是、無所適從。然而,同一個語言的使用者儘管背景、情境不同,卻不時需要彼此溝通互動,所以在形式分歧(diversity)的同時,也維持了相當高的一致性(uniformity)。可以說,英語的演變就是不斷在「分歧」與「一致」這兩股互相抗衡的力量中找到平衡的發展。

  活用英語教學不求唯一

  對英語教與學而言,我們首先必須體認,英語並非只有一套恆古不變的標準語法。不同形式的英語的確存在,而且是各自適用於不同的場合與情境中,各自有其不同的社交溝通功能。較為正式的、貼近書面語的形式,適用於學術研究、事務處理以及較不熟稔的社會人士之間,而非正式的、口語的形式,則常予人親切的感覺,可以拉近朋友間的距離。就學習者而言,我們應該從各種不同語體所共有的核心語法下手,再進一步選擇最適合我們自己學習目的之形式。例如,國中階段是以生活化的英語為學習目標,則語法就不應該過度強調專屬書面的、即為正式的規則。而高中為大學的預備教育,可轉而涵蓋書面語的語法結構。但是,在教與學的過程中,應該要避免鑽牛角尖式的文法鑽研,例如以莎士比亞的名句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 來說明英語所謂的「部分否定」用法,或者用 Forget me not. 來做為否定句式的語例,都是極不時宜的;因為莎翁的英語不管如何優美,畢竟是十六、七世紀的英語,已經不足以反映當代的英語結構了。同時,我們也不應一昧地追求「獨一無二」的唯一正確規則,而是應該適度了解其他形式、其他語體的說法和其所表達的不同社會意義。如此,才能真正掌握英語語法、駕馭英語、活用英語。


《英語教與學》

教英語與學英語的「生字謬誤」

董崇選 (中興大學外文系教授)

「謬誤」(fallacy) 是荒謬的推理 (absurd reasoning) 或錯誤的觀念 (erroneous notion)。長期以來,我們在教英語與學英語時,對於英文生字 (new words),一直都有許多近似「謬誤」的想法,因而影響到學習效果。在此,我便提出十個謬誤來供大家參考。

  謬誤一:生字是大家都生疏的字。所謂「生疏」(new),是指「沒見過或不熟悉」的意思。理論上與實際上,每個學英文的人 (包括已經會說寫英語的洋人),都隨時有自己比較生疏的字詞。那些「生字」因人而異:年齡小的,受教育少的,通常會有較多生字;不同環境或不同行業的人,有不同的生字。因此,玩電腦的小孩不會覺得 computer、disk、download 等是生字,唸化學的人也不會覺得 chlorine、sulphuric acid 等是生字。我們在編各級英文教本時,每課所列的生字是假設大部分學生都會生疏的字,不見得真的就是所有學生共同的生字。那麼,教本的編者怎麼知道哪些字對哪年級是生字呢?坦白說,編者往往憑直覺、自由心証地認定而已。較嚴謹的編者可能去參考某些「標有使用頻率」的字典,把使用頻率越低的字列為越高年級的生字。但問題是:那些使用頻率的統計是根據英語國家的使用情形統計出來的,它對我們哪一級的學生適用呢?例如:一個標兩顆星的字,像 bitter、jealous 等,是我們初二或高一的生字呢?近來,我們有許多放過洋或唸過雙語學校的小孩,他們的生字一定跟其他同學不同。

  謬誤二:生字就是大字。英文字有大有小,大字 (big words) 常是有外語字源、看來較長的字,如 transfer、concise等。沒錯,這種大字往往比較正式、比較「有學問」,所以一般人比較生疏。但有些大字,像 important、include等,也因為常用而不會生疏。反過來說,有不少小字 (small words),像 bloc、quip、tit 等,因為不常使用,也不見得就不生疏。

  謬誤三:生字代代是生字。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流行話語,流行話語的用字就不太可能是生字。例如:今日大家談環保、用金融卡,所以 pollution、credit card 等字詞便不會生疏了。反之,時代久遠而不再流行的字詞,便會變成古字 (archaic words) 或廢字 (obsolete words),至少今日看來很生疏,像 mickle、whilome 等。

  謬誤四:生字處處是生字。每個地方、每個文化都有其常用與不常用的字。在臺灣,「檳榔」與「西施」是很平常的詞語;在美國,chewing-gum 與 Helen 才是平常。因此,英美的熟字有可能是我們的生字,他們的生字也有可能是我們的熟字。

  謬誤五:不是生字就不難。大家想想:冠詞 the,介詞 in、on、at 等,是不是大家最熟悉的字?但,是不是也最傷腦筋?那些所謂「不規則動詞」(irregular verbs),就是因為常用才會維持不規則。初學英語所需的那八百或一千個「基本單字」(basic words),其實都是最難的字。你能完全掌握 get、take、have 等字的各種用法嗎?其實,熟人有我們生疏的個性,熟字也有我們不解的特點,有時候反而是最生疏的人與字才最好處理。

  謬誤六:生字都可以用熟字來取代。理論上,兩個字不可能完全相等。所謂「同義字」(synonym),只是「指涉意」(denotation) 相同而已,「含蓄意」(connotation) 不會一樣,用法也常不同。例如:store 與 shop 都是「商店」,但 store 有「儲存 (貨物)」之意涵,shop 則有「買賣 (商品)」之意涵;我們說 drugstore、barbershop,不說drugshop、barberstore。 又如:deep 和 profound 都是「深」,但我們說 a deep pond、a profound manner,不太說 a profound pond、a deep manner。以前,我們的國中英語課本,因為怕教太多生字,所以故意用簡單的「熟字」來代替較難的「生字」,結果鬧出不少笑話。像 "Put the medicine on your foot three times a day" 一句中,拿 "Put" 取代 "Rub",結果「擦藥在腳上」變成「把藥放腳上」。又像 "You put a special card in a hole next to the door" 一句中,拿 "hole" 取代 "slot",結果「插卡入 (狹) 縫」變成「放卡入洞」。其實,學單字,應該是「什麼時候該用什麼字就用什麼字」,不能為了怕生疏,就隨便找個熟字來充當。

  謬誤七:學英文就是背生字。沒錯,英文好的人一定認識很多字。但「背」(memorize) 許多生字並不一定英文好,因為「背」只是強行記住形、音、義而已,不必然也懂用法。所以,抄生字在單字簿猛背,並不是好方法。其實,生字應透過多次碰面,在各種上下文及使用場合中,加以認識,才易記住,也才會用對,就像想要知人用人也得在各種場合看人家多次表現一樣。因此,教英語要鼓勵廣讀篇章,不能光背生字。

  謬誤八:懂字義就是認識生字。其實,除了字義以外,也要懂字音、所屬詞類、所帶來的成語和其特殊用法等。有時也要曉得它的屬性:是方言、俚語、古字、行話、術語、詩歌用詞、流行說辭或學生用語;是廢字或新詞 (neologism)。沒有這些相關知識,就容易把字用錯,影響到溝通效果,甚至於貽笑大方。像 "main" 在詩歌中有「海洋」之意,平常時候如果你說 "The ship is on the main"就會被笑。

  謬誤九:教英文生字就是教洋文化的字。我們學英文有雙向的目的,一為暸解洋文化,一為介紹我文化。前者需聽懂、看懂洋人的字彙,後者需能說、能寫自己的字彙。我們編英文課本時,如果只編入英美文化的字詞,學生便只會說英美文化的英語,不會說我國文化的英語。例如:課本中如果只教洋人常吃的 apple,不教我們常吃的 guava (芭樂);廚具只教他們的 pan,不教我們的 wok (鍋);早餐只提到他們的 cereal,不提到我們的 congee (粥),像這樣只一味地崇洋,如何能文化交流?

  謬誤十:不能教太多生字。誠然,任何東西太多都不好。一時教太多生字,學生是會消化不良。但大家要曉得:生字需要多次碰面才會熟。只要沒有令學生失去興趣,多多還是益善的。我一再認為:教英文不能只顧精讀,只限一時強記少數生字。教英文也應帶領學生廣讀篇章,那樣才有機會一起碰許多生字許多回,才能一回生二回熟,到最後熟知滿天下,進而通曉眾文化。其實,學生都有廣知的興趣,知道蘋果是 apple,芭樂是 guava 之後,他們也想知道木瓜是什麼,楊桃是什麼。因此,在生字表上,多列入 papaya、carambola,以及其他水果名,學生只會高興,不會嚇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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