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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大艦對決謬說 2005/05/06 隨著《反分裂法》出台,大陸軍方紛紛為台海決戰出謀劃策,某軍事刊物登出專家鄭劍的高論,認為台海對決是大型軍艦的舞台。該論明顯的謬誤有兩點。首先,台灣問題是中美對決而非兩岸交手,中國海軍主力艦艇,怎麼也大不過美軍。其次,台海水淺地狹,戰區都在岸基導彈射程之內,愈大的軍艦愈容易做反艦導彈和制導炸彈的活靶。 鄭劍列舉二戰之後列強造水面艦艇由大到小,再從小變大的幾十年歷史。承認由於艦載武備戰力加強,七十年代的千噸小艦,即擁有二戰時期萬噸巨艦的火力。例如,一枚反艦導彈射程可達四十公里以至六七十公里,戰鬥部可達二三百公斤,比萬噸的舊艦上18吋巨炮的殺傷力更大。所以,英國「謝菲爾德」驅逐艦3,600噸,日本「初雪級」驅逐艦3,000噸,美國「亞當斯級」驅逐艦3,800噸,蘇聯迷你巡洋艦「肯達級」才4,200噸。 到八十年代開始,美國設計DD21驅逐艦上萬噸,蘇聯導彈巡洋艦「基洛夫」二萬五千噸!日本「金剛級」驅逐艦9,500噸,英國45型驅逐艦也有8,000噸。為了追趕潮流,台海兩岸引進戰艦也日趨大型化,中共買蘇俄「現代級」驅逐艦有八千多噸,台灣洽購的美艦「基德級」達9,600噸,其中有很大的盲目性。 美蘇是全球霸主,海軍肩負大洋決戰的重任,需要跨洋的續航力,以及連續作戰較長時間的自持力,所以驅護艦愈造愈大。 中國沒有遠征任務,打台海戰爭可以背靠大陸導彈及戰機爭奪制海制空權。如果想造大艦與美日爭鋒,那不是逼叫化子同龍王比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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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004 Eric Chan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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