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慈善」到「社會正義」

◎徐佳青

 最近十年「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在台灣是相當熱門的議題,舉凡民間團體的呼籲、學者專家的研究,甚至政黨訴求與國家政策無不涉及這個議題。事實上,社會福利制度是十八世紀下半工業化社會的經濟產物,為了延續勞動力能長期創造資本家的利潤,以及維持上層階級對社會資源分配優勢的地位,因而衍生了早期的社會福利制度。在此之前西方社會一直將經濟匱乏或貧窮視為個人的問題,基督教會作為富人與貧民之間的中介組織,成為穩定社會秩序的重要力量。而基督教會投入「慈善」事業的主要因素除了基督教教義強調的「博愛精神」外,為了讓基督教成為普世化的宗教以及讓所有世人都改宗的傳教使命感更是其重要動機。

 基督教從早期對人「精神性的關懷」轉向對人「身體及生理的照顧」是一個重要的轉變,中世紀教會發展出各種醫療照護的系統、收容所、救濟院及孤兒院等濟貧的系統,成為當時社會秩序安定的重要力量,同時也建立了教會的權威。這一波的慈善宣教延續到上個世紀初,仍然是基督教會發展的重要策略,例如加拿大的馬偕博士來台宣教的過程就是最佳的例證,之後台灣長老教會延續這條宣教路線在台灣建立完善的教會組織系統,以及在台灣社會的影響力。

 但是隨著現代化民主國家的建立,以及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高度發展造成貧富差距加大的現象,慈善救濟的行動與策略已經無法解決人類生存根本的需求與貧窮問題,因而需要不同的哲學理念與政策來面對新的挑戰,強調社會正義精神的「社會福利」制度於是成為取代傳統慈善殘補的救助系統,作為現代國家的公民都有權利得到政府的基本照顧;在這樣的社會發展下,基督教會的社會影響力也隨之式微,因此教會若要重新建立對人的影響力,首先就要重新審視「慈善式」宣教策略,對此進行深刻的檢討與反省,尋求基督教義中「正義」的精神。

 以七大工業國在千禧年領袖高峰會中一再提及解除窮國的經濟問題為例,富國協助貧窮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不能無視於過去殖民統治與剝削所造成的經濟傷害,而只提出免除窮國的負債與一套高科技教育計劃來提昇貧窮國家的國際競爭力,然而在這些貧窮國家的人民連基本的民生所需都未能滿足之際,高談電腦教育與現代科技無異是「何不食肉糜」般地諷刺,富國避談「正義」的問題,而只想以慈善的殘補方式面對窮國的控訴,根本是不能解決經濟發展不均的問題,此一現實的困境正是全球教會可以聯手之處,無論是在一國之內或是國際之間,基督教會都應該努力促使掌權者或執政者以「社會正義」的精神,重建新的社會關係與經濟政策,讓經濟發展不只是為富人而服務,更要為貧窮者的生活品質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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