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報有感(上)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有關中文大學學生報「情色版」的投訴,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評級,結果將中大學生報2月及3月號的「情色版」,以及網頁,暫時評為二級不雅刊物。另一方面,影視處又收到千宗認為《聖經》內容不雅投訴,但影視處決定不會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當局解釋指《聖經》是宗教文獻,亦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歷代相傳。影視處認為這些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因此不會把《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果,社會形成一個對立局面!

 

        中文大學學生報設「情色版」,內容涉及亂倫、性虐待等敏感題目,引起爭議,輿論起初質疑學生以低俗、嘩眾取寵的方法賣弄色情,認為同學以開拓涉及的討論空間,方向正確,但方法卻出現偏差。另一方面,學生報代表拒絕認錯及道歉,堅持討論性並沒有問題,更以捍衛學術及言論自由自居。還記得筆者到中大採訪當日,編輯同學力排眾議,斬鐵截釘地說:「我們沒有錯,不會道歉!」值得一提的是,當日學生報舉辦一個性開放論壇,當中邀請的代表、學者、專家,觀點傾向性開放,其中更有講者指,聖經也有內容談及亂倫,質疑社會存有雙重標準,禁止學生報討論相關題目。筆者聽畢,面上出現了三滴汗。

 

        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後,中大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立即進行初步聆訊,學生報代表因不滿校方只容許現任及前任總編輯列席聆訊,決定杯葛會議。結果由五人組成的委員會初步認為,「情色版」內容不雅,即時向學生出版委員會十二名學生發出嚴重警告,並要求立即停止出版載有不雅內容的刊物。學生報同學不滿校方未審先判,質疑聆訊不公平,欠缺透明度,強調在淫褻物品審裁處仍未就刊物評定類別前,不應該草率下結論。結果輿論轉向,同情處於弱勢的學生,批評校方急於與學生劃清界線,推御責任。

 

        淫褻物品審裁處正式公佈中大學生報,二月及三月號「情色版」及其中二項網上內容,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成為全港首份被評為不雅的學生報。學生代表正考慮是否就裁決提出上訴。當各界熱討論的時候,無論中大內部,以至社會輿論上,形成兩種主流意見,其中一方要求學生道歉、停止再出版,另一方則是支持學生,質疑社會以刑責窒礙校園言論自由,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及中大校方撤回裁決及警告。

 

      正當影事處不斷收到投訴中大「情色版」的同時,影視處同時收到愈來愈多有關認為《聖經》內容不雅投訴。學生報代表否認設立網站,煽動市民投訴《聖經》內容。但筆者認為,社會已經將大學學生報議題,“昇華”至更高層次,而且意見不同者,無所不用其極,利用各種方法,試圖攻擊及抹黑意見不同者,煽動及鼓勵支持者作出投訴,完完全全脫離社會上應有的理性討論,最嚴重的是社會上更形成一個對立、極不和諧的局面。筆者認為,當社會的意見處於兩極化時,不但缺乏理性討論,而且歪風、假真理更會乘虛而入,作為有良知的市民、負責任的傳媒應該挺身而出,撥亂反正,絕對不應推波助瀾,煽風點火,否則問題只會惡化,再惡化,結果事件只會造成學生 「錯」、支持學生者「錯」、反對學生者「錯」的三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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