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扶貧看關社取向

  執筆之時,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剛發表了他上任後第四份施政報告,承諾在未來兩年,撥款超過二十七億元,推行各項有利扶貧的措施。這確是本港政府在回應貧苦大眾需要的路上,踏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但施政報告也帶出一個香港人普遍的觀念,就是認為「貧富差距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無可避免的現象......」,這正對應教宗庇護十一世在七十年前所說的,因工業發展,社會被分為兩個階級。第一個階級,人數雖少,實際上卻能豐盛的享受近代發明所供給的一切安樂。第二個階級包含勞苦大眾......但有錢人認為這種事態是可以接受的,他們以為這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經濟法則的結果。這不公道的情形,不僅為人容忍,有時竟由立法者來認可。(參《四十周年》3-4)歷任教宗都明確表明這立論是錯誤的,是不公平的。勞資雙方應該共同分享經濟的成果。如果某一方面否認另一方面的功勞,把全部利益都獨佔的話,這是非常不公道的。(參《四十周年》53)

  教宗指出在面對這不公道的情形,很多人-其中包括許多公教徒,自發地以慈善事業來減輕這種不公平現象。香港教會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也得到教友,以至社會大眾的認同。但單靠這種「哀矜」式的行動,並不能根絕貧富不均的情況。所以教會理解到自身有責任去為貧苦大眾發出其先知的呼喚,要求社會大眾一起改善情況。誠然這種行動不是時常都受人歡迎,尤其是難獲執政者或富人所認同的。正如一位已故的拉丁美洲主教說:「當我派糧救濟窮人時,他們(指政府)稱我為聖人;但當我問為何人們沒有食物時,他們稱我為共產主義者。」

  所以,教會一方面繼續推展其社會服務工作,幫助有需要的勞苦大眾,另一方面也加強其社會中的先知和良心角色,教育信友正確的社會意識。這工作自《新事》通諭發表後,從未停止。可惜的是,在我們的信仰培育上,這課題時常被放於次要的位置。故此,這些非常好的訓導,未能被普遍的教友所知悉。

  一連串的事件,貧富不均的現象更催迫我們,要求我們重新學習教會的社會訓導,並在講台中宣講,生活中實踐。使我們更了解自身作為官員、僱主或勞工的責任,共同發展一個更符合正義和人性尊嚴的社會。

  我們必須重申教會對窮人的關愛,而且要讓人知道,關愛有需要的人本身就是基督徒的天賦責任。在這關愛貧窮人的歷程中,我們須如《百年》通諭所說,需要把某些心態摒棄,不要把個別或集體的窮人視為負擔,視為享用別人生產成果的螽賊(參《百年》28),反而要將他們視為基督自身的臨在。(參瑪廿五:40)

  關社或整個天主教社會行動的核心就是彰顯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性尊嚴,承認每個人都是生而平等的,都是天主所鍾愛的。我們希望基督徒的所有關社行動都能朝向這個目標邁進。

(余偉華,堂區關社支援小組供稿,公教報200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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