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一篇文章的內容,完全是來自《十四歲開始的哲學》一書。其中很多的看法也和我很相近,當然亦有不少可供討論地方,但是閱讀有些時候也可以把「語理分析」的份量放輕一點,嘗試用「心」思考自身對這些問題方面的態度,得著可能會更多......
對於我所關心的一些人,除了間歇性的內心隱隱作痛外,我所能做的就只能是這麼的一點點......做人的無力感此刻又再次在我的身上擴散......
戀愛與性
「某某某喜歡某某某」總是朋友之間最關心的話題。對異性朋友的關心總是比為同性的朋友煩惱來得切實,為什麼會這樣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其中帶有性欲的緣故。所謂「性欲」就是想要性交的欲望。為什麼會有想要性交的欲望?這是因為想要製做子女、增加子孫的生物本能所導致。性欲和食欲都是本能的欲望,非常自然。
然而,如果只是出於想要增加子孫的生物本能,那麼問題就簡單多了,可是人類這種生物並不這麼單純。其餘動物都有固定的發情期,一年之中只有在那段期間發情性交。可是人沒有發情期,人一年到頭都會發情,隨時可以性交,也隨時都處在想要性交的將狀態。
於是,人忘記了性交本來只是為了製造子女的本能機製帶來的快樂。此外,又嫌每次性交就會製造小孩麻煩,便開發了即使每次性交也不會有小孩的技術,將性交與生殖完全切離,讓性交的目的只是快樂而非生殖。如此一來,人們實際上已認為性欲不是生殖的欲望,而是快樂的欲求。
人們熱中「某某某喜歡某某某」的話題,是因為其中有對這種快樂的預感。性欲本來只是本能,但是如字義所述,這已不再是本能,而成了一種對快樂的欲望。同樣一種也是本能的食欲,藉著享受吃喝而產生各種各樣的飲食文化,而本能的性欲也藉著享受性交而產生各種各樣的性文化。性文化中的戀愛就像飲食文化中的菜式,戀愛就是菜式,它不是自然的,但仍然明顯地是文化的一種。人類的性因此而與其他動物有別,內容上也不單純。
想想看,所謂「戀愛」就是喜歡每個特定的異性,為什麼會是一種本能的欲望呢?食欲是為了維持生命,性欲是為了繁衍子孫,但戀愛又是為了什麼呢?對自然法則而言,戀愛只是個無用之物。如果戀愛是自然的本能,那麼戀愛的對象應該是任何人都可以才對。如果戀愛只是為了增加子孫,那麼只要是雌雄相配就行了。但是,為什麼戀愛的對象必定是特定某個人?
某某某非某某某不愛,為什麼會如此呢?
仔細想來,雖然非常不可思議而且有趣,但是大多數人都未察覺這個問題,或許應該說是被瞬間對快樂的欲求蒙蔽了眼睛,以為戀愛對象與性欲對象相同,或是混同兩者而產生錯覺。其實只是想要性交卻以為是喜歡,以為性交就是喜歡;雖然並不喜歡對方,卻因為想性交而說喜歡;這些都可以說是故意的錯覺吧。總之,說到人類的性的複雜,你應當有所體會吧!
人類對性的欲望非常強大,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也是推動這個社會的根本動力。女性裝扮美麗、男性跨耀權力,多半都是為了性。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社會,不覺得有點滑稽嗎?許多人裝腔作勢,無非是荷爾蒙在作祟,當你具備看穿那一切的眼光時,了然於心的情況出乎意料地多。
我是說「多」,而不是「一切」。前面也說過,會說「人就是這副德行」的人,他自己做真的就是這副德行。而會說「人就只是作愛」的人,確實就是只作愛的人;他們只靠荷爾蒙的刺激而行動,只要順利完成性愛,就是實現人生的意義。可是,你不能因為那個人是那樣,就說所有的人都是那樣。如果就像那個人所說的,人類終究是動物的話,那麼為什麼戀愛的對象必須是特定的某個人呢?
當你喜歡某個人時,你能理解自己為什麼喜歡嗎?你也許可以舉出對方美麗、瀟灑、溫柔、聰明等理由,然而若那個人只是漂亮、 瀟灑,那麼除了那人之外,應逃還有別人也是如此。但是,你為什麼就只覺得那個人好呢?為什麼非那人不可呢?
仔細想來,人喜歡人似乎並沒有明確的理由。若是真的喜歡,就更是無條件的喜歡。如果因漂亮、 瀟灑等條件而喜歡對方,那麼當對方因為某些原因而疏於打扮時,應該會立刻嫌棄他。若真的會這樣,就不是真正喜歡。這與金錢吸引的友情一樣,著迷於外表的戀愛並不是真正的戀愛。
因外表的吸引而交往,但是言語乏味或是性愛之後就感到厭煩,這也不是真的戀愛。當然,也可以說這種戀愛一開始就不是真的,只是玩玩而已。每天吃同樣的食物會厭煩,所以每天要換吃不同的菜式。這就不證明玩玩的戀愛其實很無聊嗎?不就是因為無聊才這樣玩嗎?
有人聲稱可以做到心是心、身體是身體的靈肉分離方式,讓戀愛歸戀愛,性愛歸性愛,即使和不喜歡的人也能作愛,也能夠把性愛獨立出售,進行賣春的行為。這是賣身不賣心的歪論。看不到也摸不到的心不能賣,自是當然。就算要賣,也不會有人特意要買這一旦賣了,就什麼都可以賣的廉價的心。那些女孩還自以為心很重要,所以不賣,這不是很悲哀的錯覺嗎?
為什麼心很重要,身體就不重要呢?若心很重要,身體應該一樣重要。心和身不是不同的東西,而是一體的兩面。人確實很珍視看得見的身體,清理、化妝、打扮,是因為有時候也可以出售,但並非因為可以出售而珍視它。說心很重要卻出賣身體的想法,其實與賣心沒有什麼不同。
賣春的女孩大概認為,做想做的事情就是尊重自己的心吧!她們嚷著歪理說「又不干擾別人,這有什麼錯?」干擾別人並不是壞事。賣春不干擾任何人,也不是什麼壞事。不過,獨獨有一個人受到很大的干擾,做了很?的事情,那就是賣春的她自己。她不重視自己的心和身體,這怎麼不是壞事呢?讓自己變?,怎麼會是自己想做的事呢?
賣春的女飛和想賣春的女孩,最好想想一開始就失去往後人生中最重要事物的可能性。在與不喜歡的人作愛以換取金錢之後,很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知道與喜歡的人作愛的好,那不是很可惜嗎?
將來有一天,她們也會找到真正喜歡的人,萬一對方察覺她以前的過失,不就糟了!戀愛和性愛不像朋友的數目一樣可以跨耀。如果說因為有嘴巴就可以說喜歡,有性器官就可以性交,那麼這和動物有什麼不同?只有人類能夠愛她人如同愛自己一般地談戀愛。不能夠愛自己的人也無法愛他人。戀愛也一樣,只有動物一般的性交衝動,戀愛就會受到考驗。未來還很長,但也不是那麼長,但願你能好好面對!
(節錄於:《十四歲開始的哲學》池田晶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