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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人道與條約 2002/12/14 千百年來的戰爭,都是以殺人為手段,達到迫使敵人屈從的目的。古今中外,鮮有例外。雖然戰爭有 納粹德軍,一般被視為戰爭惡魔,人人得而誅之,但是,在英國卻有一塊墓碑,紀念十四名入侵的德軍,至今村民仍年年拜祭。 那是一九四三年,美英盟軍開始反攻到意大利,希特拉妄想以奇兵突襲扭轉敗局,特遣精銳小隊潛入英國,要生擒首相丘吉爾。
納粹中校施坦因納率十三名傘兵,於十一月五日晚,空降北諾福克海邊「斯村」,德軍外面穿英國軍服隱蔽身份,因日內瓦公約規定不准穿敵方軍服作戰,德軍貼身穿納粹軍服,準備在劫持丘吉爾時才脫去英軍服。六日早晨,兩個英國孩子失足落河,德軍跳入急流救出兩童,史德姆中士卻被捲入水車輪子打死,貼身的德軍服也暴露在村民眼中。十三名德軍被丘吉爾 相比之下,蘇軍沒那麼多「婦人之仁」。一九四五年一月卅日午夜,「C13號」潛艇擊沉德國郵輪「威廉號」,上載德國難民及軍屬逾萬名男女老少。蘇聯海軍向「C13」潛艇頒發最高榮譽的「紅旗勳章」。至今,親蘇人士仍認為:九千德國平民喪生是「咎由自取的輪迴」。 歷史,總是由勝利者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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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004 Eric Chan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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