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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代 論 壇 CHRISTIAN TIMES
經濟公義是人權葉敬德 經濟活動是資源生產與分配的活動。這些資源不但包括了物質的貨品和非物質的服務。而由於這些貨品和服務均可以是稀有的,因此,能否公平地分配便成了問題的核心。 根據創世紀一章廿八節的記載,上帝創造了人類,祂對人類的祝福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所以,上帝是將祂所造的萬物厚賜與人類,讓我們可以享受從萬物而來的資源。而任何人,包括未來的人類,都擁有分享這些資源的權利。然而,問題亦是這否經已將資源公平地分配給所有人。 上帝的秩序在哪裡? 當我們環顧這個世界,我們看見的不僅是富國與貧國的經濟差異,亦看見不論富國或貧國內貧富不均的現象。這種現象明顯地違背了上帝創造的秩序,是因為罪所引致的混亂而帶來的結果。 彌迦書六章八節云:「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上帝對人的期望是秉行公義,詩篇九十九篇四節亦說:「王(耶和華)有能力,喜愛公平,堅立公正,在雅各中施行公平和公義。」而先知彌迦所發出的亦正是要求公義的呼聲。 彌迦指斥當時的領袖為「那些躺在床上圖謀作惡的人!他們等著天亮,一有機會就做壞事。他們要田地,就侵吞;要房屋,就霸佔。沒有一個人的家庭或財產是安全的。」(二:1-2,現代中文譯本)而理論上統治者是應該主持正義的,但當時的統治者卻反而憎恨善良,喜愛罪惡。將上帝的子民活生生地剝皮,從他們的骨頭剔下肉來。(三:1-2)但上帝的靈和能力卻跟祂的先知同在,賜給他正義感和勇氣,指摘當權者的罪:他們憎惡正義,顛倒是非,建立以血腥和不公平為基礎的制度,以維護既得利益者的特權為己任,終必招致上帝的審判(三:8-10)。 「無形之手」自私的一面 在一個以資本主義為指導思想的社會,或許有人認為,只要按著自由市場的機制運作,各人單單為了自己的利益努力,致力改善產品和服務的質素。一隻無形的手便會為社會整體帶來益處。更有人進一步認為應該將政權交在資本家手中,因為他/她們具有卓越的創富能力,過著相當有紀律的生活,能夠推動經濟的增長,幫助人從貧窮中得釋放。然而,問題是完全放任的自由市場是否果真能夠為社會整體帶來益處?我們應否將政權交給資本家呢? 當然,自由市場尊重個人及其自由是值得推許的,但卻過分利用人類自私的劣根性作為行為的動機,鼓勵人要事事為自己的利益打算。放任主義式的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的最大神學難題是忽略了人是社會的動物。人是不可以僅僅為了自己而生存,當自由市場不斷鼓勵人要為自己謀利時,亦漸漸使人不僅與其他人,亦與上帝所創造的自然界和他/她自己的本質疏離。 (經濟公義是人權系列三之一。標題及分題為編者所加。本文初稿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世界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九九世界公禱週崇拜中宣講。) (第六五七期,二OOO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