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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雜誌,看到一篇介紹Voice & Koice的文章。
Voice和Koice (見圖)是藝術家Eames的作品。這兩張紙紮凳的特色在於讓人任意塗鴉。
它們不是單純的一張凳,而是一件互動藝術品。
筆者這樣寫:「至於完成品(塗鴉後),一般都不會來坐的,當作擺設其實更正。」
第一感覺:「當作擺設其實更正」這句很刺眼。
當作擺設更正,因為它是藝術品。是用來欣賞的,不是用來坐。
於是忽然激動起來。
掛上藝術的標籤就是高尚,實際應用就是膚淺?
藝術源於生活,再好的藝術品也不能完全脫離生活。正正是這種「當作擺設其實更正」的想法,不停鞏固著「藝術遙不可及」,「藝術是上等人的玩意」,「藝術遠離人群」這些封建思想。
記得一次在倫敦的美術館,我正在看梵谷的向日葵,一個大約五、六歲的小朋友走到我旁邊,跟我一起欣賞這幅名畫。他看得津津樂道,甚至比我更用神。我想,他不會 虛榮地因看到真跡而驕傲,也不會扮作懂得其背後意義,他只是憑直覺去看他認為美的東西。
接觸藝術不等於高人一等,也不限於某個年齡階級。香港人就是太喜歡分階級。
但更討厭的事出現了:香港人開始視「搞藝術」為潮流,視藝術品為家居擺設。
雜誌要走高擋路線所以介紹「藝術品」,然後大家一窩風去搶購。不需知道其來由背景,深層意義或代表性,純粹志在擁有,用以突顯個人品味。
對待藝術的態度,有比此更差勁嗎?
優秀的藝術品應該像一本好小說,或令人感動,或令人驚恐,或令人會心微笑,而不 是單有美麗的封面,只供觀賞而不能閱讀;正如優秀藝術館應該像公園一樣老少咸宜 ,是週末遊玩的好地方,而不是高傲地站在城市的角落猶如歷史遺跡;而真正懂得藝 術的人就應該明白,藝術不是小眾樂趣,亦不是轉瞬即逝的潮流。
很高興現在的潮流雜誌將藝術納入內容,擴大藝術的普遍性,但更希望他們能帶出欣 賞藝術的正確態度,為推動藝術作出正面的貢獻,否則便變成「好心做壞事」,簡接促使香港人繼成為 「時裝奴隸」後,再成為「藝術奴隸」了。
Koice
V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