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社-愛德的實踐

  相信各位教友都會同意:信主的人並非只懂得念經祈禱望彌撒,從領洗那一刻開始,基督徒便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愛主愛人是我們最大的誡命。相信每個追隨基督的人或多或少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踐愛德,不單如此,整個教會都在關心社會,派奶粉時代所做的不用說了;今日的明愛就提供了許多服務;教會辦學更為香港作育英才;修會團體所辦的安老院等也為世間添上不少溫暖......,這一切「服務」真是將上主的愛帶來人間。

  不過,如果社會仍然存著不完善的制度,而我們又只有「服務」的話,那麼,愛德的實踐還是未完整的。比方,我若是個教師,學生成績差,我願意幫他們補習,可是,不完善的教育制度製造了許多成績不好的同學,制度一日不改善,我可幫助多少學生呢?即使我們願意與人分享我們所有的一切,不過,假若貧富懸殊愈來愈嚴重,又或者社會沒有完善的福利和保障制度,個人的力量又可幫助到多少人呢?除了「服務」,幫助有需要的人之外,爭取完善的制度,作社會的良心,對不公義的事情作出回應等等,都是一種建設社會的途徑,是另一種愛人的方式,能實踐地鹽世光的愛德使命。

  別以為天主只嘵得給那些呼求祂的人恩寵和助祐,至高者不限於「施捨」和「給予」,祂亦會折斷人所背負的重軛、肩上的橫木和壓迫他們者的短棍;過紅海、出埃及,除了預示聖洗聖事之外,天主也藉此使人脫離奴役、被欺壓的景況;先知蒙召,譴責以色列子民的不義,並多次聲稱天主不喜愛全燔祭,卻願公道如水常流,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根據福音的記載,主耶穌的使命也包括「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教會秉承著真光進入世界的奧跡,理應傳播光明,驅除黑暗。

  「和平」是每個人都深切渴求的,但它必須建基於「正義」之上。弱者被強者欺負,在不能反抗、敢怒而不敢言的情況下,彼此「安靜地相處」,這並非真正的和平。伸張正義亦有別於搞革命,它是要使人得到合理的權益,人性尊嚴得以保護,並且應以非暴力的方法來爭取,否則,這不是和平的君王-耶穌基督的正義。

  人有困難的時候確實需要直接而具體的幫助,「服務」的價值是肯定的,它可謂在個別的層面上實踐愛德,以和平方式伸張正義的關社則在大層面上發揮作用,兩者同樣重要,能夠互相配合,就更能締造一個仁愛、合符人性尊嚴的社會。

(公教報2000年12月24日,堂區關社支援小組供稿-謝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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