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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應廢「和平憲法」

2003/06/01

近來,日本朝野廢除「和平憲法」的動作頻繁,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有些善良的人們,以為日本應顧及東亞及美加的感受。在二戰中被日寇侵略過的國家和人民,真誠地希望日本永遠放棄武力威脅,不要派兵到海外作戰。

天真的年輕人,現存的「和平憲法」就能限制日本用兵嗎?日軍打「自隊」的幌子,建成亞洲現代化程度最高的海陸空三軍,其太空技術,如飛船對接系統比美國更先進。日本有足夠的技術、資源及人才,在半年內能造一百枚核彈頭,遠程運載火箭也是舉手之勞。

有人為日本辯護說,在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日軍艦船遠航印度洋,同美軍並肩戰鬥,只是偶然一兩次,不足以說明日本已拋棄了和平憲法。筆者對此說好有一比:一位油頭粉面的小白臉,勾搭未成年少女,又同遍體刺青穿乳環的黑道大佬做不道德性交易,然後對法官說,三十年來一貫守身如玉,只是偶然一兩次違法。你認為公眾能原諒小白臉嗎?

只要是違法,哪怕一次也是罪犯,還想拿「良民證」嗎?日本建成一支世界一流的軍隊,又派兵海外,早用行動將「和平憲法」撕得粉碎。表面上保留「和平憲法」,只能對國際社會產生欺騙作用。

日本人的狡猾在於做了也不承認,中國人永遠忘不了七七事變,日寇全面侵華,不宣而戰前後達十年之久;「國際聯盟」被和平霧迷住,聽任日寇侵吞了東北三省。

如今,日本自民黨橋本派公開爭取三年內修憲,令日軍有權動武。自己撕掉遮羞布,讓十三億中國人認清宿敵的猙獰面目,是難得的反面材。

 

共有Counter位大哥大姐曾到此一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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