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二浸禮--得救見證

聖經浪子回頭比喻(路加福音15章11-32節),與我信主經歷相近。
        還記得,我小學時已信主並展開教會生活,但任性、反叛的我竟撇下祂!踏入中學,家庭生活、學業皆可,無憂無慮,漸漸忘記主耶穌的重要及存在,毅然產生「不需要返教會,不需要信耶穌」的想法。前幾年,大哥離逝一事,對我、家人造成沉重打擊,傷痛難以抺去。儘管,我曾摒棄衪,但衪卻沒有放棄我,還差遣他的僕人,陪伴著我,渡過難關。驀然回首,我撇下祢,得罪了祢,實不配回到教會,回到父家裡。但是「父親卻吩咐僕人說,趕快拿最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我痛苦、我憂慮、我痛哭、我失望,我甚麼也沒有的時候,祢總在我旁!我還懼怕甚麼呢?

浪子的比喻
11 耶穌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
14 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
15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可是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嘴。
21 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
26 就叫了一個僕人來,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
27 僕人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宰了肥牛犢。’
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父親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常常跟娼妓在一起,花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常跟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我們應該歡喜快樂。’”                                             

(路加福音15章11-3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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