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hing是1951年大導Howard Hawks(霍華克斯)同名影片的重拍版本,(其實掛名導演是Christian Nyby,不過Hollywood公認是Howard Hawks 幕後捉刀之作),The Thing改編自John W. Campbell Jr. (約翰坎伯)1938年的小說Who Goes There?,因為無緣一睹51年版本,所以無從與現在所說的卡本特新版比較。
對於一個忠實Alien(異形)迷看這部類形相近的The thing,我仍然覺得佷好看,我甚至覺得在某程度上,The Thing比Alien的更有可觀性。
此話怎說?
因為The Thing並非科幻那樣簡單。
或許可以用推理小說的方程式說說,The Thing的格局基本上就是暴風雨山莊,在白雪茫茫又與外隔絕之下,探險基地頓成人性的煉獄,在外星怪物侵入人體之後,立即變成人人有嫌疑,個個是怪物,探險員亙相猜忌誰也不信任誰,他們必須對抗隨時露出真面目的怪物,同樣的看法貰徹中外,身邊人才會害你至深。在驚慌與恐懼下,人類的本性一一浮現,最可怕的不過如此。
當然這並非新鮮的題材,The Thing可謂集百家之長再加以發揮,而發揮至極限的是那些嘔心核突的怪物造型,人中人和人頭蜘蛛該列為經典了,最嚇人與血腥的還是怪物首次發惡的畫面,那些鬼魅般蠕動的血管是你造夢也不想再見的,特效總監Stan Winston(史丹溫斯頓)的設計真是千奇百怪,花款不算多但保証目定口呆,比起異形(Alien)那張被引為病的機械大小嘴,The Thing內的怪物確實是技高一。
不過導演卡本特也不是蓋的,在片內,他處理懸疑的手法明顯不同慣常的B級驚悚作風,省去無聊的驚嚇,反而,在你有心理準備又信心滿滿時還是被嚇到,這才是最叫人敬服的高明手段,可惜當年The Thing上映時的票房並不好,但在其後,卻得到了影迷們的高度讚譽,還公認是卡本特的名作之一,事實証明好片不該被埋沒的。
演員方面,比較熟悉的是Kurt Russell(寇特羅素),他和卡本特總共合作了4部片,除本片外,分別是:Escape from New York(紐約大逃亡)、Escape from LA (洛杉磯大逃亡)及Big Trouble in Little China(妖魔大鬧唐人街)等,他和製片Larry J. Franco(賴瑞法朗克)一樣與導演卡本特合作無間,另外奇特的是本片配樂由Ennio Morricone擔綱,但出來的效果卻非常卡本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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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舊時代影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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