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行(2007年10月)
寒色近,正清秋
2007年10月
2007年10月
福尔摩斯的简单生平
最近找到福尔摩斯故事的语音版本,经常晚上睡觉前听一个故事,对这个大侦探又逐渐感兴趣了,昨天特意跑到贝克街去又逛了逛。据说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这样的翻译是林琴南的手笔,他是福建人,肯定不会说官话,否则Holmes怎么也不能音译成“福尔摩斯”,Sherlock也不会是“歇洛克”。例如,以前有个同事,Shirley,可被另外一个南方的同事叫出来,就成了“歇丽”,真猪头啊,拜托,把舌头撸直再说话好么。:)
不过以讹传讹,大侦探的名头已经出去了,就不好更改名姓了。这个名字翻译的还不错,现在有的中文把Sherlock翻译成“夏洛克”,这就不太好,由于中国人是不会分开记洋人名和姓的,往往只说名,或者只说姓,这就很容易和“威尼斯商人”中的那个吝啬鬼Shylock混淆,还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上口。
贝克街221号B的介绍说福尔摩斯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1881~1904,开始我以为这是大侦探的生卒年月,后来才意识到不对,所以有必要研究一下福尔摩斯的生平,顺便把我头脑中的故事记忆串起来。
歇洛克是一位英国乡村绅士的第三个儿子,生于1854年1月6日。大哥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Mycroft
Holmes)年长其七岁,麦克罗夫特曾经在几个案件中帮过歇洛克的忙。1872年,歇洛克在牛津进入基督教堂学院(Christ Church
College)学习,先前的那个夏天,歇洛克选修了莫里亚蒂教授的一门课程,詹姆斯●莫里亚蒂(James Moriarty)在歇洛克后来的侦探生涯中,成为他绝对的对手。
在大学期间,福尔摩斯就显示了他的侦探才能,他的第一个案子——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The Gloria
Scott)就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解决的,这个案子的成功破解,令福尔摩斯严肃考虑将来从事侦探行业。1877年离开牛津之后,福尔摩斯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太古街(Montague
Street)开业,成为一名咨询侦探。这段时期的案件有马斯格雷夫礼典(The Musgrave Ritual),以及一些其他散落在后续故事中的小故事。
1881年1月,在圣巴斯罗米医院(St.
Bartholomew's
Hospital)的化学实验室里,通过朋友介绍,歇洛克●福尔摩斯与约翰●华生医生历史性的会面了,那时候他们都在寻找合租的朋友。两人一拍即合,于是,第二天,两位主人公就搬进了鼎鼎大名的贝克街221号B。
以“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开始,在以后的十来年里,福尔摩斯和华生在很多案件中配合工作。1891年5月4日,华生在“最后一案(The Final
Problem)”中,记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的较量,在瑞士的莱辛巴赫(Reichenbach)瀑布决一死战,两人跌落悬崖,死亡。
在其后的三年之中,华生一直以为歇洛克不幸死去了,其实只有歇洛克的哥哥麦克罗夫特知道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期间,福尔摩斯化名挪威人斯格森(Sigerson),游历了波斯、麦加、法国、喀土穆。福尔摩斯是这么解释他这段时间的消失的,因为同时有三个死对头都想致其于死地,所以福尔摩斯用金蝉脱壳之计让世人以为他已经死亡,这样可以让他从容的将对手一一击破。
在归来之后,福尔摩斯可以说达到了事业上的顶峰,华生笔下记载的多是这一阶段的案件。最后,1903年,歇洛克●福尔摩斯决定退休,离开伦敦,到苏塞克斯乡下成为一名养蜂人。1912年,在当时英国首相的邀请下,福尔摩斯重出江湖,击垮了德国间谍集团的阴谋,其后再次退休,彻底隐退,不知所终。
算一算,1912年福尔摩斯58岁,的确到了颐养天年的年岁。
另外,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叫咨询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而不是简单的侦探。
2007年10月
坎特伯雷一日游
星期日,十月07,2007(此篇补记。)
今天有国际办公室组织的一日游,目的地是伦敦东南方的坎特伯雷。
根据孤独星球旅行指南的介绍,坎特伯雷有三座建筑——坎特伯雷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圣奥古斯丁礼拜堂(St Augustine's
Abby),圣马丁教堂(St Martin's
Church),被联合国教育科学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所以还是值得去看一趟的,来回的车票,加上导游,一共要17.5镑。九点乘大巴出发,到了坎特伯雷的停车场,差不多都快十二点了,天气不好,途中还有雾气,总之都是秋色,偶尔太阳会从云层中露一两个小脸。
由于是按照团体进入教堂,所以得等到十二点半,在这之前有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于是就在小城里逛了一圈,的确是个小城,不到二十分钟就走完了最繁华的一条街。High
Street上的各种年代的店铺都有,Tony解释说,以前楼上部分不算入纳税面积,所以大家就想办法把上边建设的面积大一点,有一处还看一座房子,外边写有文字,介绍说狄更斯某年某年曾在彼处居住。我闲逛之中,还看到有个小酒吧起名叫坎特伯雷故事(Canterbury
Tales),洋人也是利用古人的名气来打招牌,乔叟有知,也会微笑的。
说到乔叟,其实他并不是个老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谁给翻译的,总让我想起周瑜的老丈人,还有愚公的邻居河曲智叟。按照旅游指南上的介绍,他生活的年代在1342/3~1400年之间,去世的时候也就是五十多岁,怎么也称不上“叟”这个称谓。“坎特伯雷故事集”上大学的时候翻看过,跟“十日谈”有点象,说得是一帮朝圣者在伦敦集合,打算到坎特伯雷去拜拜,为了排解旅途的枯燥,每天晚饭后每人都要讲故事,故事最精彩的那个人可以免费吃顿饭。老实说,这些故事几百年之后看真是枯燥无味,反正我当时没看下来。
Tony
说,坎特伯雷教堂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主教堂,可是大主教本人常年住在伦敦泰晤士河旁边的官邸里,这里反而不是常驻地。教堂内部有个地方燃烧着一株大蜡烛,据说1170年12月29日,当时的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被谋杀于彼处。教堂内部到处是纪念某人的各种标志,看多了让人感觉冷气袭人,不过窗户上的彩色玻璃倒是非常漂亮,在外边根本看不出来,而在教堂内部,由于光线暗,再加上建筑恢宏,看那玻璃就很有感觉。仔细分辨,可以看出教堂是无数次建筑之后的结果,不断的在修葺保护,几百年的建筑,仍然很完好,着也许和西方人愿意用石头作为建筑材料有关系。在坎特伯雷教堂北侧,有一些扶助建筑,围廊,墓园,虽然有旅游者,仍然感觉非常安静。
逛了很久,出来已经是两点多了,照例在咖啡店买了一杯茶,作为午餐,入乡随俗,英国人差不多都是这样的吧。我和另外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南朝鲜人正在教堂前的小广场盘桓,走过来一位老先生,问我们是不是迷路了,他非常有礼貌,当我跟他说我打算去圣奥古斯丁礼拜堂和圣马丁教堂,问他怎么走,他极其详细的说明了行走路线,并且介绍了很多额外的知识,关于坎特伯雷,关于这些教堂,关于英国的历史,感觉极其绅士,衣着也很整洁,打着整齐的领结,揣着怀表,手提一杆手杖,精神好极了。由于时间不多了,所以没有多跟老先生聊,说了十来分钟,我们三人就说感谢再见,前往另外两座教堂了。
圣奥古斯丁礼拜堂只有废墟了,按照占地面积来看,当你应该规模不小,在1538年被毁坏之后,就再也没有重建,而另外那座,圣马丁教堂,离圣奥古斯丁礼拜堂不远,据说是英格兰最古老的教堂,规模很小,被墓碑包围,我们去的时候,没有一个游客,走在墓园之中,感觉很奇怪。
这样,三个世界遗产都走到了,不枉此行。
行走途中,还经过了坎特伯雷基督教堂大学(Canterbury
Christ Church University),也是极其古老的建筑,不知道什么人在这里边学习,难道都是僧侣?
下午四点返回,回到住处已经快七点了。累,在返回的途中我在大巴上就已经睡了一觉了。
2007年10月
A vous la France!之一(1/15)
A vous la France!是从图书馆借来的法语教程,BBC编的,一共十五课,每课都有一部分“en
plus”,
解释了不少字词的深入问题,都是学习法语的新手会遇到的,并且由于是英国人编写的教材,自然免不了和英语做对比,这就给学过英语的人带来了很多便利,解决不少疑惑。
我打算把这些解释抄一遍,每课都不是很多,一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现在记性确实有点下降——再者也是不错的资料,可以与他人分享。以下在第一部分之前,有一小段此书前言中的介绍。
(略去)
巴斯一日游
星期六,十月20,2007(此篇补记。)
Bath是英格兰西部的一座小城,从古罗马时代这个城市就以温泉出名,今天Julian一帮本地人组织自助旅行团,我当然不能错过。
早上八点半出发,一路向西,在M4高速公路上,可以尽览英格兰乡野的秋色,可喜今天天公作美,阳光好,沿途经过大片的草地,树林,让人看了心中欢喜。偶尔能看到牛羊三五成群,或是低头吃草,或是悠闲的卧在草地上享受晨间的阳光和空气。经常是高速路转过一个弯,一片小山丘就显露了出来,小山坡有成群的牛儿羊儿,让人想起
“风吹草低见牛羊”。
到了Bath市内,也就是十一点刚过,游客不多不少,在最繁华的的的High
Street上,间或能看到一些人穿着古代罗马式的白色长袍,行走在街上,提醒游人这座城市的历史。在Roman
Bath博物馆门前等待团体参观进入之前,有一段时间,附近有两个杂耍艺人,插科打诨,笑料百出,让围观的人们相当开心,当然,他们俩小箱子里的硬币也没少收。:)
不远处,另外两个人在推销自己的CD唱片,他们演奏打击乐,叮叮当当,非常悦耳,那时莫扎特的弦乐小夜曲的曲调,极其甜美。
Roman
Bath是在一片考古遗迹上建立起来的博物馆,至今还有温泉不断的涌出,内部有一部分恢复了古罗马时期的场景,可以看出,完全是依据自然,建造的一座温泉洗浴中心。古建筑的维修很仔细,维修部分和原来的遗迹,清晰可辩,没有假文物的嫌疑。
出来博物馆,在街头买了一个热狗充饥,附近就是Bath
Abbey,根据我的旅游手册,这也是个有年头的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的修道院,据说有1600年的历史了,木门上的雕刻漂亮而古朴。之前的小广场有木头长椅,供人休憩,我也坐了一会儿,有个人正在面前吹短笛,笛声幽远,略带凄凉,他的狗儿安静地爬在脚边,静静地听着,曲尽,吹笛人蹲下摸摸黑狗,有个小朋友踉踉跄跄颠过去,也和那狗儿玩。不一会儿,吹笛人起身,再吹另外一曲,同样清冷悠远,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是归程~~,我也过去给他的帽子里扔了两个硬币,在弯腰的一刻,吹笛人低声感谢“Thank
you”,然后继续吹笛。
下午去Royal Victoria
Park(皇家维多利亚公园),走过一路,遇到两次维多利亚时代的马车,哒哒哒的缓缓跑过,车夫穿戴整齐,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礼帽,历史的感觉怎能没有?走过来,路边基本上都是很古老的建筑,不少建筑上都有维多利亚女王的雕像,看来此人对英国的影响绵绵不绝啊。
天气好极了,秋日里,阳光灿烂,公园里打草地上有人晒太阳,也有人玩橄榄球,Royal
Crescent这组建筑非常有特色,在丘陵的顶端,半圆形的都铎时期的连排楼房,俯视着下边的公园,如果住在那里,肯定是无限美景,尽收眼底了,当然,那不是普通人的住所,那里据说是伦敦的富人度夏的居所,都是私人住宅。
最后一个景点是一家玻璃制品工场,两个工人很熟练的就吹出了一只花瓶,一只水杯,都很漂亮的造型。由于是手工制作,工场里小店里的纪念品装饰品都非常贵,几十上百上千的都有,展列部分有各种玻璃器物,最抢眼的是一大块彩色玻璃,就是教堂里的那种,精致。
五点钟返回之前,在河畔的一间咖啡店喝了茶,坐在街边的椅子上,看着远处黛色的小山,逐渐淡下去的天色,惬意的生活也不过如此,尤其头顶上偶尔还有人乘滑翔伞缓缓飞过。:)
回到伦敦Uxbridge,已经是七点多了,其实在Bath和在Uxbridge,今天都能看到身披英格兰国旗,穿着有紫红色玫瑰花运动服的人,那是橄榄球球迷,今晚八点钟,在巴黎,英格兰队要和南非队争夺橄榄球世界杯的冠军。沿途经过几个酒吧,满满的都是情绪高涨的球迷,我自然也要看看这场比赛,ITV在网络有实况转播,可以看到英国的两个王子,威廉和哈里,以及英国首相布朗,都在观众席中。英格兰一则运气不好,再者战术没有南非队好,以6比15输掉了比赛,可以想想,酒吧里的球迷会多么沮丧,再不用说上万亲自前往巴黎助阵的球迷了。
2007年10月
豆子先生的假期
“豆子先生的假期”是豆子先生最新的故事,这次不是去美国公干鉴定什么名画,豆子先生运气好,抽奖赢了一个大礼包,包括一台便携摄像机,去法国戛纳度假一周的费用,还有200欧元的零花钱。其实豆子先生原本的抽奖号码是919,而中奖号码是616,豆子先生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赢了奖去了法国。
豆子先生脾气很好,即便是丢了旅行箱,错过火车,丢了护照,身无分文,被人以为拐卖儿童,虽然事发当时他生气跳脚,简直要爆炸了,可生活现实总要面对,所以豆子每每总能淡看烦恼,执着的要去戛纳的海滩享受阳光。
电影中有这样一个场景,豆子和同行的小朋友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看着集市上的各种美味食品,怎么办呢?豆子心生一计,顺来一只音箱,就着卖唱片小贩播放的音乐,当起了街头艺人。最终豆子扮做修女假唱,以一曲意大利歌剧,完美的情节演绎,赢得了路人驻足,纷纷抛出硬币。豆子真是才华横溢,如此,车票和面包都解决了。
有趣的是,豆子先生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西装领带,这完全是普通英国上班族的装束,即使是骑摩托车,在摩托服装之下,也是西装革履。
戛纳有赫赫有名的戛纳电影节,豆子自然要去闹闹,在电影节上,一个导演播放自己的实验影片,搞得坐下成片的观众哈欠连连,豆子混进导播房,把自己的便携摄像机上的内容给播放了出去,没想到大获成功,那个导演也稀里糊涂的乐于顺水推舟,吹嘘自己的拍摄理念,独特的拍摄手法,哈哈,其实那些都是豆子拍摄的啊。
看来这次豆子先生是想嘲讽嘲讽戛纳电影节那些脱离生活的所谓艺术家们,哈哈,有点意思。
2007年10月
冷月,THE COLD MOON, Jeffery Deaver
THE COLD MOON, Jeffery Deaver, Hodder &
Stoughton, 2007
“冷月”是Lincoln
Rhyme系列的第七本小说,第一本前些年已经被改编成了电影,“人骨拼图(The Bone Collector)” ,惊悚片。
“冷月”同样是这个风格,讲述一个以老式座钟为标志的连环杀手在纽约不断制造悬案,警方介入时,已经发生了两起命案了,在命案现场,都有老式座钟作为连环杀手的签名,很明显,这个连环杀手是个钟表匠。由于Rhyme瘫痪,他的助手Amelia
Sachs在处理这一案件的同时,还在调查一起警局内部的贪腐杀人灭口案。小说的前半部分两个故事交错进行,然而随着一页一页的翻过,两个案件竟然合并了,腐化的警员为了避免被Amelia
Sachs的调查揭发,雇佣了钟表匠,打算利用连环杀手案转移警方的注意力,伺机造成Amelia Sachs是连环杀手的猎物的假象。Amelia
Sachs并没有死去,钟表匠不想杀她,相反,他引导警方挖掘出了贪腐的警员,并顺便捎带给警方送去一个色情狂。然后钟表匠自首,道出事件的原委,原来先前的那两起命案都是假的。看到这里,真让我大吃一惊,怎么故事会这样!
吃惊的故事还没有完,钟表匠越狱逃走了,他的目的是要干扰美国的计时中心,让整个国家的计时系统陷于混乱。这也说得通,钟表匠自然对计时系统感兴趣。可这也是一个伪装的动机!
在小说快要翻完的地方,Deaver给了读者另外一个真正的动机,这家伙要把退役军人受奖仪式给炸了,干扰计时中心只不过是个声东击西的策略。钟表匠的真正雇主是个左翼的组织,他们反对战争,所以要给政府难堪,并且在那个仪式上,有不少高级官员,这样影响才够大。
然而,Rhyme成功阻止了钟表匠的企图,炸弹被安全处理掉了,钟表匠的直接雇主也被捕了,可唯独走脱了钟表匠。在小说的结尾,钟表匠给Rhyme送去一封信和一块老式怀表,挑明这是一场警察和小偷的竞争,颇有点后会有期,惺惺惜惺惺的意味。
这本书时半年前刚推出的时候,我在TESCO超市买的半价书,拖拖拉拉的一直没看进去,上个星期二晚上怎么也睡觉不得,索性找本书看,就抽到了它。这回一下子就给吸引了,每天晚上必看,这样六天看完了五百页,速度还是可以的。
这种流行小说有很大的市场,往往先推出硬皮版本,然后国一段时间,推出软皮版本,小说作者还会巡回讲座签名售书,如果市场好的话,还可以卖出电影版权,最终还有电影版,如此各种版本互相促进。
Jeffery Deaver的确是个讲故事的高手,能够控制读者的阅读节奏,局中有局,迷中有迷,并且可以看出他的知识很丰富,并不是一味的虚构,小说中充满了真实,例如,如果发生了恐怖袭击,那些所谓的电视评论员们如何瞎分析。
看英文小说是个很好的掌握英语的过程,这里边有活的语言,如何聊天,如何骂人,如何抱怨,如何看报纸,如何写文书,如何讨价还价,等等等等,所有的这些都会出现,以后有机会,可以推广这样的语言学习——或者更确切的说——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